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在台只涉社維法不會被關/我國速偵案 最快要一、兩週判決

看板Gossiping作者 (歪踢光)時間4月前 (2024/02/17 09:32), 編輯推噓5(9416)
留言29則, 20人參與, 4月前最新討論串1/1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吳政峰 3.完整新聞標題: 在台只涉社維法不會被關/我國速偵案 最快要一、兩週判決 4.完整新聞內文: 網紅「晚安小雞」自稱在柬埔寨被凌虐痛毆,柬國警方十四日認定他跟同夥網紅「阿鬧」觸 犯煽動製造社會動亂罪,予以逮捕,十六日被西港初級法院判刑兩年。落網兩天後判決就出 爐,我國法界人士咸認:「太快了!」在我國不可能發生;刑事警察局指出,兩人的行為在 台只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不會被關,因社維法追訴期僅兩個月,將來他們刑滿返國後, 不會再被台灣司法機關追訴。 曾任檢察官的律師翁偉倫表示,我國對可宣告緩刑、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的徒刑、拘 役或罰金之罪,設有加速的簡易判決處刑制度,檢察官只要認定被告在偵查中自白或其他現 存證據,已足認定犯罪,就可向法院提出聲請;比如單純酒駕、吸毒、竊盜等事證明確案件 ,檢察官可分案「速偵」,決定給予緩起訴或聲請簡判,加上法院分案後的審理判決時間, 最快可能在一、兩週內完成,不可能兩天就有結果,因為不符合法治國的原則。 翁偉倫說,民主國家的法制均採審檢分隸,被告必須先經過檢察官的偵查起訴,才能送到法 院審理判刑,從晚安小雞判刑兩年的結果來看,並非很輕的罪刑,若在台灣依通常程序辦理 ,最快也要一、兩個月,很難想像柬國能在短短兩天審結,恐違反法治國的正當法律程序要 。不過,既然是初級法院所判,兩人可提上訴。 律師洪偉勝也認為兩天判決實在太快,以台灣法律人的角度而言,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惟 柬國法制較冷門,是否有特殊制度,不得而知。法務部指出,我國與柬埔寨無邦交,未簽訂 司法互助協議,過去亦無正式的個案司法互助,本案至今尚無機關聲請協助。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631096 6.備註: 毫無法治國家 讓小雞變箭靶 民進党最注重人權 沒道理這次不營救吧 監察院長陳菊身為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 也請您為台灣人民請命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98.2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8133567.A.109.html

02/17 09:33, 4月前 , 1F
好了啦 趕快去抄柬埔寨法律阿 快點
02/17 09:33, 1F

02/17 09:33, 4月前 , 2F
犯罪天堂,比柬埔寨還鬆
02/17 09:33, 2F

02/17 09:33, 4月前 , 3F
社會安全網的好,罪犯都知道
02/17 09:33, 3F

02/17 09:33, 4月前 , 4F
最快的不就換臉 嘻嘻
02/17 09:33, 4F

02/17 09:34, 4月前 , 5F
去看一下社維法 法條 就知道根本是爛法
02/17 09:34, 5F

02/17 09:34, 4月前 , 6F
不要觸碰到天條就小事
02/17 09:34, 6F

02/17 09:34, 4月前 , 7F
台灣法治國?
02/17 09:34, 7F

02/17 09:34, 4月前 , 8F
法律的灰色地帶不知道怎麼處理 就社維法
02/17 09:34, 8F

02/17 09:34, 4月前 , 9F
拿流亡政權的法律檢視人家的正常國家==
02/17 09:34, 9F

02/17 09:34, 4月前 , 10F
社會亂源果然就是台灣法律
02/17 09:34, 10F

02/17 09:35, 4月前 , 11F
台灣法官都自由心證哪來的法治
02/17 09:35, 11F

02/17 09:35, 4月前 , 12F
你要確定他們關完遣返是回台灣
02/17 09:35, 12F

02/17 09:35, 4月前 , 13F
可再上訴
02/17 09:35, 13F

02/17 09:35, 4月前 , 14F
不是中國
02/17 09:35, 14F

02/17 09:35, 4月前 , 15F
要是民進黨這樣搞就是違法言論自由
02/17 09:35, 15F

02/17 09:35, 4月前 , 16F
綠共
02/17 09:35, 16F

02/17 09:37, 4月前 , 17F
犯罪天堂,不用關不用賠
02/17 09:37, 17F

02/17 09:41, 4月前 , 18F
可是再輕我們一般人也不敢犯罪
02/17 09:41, 18F

02/17 09:41, 4月前 , 19F
那種人治國家不太意外,而且判兩年就是不
02/17 09:41, 19F

02/17 09:41, 4月前 , 20F
讓你救回來
02/17 09:41, 20F

02/17 09:48, 4月前 , 21F
社維法就是個辣雞法律 罰個幾千塊 啊不就
02/17 09:48, 21F

02/17 09:48, 4月前 , 22F
好怕 誰屌你
02/17 09:48, 22F

02/17 09:53, 4月前 , 23F
類似事件不同刑度 你台灣不也是人治
02/17 09:53, 23F

02/17 09:55, 4月前 , 24F
兩年前KK園區事件 蔡政府做什麼事都做不
02/17 09:55, 24F

02/17 09:55, 4月前 , 25F
台灣法律根本犯罪天堂
02/17 09:55, 25F

02/17 09:56, 4月前 , 26F
到了 還指望民進黨幹嘛? 他們只要修法護
02/17 09:56, 26F

02/17 09:56, 4月前 , 27F
母豬的換臉就夠了
02/17 09:56, 27F

02/17 10:14, 4月前 , 28F
他們就真的犯法了要營救什麼?
02/17 10:14, 28F

02/17 15:53, 4月前 , 29F
台灣垃圾法匠不敢判死刑
02/17 15:53, 29F
文章代碼(AID): #1bq0o_49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