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台灣為何都還沒考慮把司法程序走網路視訊已刪文

看板Gossiping作者 (DomainT)時間1年前 (2024/03/27 09: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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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有點難完整的表達意思 我舉個例: 比如像通知你做筆錄 通知你到偵察庭開庭 如果今天一個只是想找你麻煩的「訟棍」 然後剛巧,他住屏東,你住基隆 那他就可以整死你了 原因是,他從「就一次你跟他的糾紛」,找出「一堆公訴罪」來告你 而這些公訴罪,也不用「一定要百分之百可以成罪」 (然後每一罪在做筆錄及開偵察庭時,你都要從基隆跑到屏東) 因為該訟棍只是要你從基隆跑到屏東去做筆錄或開偵查庭 你光交通費就要5千元以上,然後一整天都無法上班工作賺錢 然後你要反擊告他誣告罪讓他也從屏東跑到基隆? 因為誣告罪很難成案,該訟棍可能連筆錄都不去做,偵查庭也直接不去。 或者他也再反告誣告罪.. 要解決以上的方式,也很簡單啊 就是「網路視訊」做筆錄或開庭啊... 我在YT上,看到美國有些開庭,原告或被告或等等一些人,都可以直接視訊了 為什麼台灣還不行啊? = = 以上只是拿屏東為例子,還沒拿馬祖、金門、綠島來當例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04.215.2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1502575.A.DF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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