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公然侮辱罪侵害言論自由應除罪?憲法法庭判「合憲但應加以限縮」

看板Gossiping作者 (如果你也在現場)時間1周前 (2024/04/26 15:39), 編輯推噓6(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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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電子報 2.記者署名:記者楊國文 3.完整新聞標題:公然侮辱罪侵害言論自由應除罪?憲法法庭判「合憲但應加以限縮」 4.完整新聞內文:作家張大春、媒體人馮光遠不滿因發表言論涉刑法公然侮辱罪遭判刑,認 為已侵害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併案共31案審理,去年底召開言詞辯論 ,法務部認為合憲,公然侮辱罪保護的法益是名譽權,也是憲法保障的基本權,憲法法庭今 天下午3時宣判公然侮辱罪合憲,但應加以限縮,往後,類似現今的公然侮辱罪案件可望大 幅減少,較不容易成罪。 憲法法庭指出,不得因為吵架辱罵對方,如罵人「混蛋」、「下賤」等話,則認定構成公然 侮辱罪,仍應考量當時情境、前後語氣、吵架源由等不可因為只辱罵「髒話」,即一律認 定涉公然侮辱罪。 法界認為,受此影響,因為限縮公然侮辱罪的構成要件,將來此類案件預期將大為減少。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第1項規定,可處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實務上常見行為包括罵人 三字經、畜生等貶損他人人格及社會評價的言語;同法第2項規定,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 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 張大春因批評已故媒體人劉駿耀「下流、可恥、腦子裝屎」,被判罰金3000元;馮光遠曾因 譏諷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混蛋、下流胚」等話,被判罰金5000元,及稱前文建會主委盛 治仁為「人渣公務員」遭提告,被依公然侮辱罪判有罪確定,有民眾也發生類似情形,認為 公然侮辱罪侵害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去年底召開言詞辯論,機關代表法務部檢察司長郭永發指出,刑法309條公然侮辱 罪規範目的是保護人民名譽權,立法目的正當,名譽權、言論自由發生衝突時,兩者應不分 軒輊受保障。民事損害賠償雖然有「填補損害」的功能,但有更多被害人想透過訴訟獲得自 我辯白機會,而且,被害人遭匿名散播侮辱言論,可能連加害人身分都無法確認,民事訴訟 無法完全取代刑事處罰。 郭永發舉網路霸凌的例子,質疑放棄追訴是執法機關應該採取的立場?試想,不少受害人因 網路霸凌走上絕路,不應遏止嗎?這種被告(鍵盤俠)是應該保護的對象? 聲請人馮光遠出庭指出,他被判有罪,是因對政治人物可受公評之事表達不滿,憤而於「自 己部落格或臉書」以尖酸刻薄的言論評論時政,此屬於政治性言論,但刑法309條第1項的公 然侮辱罪卻未針對合理意見評論中,較為尖酸刻薄而形式上可能符合公然侮辱構成要件的言 論予以保障,是對政治性言論的嚴重干預,也違反比例原則,已違反憲法障言論自由的意旨 。 31件釋憲案中,有20案由法官聲請;多位法官認為公然侮辱罪在實務上偵辦標準不明,不符 合明確性原則,只好聲請釋憲。 5.完整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654097 -- 「謝謝你們的存在,讓我看到自己的存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221.1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4117188.A.CC7.html

04/26 15:41, 1周前 , 1F
憲哥:
04/26 15:41, 1F

04/26 15:41, 1周前 , 2F
結果還是標準不明確 有沒釋憲有差?
04/26 15:41, 2F

04/26 15:42, 1周前 , 3F
包龍星
04/26 15:42, 3F

04/26 15:43, 1周前 , 4F
每次都這一套灰色地帶 有種點直接廢了
04/26 15:43, 4F

04/26 15:43, 1周前 , 5F
司法院認證
04/26 15:43, 5F

04/26 15:44, 1周前 , 6F
大法官自助餐 碰到死刑就很敢講支持廢死
04/26 15:44, 6F

04/26 15:44, 1周前 , 7F
是世界潮流 公然侮辱除罪化也是世界趨勢
04/26 15:44, 7F

04/26 15:45, 1周前 , 8F
怎麼就不敢霸氣判違憲?
04/26 15:45, 8F

04/26 15:50, 1周前 , 9F
妨礙公務才要限縮啦 罵兩聲 哪來不法腕力
04/26 15:50, 9F

04/26 15:50, 1周前 , 10F
去限制公權力行使
04/26 15:50, 10F

04/26 16:02, 1周前 , 11F
罵警察 法律人 -->你公然侮辱官署
04/26 16:02, 11F

04/26 16:05, 1周前 , 12F
聽君一席話....
04/26 16:05, 12F

04/26 16:42, 1周前 , 13F
更難舉證,這法半殘跟廢了一樣
04/26 16:42,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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