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抱女嬰不慎頭撞扶手致死 無照保母判1年10

看板Gossiping作者 (僅供參考)時間2月前 (2024/03/13 22:09), 編輯推噓2(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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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王朝鈺 3.完整新聞標題: 抱女嬰不慎頭撞扶手致死 無照保母判1年10月 4.完整新聞內文: 無證照的林姓保母受雇照顧女嬰,女嬰因啼哭,林女將女嬰抱下樓時,不慎將女嬰頭部撞 到樓梯扶手,女嬰送醫不治,由於林女供詞反覆,法官認定事後翻供為卸責,判林女1年 10月徒刑。 基隆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林女未領有保母人員技術士證,以每個月新台幣2萬3000元代 價,受雇照顧3個月大陳姓女嬰,民國110年12月6日凌晨4時30分,因女嬰在2樓房間內啼 哭不止,林女為避免影響丈夫睡眠,將女嬰抱起走出房間。 判決書指出,林女欲走到1樓客廳旁房間安撫女嬰,由於當時燈光昏暗,林女關上2樓房門 後轉身往樓梯時,不慎將懷抱中的女嬰右側頭部,撞擊樓梯木製扶手,林女未注意女嬰頭 部傷勢狀況,將女嬰抱到1樓房間安撫入睡。 當天上午7時許,發現女嬰躺在床上全身癱軟,林女搭計程車將女嬰送醫急救,於當天下 午2時許,女嬰因頭部外傷、顱內出血、腦損傷而不治死亡。 林女在法院審理時否認有過失致死犯行,辯稱「我沒有過失,我抱女嬰下來時,我沒有撞 到她(女嬰)」等語。 判決書指出,林女在警詢時坦承將女嬰撞到樓梯扶手,「當下聲音聽起來滿大的,我不是 故意的」,檢察官第1次偵訊時,林女先改稱,有讓女嬰頭部撞到樓梯的木製扶手,但當 時女嬰連同頭部有包2層包巾,林女又稱「後來事後回想,根本沒有擦撞到」,檢察官第2 次偵訊時,林女又稱「我沒有過失,因為沒有撞到」。 法官表示,林女若非確有不慎使女嬰頭部撞到樓梯木製扶手,應該沒有必要做出不利於己 的陳述,且林女在接受警詢和檢察官第1次偵訊的時間點較接近案發,對事件始末記憶較 為清晰,較能完整陳述,且較無機會就犯罪事實,事先設想疏失責任及思索利弊得失,認 定事後翻供為卸責言詞,不值採信。 此外,法官根據檢驗報告書和證人證詞,認定女嬰死亡結果與林女過失行為有相當因果關 係,依過失致死罪,判林女有期徒刑1年10月,全案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03120431.aspx 6.備註: 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112 年度訴字第 139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3 年 02 月 26 日 裁判案由:過失致死 2021年12月7日 https://youtu.be/HcrjoTBGL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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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22:09, 2月前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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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22:09, 2月前 , 2F
台灣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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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22:10, 2月前 , 3F
無照沒啥好講的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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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22:10, 2月前 , 4F
過失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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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22:10, 2月前 , 5F
哀 台灣人命賤阿 才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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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22:12, 2月前 , 6F
這你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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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22:12, 2月前 , 7F
才一年?? XX娘垃圾法官 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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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22:13, 2月前 , 8F
台灣法律就會這樣 人命就是如此不值 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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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22:13, 2月前 , 9F
生移民才是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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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22:14, 2月前 , 10F
這種的竟然可以開價2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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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22:14, 2月前 , 11F
怎麼沒把這些大官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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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22:19, 2月前 , 12F
可憐的台灣囝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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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22:21, 2月前 , 13F
怎麼沒有保母上手銬的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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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22:28, 2月前 , 14F
靠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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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22:29, 2月前 , 15F
1年10月非常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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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22:36, 2月前 , 16F
所以法官的判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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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22:50, 2月前 , 17F
唉 無辜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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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22:54, 2月前 , 18F
只碰到扶手就會死亡?是多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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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23:01, 2月前 , 19F
重判一年 台灣法律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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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23:05, 2月前 , 20F
台灣司改30年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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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23:14, 2月前 , 21F
非法律人的命就是這麼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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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08:32, 2月前 , 22F
無照還比較貴是顧24小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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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09:39, 2月前 , 23F
無照果然便宜 一個月才23000
03/14 09:39, 2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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