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航警護航親友超買815項菸酒無罪 羈押逾一個半月要求25.5萬補償金

看板Gossiping作者 (踢打)時間2年前 (2024/01/09 17:11), 編輯推噓-5(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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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警護航親友超買815項菸酒無罪 羈押逾一個半月要求25.5萬補償金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時任航空警察局保安大隊小隊長吳候泉、林建清及隊員廖志強被控2008年起利用職務、海 關人員信任,購買超額菸酒,並趁親友、同事入境時幫忙夾帶2000多條香菸,3人最終無 罪確定;廖志強曾被羈押51日,他聲請刑事補償,以每日5000元計算,共25萬5000元,台 灣高等法院昨開庭,廖說羈押的痛苦無法用金錢衡量。 廖志強被檢方起訴貪汙罪嫌,並於2015年8月13日至同年10月2日羈押於看守所,共計51日 ;廖在庭上指出,他因為先前被羈押,之後法院判決無罪確定,導致他名譽受損,身心俱 疲,羈押的痛苦無法以金錢衡量,他當然要以每日最高金額5000元來計算刑事補償金。 法官問及偵查中是否曾供述有請入境旅客通關幫忙攜帶物品,另是否知道請託帶入的物品 是應稅的菸酒?廖志強指出,他確實有請旅客幫忙帶東西,而海關是隨機抽查,每個人都 是抱著僥倖心態,「如果被查到就是會被課稅」。法官庭末諭知全案候核辦,結果將由合 議庭評議後裁定。 檢方起訴指吳、林及廖清楚航警、海關人員同屬機場執法機關,業務往來頻繁,雙方有信 賴尊重關係,若由航警陪同入境旅客通關,海關人員則不予檢查,3人利用親友入境時, 到管制區的免稅店購買超額菸酒,再透過親友佯裝隨身行李,由他們陪同過海關規避查驗 。 檢方控吳、林及廖從2008年開始,接連用類似手法將超買的香菸、威士忌等,事先放在準 備好的空行李箱中,等入境親友抵達前往接應,多次夾帶闖關,出境後約在大廳碰面交還 。 檢方根據刷卡消費紀錄,吳涉自2010年至2013年夾帶1207條菸、36瓶酒,廖2010年至2012 年夾帶783條菸、32瓶酒等。廖一審有罪,二審認為航警與海關分屬不同機關,職務上無 監督或隸屬,航警陪同入境旅客通過海關查驗台時,海關雖通常會「信任」航警不致違法 ,但若有疑仍會攔查,從卷內證據無從認定海關是否出自廖志強的言行而放行,改判廖無 罪,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21/7694954 司法改革大成功 本來就只是超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1.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4791472.A.2A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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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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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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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7:13, 2年前 , 3F
不是走私 是超買 幹嘛關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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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7:14, 2年前 , 4F
民進党執政不做些違法的事 真的很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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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7:15, 2年前 , 6F
英賴習菸粉柯麻父 表示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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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7:15, 2年前 , 7F
臺灣最有問題的就是法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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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7:16, 2年前 , 8F
機長跟空服員的超買海關也幾乎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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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7:19, 2年前 , 9F
幹 只可有關係超買 平民就是走私 上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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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7:19, 2年前 , 10F
正下樑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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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7:21, 2年前 , 11F
我到底看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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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7:22, 2年前 , 12F
貪污無罪那起碼走私有罪吧,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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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7:25, 2年前 , 13F
海關抽查也一堆平民超買 怎會變走私?
01/09 17:25, 13F

01/09 17:26, 2年前 , 14F
只是平民被抽檢到機率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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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7:27, 2年前 , 15F
過海關東張西望被抽檢機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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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7:32, 2年前 , 16F
超買會被判有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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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7:39, 2年前 , 17F
二審法官根本垃圾,擺明鼓勵投機犯罪
01/09 17:39, 17F

01/09 17:39, 2年前 , 18F
,這種說法不是證據不足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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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7:58, 2年前 , 19F
超買的後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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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8:48, 2年前 , 20F
只是超買 當然無罪 司法擾民 叭~叭~
01/09 18:48, 20F

01/09 19:09, 2年前 , 21F
超買買到2千條
01/09 19:09, 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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