Re: [新聞] 中捷被砍高中生父提車廂放置盾牌、安全棍

看板Gossiping作者 (只玩阿普軒)時間4周前 (2024/05/24 17:18), 4周前編輯推噓1(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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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nicured (smile)》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ETtoday新聞雲 : 2.記者署名:記者白珈陽、陳韻如/台中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兒搭中捷被砍!父喊「傷痛停在這就好」 設計盾牌、安全棍放置車廂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中捷運21日發生砍人案件,造成「長髮哥」許姓男子及17歲呂姓高中生傷重住院。呂姓 : 高中生的父親今出面受訪,表示兒子恢復狀態良好,一切都往好的方向發展。針對中捷安 : 全性的問題,呂父表示,他有設計出一套盾牌、安全棍想放置捷運車廂提供給警民使用, : 希望未來能夠有效防範類似事件發生。 : 呂父表示,目前兒子恢復狀況良好,生活作息也都正常,一切往好的方向發展,而他也開 : 玩笑詢問兒子,「還敢搭捷運嗎?終身免費耶!」兒子則堅強回應,他還是有信心的。 : 不過,說到兒子遭砍受傷,呂父仍然忍不住情緒紅了眼眶,並哽咽表示,看到兒子被砍的 : 畫面,至今還深深刻印在他腦海中,這對於父母親來說真的很痛,只希望類似事件到此為 : 止就好,不要再有更多人受到傷害。 : 呂父進一步說道,他看到當時的影像,發現有不少民眾拿雨傘,甚至是徒手在防衛,也讓 : 他相當敬佩,但為了能讓民眾可以更有效自保,他也設計出一套盾牌跟安全棍,希望可以 : 放置在中捷車廂,若未來再有這樣的事件,可以避免掉更多的傷害。 : 呂父提到,他希望可以為社會做點事情,不希望這次的案件是用仇恨來結束,希望可以透 : 過正面的方式,盡一點小小力量回饋社會。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524/2745128.htm : 6.備註:捷運車廂放置盾牌這個想法很好耶!之前怎麼沒有人想到有這種方式,很佩服 : 這位高中生父親! 根本放錯重點好嗎...什麼盾牌什麼甩棍都多餘的 真的要殺人的如鄭捷,當旁邊的人發現出事的時候,已經死人了 這時候逃的逃,要防衛的也都擺出架勢了,之後要再死人不容易 這時衝去拿盾拿棍意義也不大 重點在刑法 如果法律放寬正當防衛的空間, 比如說防衛中意外殺死持刀人=無罪 這樣才有意義. 你要沒受過戰鬥訓練的人制服一個持刀瘋子, 是不是想太多? 對付瘋子就要比他更瘋,如果沒有抱著一擊擊殺或擊暈的態度,那我勸各位還是逃命就好 至於擊殺or擊暈 ,沒受過訓練的人也根本沒得選,只能讓老天來決定 什麼用雨傘打掉刀子,奪刀術,壓制..巴拉巴拉, 這種智障言論少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138.2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6542324.A.BF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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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又沒有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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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傘就很好用啊, 不過也只能嚇嚇人. 因為殺人魔也知道人家只是做做樣子 沒有人敢真正用傘當武器,方法對的話,長傘的攻擊力不輸刀子, 但防禦力0 ※ 編輯: berryc (220.136.138.205 臺灣), 05/24/2024 17: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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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廢死成員都是民進黨的,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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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耶 你這是鼓勵大家去制服歹徒嗎?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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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牌跟護身的本來就可以一定保護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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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牌擋不了刀子, 棍子是鈍器..你不拿來攻擊的話,也不是刀子的對手 鈍器揮擊有力矩在,需要空間, 但你揮下去就變成防衛過當 ※ 編輯: berryc (220.136.138.205 臺灣), 05/24/2024 17: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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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禦力不為0,適當的使用可以遮住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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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奪刀就好 反殺回去大可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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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要有傷害,就不可能鬆刀抓傘,數量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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傘要對著要害刺擊才有威力啊, 如果是金屬製很重的那種, 刺對位置是會出人命的 沒刺要害, 就等於在跟持刀人挑釁,會變成目標. 是我我也選擇拔腿就跑 ※ 編輯: berryc (220.136.138.205 臺灣), 05/24/2024 17: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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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話,其實可以防禦同時攻擊。但問題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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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得會帶長傘。一般人都帶摺疊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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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種情況最好用棍會防禦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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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殺人情況下,很難反過來搞你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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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打頭很有可能就防衛過當, 你不打頭...對方沒失去行動能力, 刀子捅過來 你怎麼辦? 格檔嗎? 電影看太多 ※ 編輯: berryc (220.136.138.205 臺灣), 05/24/2024 17: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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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不能第一個就衝出去打掉。至少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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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砍兩三人在主動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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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跟防衛過當的標準是由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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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受過訓練的最好有辦法把人刀子打離手啦...先不說命中率,沒打對位置刀不會掉 ※ 編輯: berryc (220.136.138.205 臺灣), 05/24/2024 17: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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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刺擊。單純你把傘撐開,對方就很難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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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了,如果還有第二人有傘就能刺擊。你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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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打過架被保護好好的法官在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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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這樣才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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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衛過當,是他已經躺在地上不動了,你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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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有停車場吵架的, 矮子拿球棍, 高個子空手 推了一下矮子,矮子摔倒撞到頭, 高個子就被法院判防衛過當了啊 這不是奪棒的由來嗎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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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試著叫兩人打開傘,你再往前走看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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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他頭上招呼,才是過當,ok?之前勇夫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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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沒啥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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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想模擬,還可以叫第三、第四人躲在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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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修法 壓制嫌犯不管出現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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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erryc (220.136.138.205 臺灣), 05/24/2024 17: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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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傘捅你。你會發現你完全不會想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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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覺得那種時候你還有空決定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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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都予以保障 這樣才有人要挺身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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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認同這樣,緊急時刻必需以暴制暴 可惜現實不可能,因為可能會讓少部份有殺人慾望的趁機滿足自己殺人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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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種對等的武器來防衛,本身就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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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連加害者的人權都要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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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erryc (220.136.138.205 臺灣), 05/24/2024 17: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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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來說啦,今天他真的隨機傷人,就算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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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制,你踹他幾腳,他也不知道誰踹的。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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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做壞事 就不用怕被侵犯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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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之前那個海陸為了保護妻子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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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很扯啊, 這例是小偷闖進人家家裡 然後主人把他勒死, 好像緩刑還易科罰金忘了 正當防衛就是你可以勒他,但不能勒死... 笑死, 這力道誰有辦法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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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的人也不可能告密。但反之,對方如果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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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人,你可能會被"見義勇為"的路人告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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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應該是站在被害者當下情況去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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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入室強盜最後的判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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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erryc (220.136.138.205 臺灣), 05/24/2024 17:33:02

05/24 17:32, 4周前 , 39F
幫忙還要被告 誰還願意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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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當英雄,被告機率就低了。所以我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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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等對方砍一兩個人,你才出面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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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標準很簡單, 他刀子還在手上...這時我用傘突刺把他刺瞎了,我應該無罪 但他如果刀子已脫手,手中已沒武器,這時候再突刺才叫防衛過當 而不是什麼應該要奪刀這種奇耙認定 ※ 編輯: berryc (220.136.138.205 臺灣), 05/24/2024 17: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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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讓人遇到事情有反擊的能力 罰則我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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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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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要砍我我還管刑法幹嘛 重點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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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不贏他 當然你修這個法是沒什麼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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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7:35, 4周前 , 46F
處 但沒有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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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7:35, 4周前 , 47F
放防衛器材跟罰則加重2個都進行也不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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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7:36, 4周前 , 48F
奪刀一般是認為"對方能做到",要有相關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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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7:36, 4周前 , 49F
歷。不是隨便一個路人就要求奪刀。當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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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7:36, 4周前 , 50F
官會不會亂判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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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停車場糾紛就是這樣啊.法官認為你身材輾壓對方,雖然對方有武器 但你應該防衛(奪棒?)而不是把他推倒... 看了就想笑 法官電影看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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蠻好笑的 為什麼大眾交通外不設立X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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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7:37, 4周前 , 52F
不帶刀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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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erryc (220.136.138.205 臺灣), 05/24/2024 17:40:29 最好的防衛就是逃跑, 真的要跟有武器的人拚命的時候, 最好的方法還是 一擊就讓對方失去行動能力. 但一般人做不到,所以大多都是拉拉扯扯 然後交給命運決定. 記得高中教官有教過托下巴...用手掌由下而上攻擊下巴, 這招也是很危險 沒練過的不是把人弄殘弄死,就是太輕沒效果 ※ 編輯: berryc (220.136.138.205 臺灣), 05/24/2024 17: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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