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黃金橋原則在台灣是不是不適用?

看板Gossiping作者 (屏東尼大木)時間2月前 (2024/03/12 15:36), 2月前編輯推噓1(212)
留言5則, 5人參與, 2月前最新討論串1/1
各位30CM Ecup 胎嘎賀,打給賀。 我大木啦。 記得大木我在考公務員的準備中,在刑法理論中有看到黃金橋原則。 即搭建一座空想的橋給犯罪者,只要犯罪者有心悔改,即有向善的可能。 法官應予以改過向善的機會,從輕量刑。 犯罪者悔改向善的過程,就是走過這座橋。 再搭配合併執行,數罪併罰,這些組合套餐,不用到三審,就直接豬腳麵線了。 辣麼,就現在台灣的法律來看,連基本的警懲效用都不太看得見了, 還要考慮一個這麼理想性的黃金橋原則,是不是不適用現今的台灣社會? -- 我的廢文 我的做人 我發廢文坦蕩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225.232.196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0229002.A.426.html

03/12 15:37, 2月前 , 1F
我是法官就讓他走彩虹橋
03/12 15:37, 1F

03/12 15:38, 2月前 , 2F
為什麼法律的目的得是教化?我只需要復仇
03/12 15:38, 2F
以刑法來說,目的是起到警懲效用。

03/12 15:38, 2月前 , 3F
黃金船
03/12 15:38, 3F

03/12 15:40, 2月前 , 4F

03/12 15:41, 2月前 , 5F
洋鬼子騙中國人的你也信
03/12 15:41, 5F
我國法官也信喔。 ※ 編輯: LouisLEE (218.225.232.196 日本), 03/12/2024 15:42:54 ※ 編輯: LouisLEE (218.225.232.196 日本), 03/12/2024 15: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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