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我告人妨害名譽竟被對方威脅反告誣告還

看板Gossiping作者 (綠海兒)時間3周前 (2024/05/23 12:31), 編輯推噓3(9616)
留言31則, 22人參與, 3周前最新討論串1/1
我去年告了一個人妨害名譽 我玩楓之谷跟人有點誤會 我是默默無名的小玩家,他是眾所皆知的知名玩家 他角色名字跟我很像,又假裝不認識我 我直接在遊戲大群組公審他,指控他抄襲我身份,因為他有隻分身跟我本尊ID很像,偏偏他 是非常知名的玩家,結果別人卻總把我錯認成他,明明是我先創的角色ID,結果對方不敢回 ,只敢在自己的DC群罵我 幸好裡面有我朋友,幫我搞到截圖 雖然事後證明是我誤會他 但他在自己的群組罵我神經病的截圖我已經有了,所以去年我就直接告他妨害名譽 幸好警察沒吃案,去年底他也有來高雄做筆錄 結果我最近收到通知,通知我要去台北地方法院開調解庭 憑什麼我要大老遠跑到對方的縣市啊 正常應該是對方要來高雄開庭吧? 是對方動了什麼手腳嗎?為什麼這麼奇怪 還要我大老遠跑一趟 鬼島司法真的很爛,對方真的神經病,小事還要我從南到北這麼遠 怎不直接判他賠錢就好,我也要的不多,在自己群組罵我神經病跟廢物,賠給我幾萬或十萬 就好 結果現在他又要我撤告,不要浪費彼此的時間 啊他這樣不就是怕了? 後面又說現在大法官釋憲後已經限縮定罪範圍什麼,重點是他以為他不會被起訴 還敢命令我撤告,否則不起訴書下來他會馬上告我誣告罪 笑死誣告罪,最好他告了就會起訴,我也不怕啦 小蝦米對坑大鯨魚的故事也很激勵人心,敢告我我一定跟他槓到底 威脅我我等等馬上去警局報案加告他恐嚇,而且還時不時在遊戲大群組調侃我,我也順便加 告他跟騷 跟騷、恐嚇,妨害名譽,我一定讓他在遊戲裡玩不下去 去年還一堆白癡在遊戲大群組幫他護航,幫他罵我 要不是我分得很清楚,知道他才是罪魁禍首,不然幾百個人我都告下去我就財富自由了 幸好我不是為了錢的那種人 總之,各位鄉民有什麼建議嗎?到時候調解要跟對方開價多少比較好?還是絕對不要跟對方 和解? 大家怎麼看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1.126.1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6438696.A.B86.html

05/23 12:32, 3周前 , 1F
怎麼好像看過類似的?
05/23 12:32, 1F

05/23 12:33, 3周前 , 2F
我要看到血流成河!
05/23 12:33, 2F

05/23 12:33, 3周前 , 3F
誤會別人還提告啊 嘻嘻
05/23 12:33, 3F

05/23 12:33, 3周前 , 4F
不賺一筆好生活嗎,全部告下去啦
05/23 12:33, 4F

05/23 12:34, 3周前 , 5F
找律師
05/23 12:34, 5F

05/23 12:34, 3周前 , 6F
吃飽太閒
05/23 12:34, 6F

05/23 12:35, 3周前 , 7F
不論你在這邊得到再多的回覆 也是要等
05/23 12:35, 7F

05/23 12:35, 3周前 , 8F
民事訴訟才有以原就被,刑事訴訟他想在
05/23 12:35, 8F

05/23 12:35, 3周前 , 9F
哪裡告就在哪裡告
05/23 12:35, 9F

05/23 12:35, 3周前 , 10F
法官的判決
05/23 12:35, 10F

05/23 12:35, 3周前 , 11F
說要告誣告,不算威脅吧
05/23 12:35, 11F

05/23 12:36, 3周前 , 12F
拜託一下去學一下法律知識,以原就被
05/23 12:36, 12F

05/23 12:36, 3周前 , 13F
原則
05/23 12:36, 13F

05/23 12:36, 3周前 , 14F
喊告是他的權利
05/23 12:36, 14F

05/23 12:37, 3周前 , 15F
你要自己申請變更地點,以原就被
05/23 12:37, 15F

05/23 12:38, 3周前 , 16F
他可以申請移轉管轄
05/23 12:38, 16F

05/23 12:39, 3周前 , 17F
左轉法律版
05/23 12:39, 17F

05/23 12:41, 3周前 , 18F
你確實誣告沒錯
05/23 12:41, 18F

05/23 12:42, 3周前 , 19F
05/23 12:42, 19F

05/23 12:43, 3周前 , 20F
你才是小題大作,浪費司法資源
05/23 12:43, 20F

05/23 12:46, 3周前 , 21F
哪部?
05/23 12:46, 21F

05/23 12:50, 3周前 , 22F
你這篇文中也提到關鍵字了 等著在被告
05/23 12:50, 22F

05/23 12:54, 3周前 , 23F
浪費司法資源
05/23 12:54, 23F

05/23 12:59, 3周前 , 24F
你告他本來就是去他那邊的法院審
05/23 12:59, 24F

05/23 13:20, 3周前 , 25F
你因對方罵你神經病而提告,然後又
05/23 13:20, 25F

05/23 13:20, 3周前 , 26F
因管轄移轉為對方住居所也在這裡罵
05/23 13:20, 26F

05/23 13:20, 3周前 , 27F
對方是「真的神經病」,這水準可以
05/23 13:20, 27F

05/23 13:20, 3周前 , 28F
..
05/23 13:20, 28F

05/23 13:34, 3周前 , 29F
笑死
05/23 13:34, 29F

05/23 13:40, 3周前 , 30F
別浪費司法資源了
05/23 13:40, 30F

05/23 14:22, 3周前 , 31F
哪部 鐵達尼號嗎
05/23 14:22, 31F
文章代碼(AID): #1cJiQek6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