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藍推陸配取得身分證縮至4年 綠委點一關鍵法條:不公平也無一致性
※ 引述《xuein (脫線烏賊)》之銘言:
: ETtoday新聞雲
: 藍推陸配取得身分證縮至4年 綠委點一關鍵法條:不公平也無一致性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7514/d7514434.jpg
: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圖/記者李毓康攝)
: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2024年02月28日 11:43
: 國民黨立院黨團日前公布新會期優先法案,其中包含「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比照外配,
: 六年改四年」,引起討論,還有民眾發起連署活動反對。民進黨立委王定宇今(28日)
: 表示,世界上所有國家人民成為台灣人配偶或新移民,都需要放棄原生國國籍,僅中配
: 不用,且70歲以上雙親以及12歲以下孩童還可以依親來台,使用台灣社會福利和健保,
: 若要討論公平,應該要思考越南籍、印尼籍、日本、歐洲、美國跟中國籍配偶的差異性
: ,並作出調整。
「世界上所有國家人民成為台灣人配偶或新移民,都需要放棄原生國國籍」
可憐啊,這立法委員喔?
首先他舉例的日本籍就打臉自己了,日本籍配偶不用放棄日本國籍,
因為日本政府不承認中華民國,不能讓你放棄日本國籍變無國籍人,
日本籍配偶提供「國籍喪失不受理證明書」,就能歸化中華民國。
其次前年立法院修法公務人員條文,有條件放寬雙重國籍擔任公職,
新聞澄清說明是部分國家(阿根廷)不許可其國民放棄國籍,
但保障憲法人民服公職權利,所以修法放寬規定。
同理如果今天是阿根廷籍配偶要歸化中華民國,
一樣會碰上沒辦法放棄母國國籍的問題,
那可能也符合國籍法第9條,不用提出喪失國籍證明。
不過他說要公平,我同意啦。應該修法只能單一國籍,這才最公平,
還有外國籍配偶母國不承認中華民國,或不允許放棄國籍是你家的事,
沒取得喪失國籍證明書就不能歸化這才對,自己去找母國政府抗議,
另外外國籍歸化故意等到36歲才設籍免服兵役的,應該也要修法,
設一個民防服務役代替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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