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少年犯「連換名字、地點都不用」 前主播蕭彤雯痛曝媒體圈現實面

看板Gossiping作者 (tomorrow never knows)時間4月前 (2023/12/29 08:59), 編輯推噓17(1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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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ETtoday新聞 記者劉宜庭/綜合報導 少年犯「連換名字、地點都不用」 前主播蕭彤雯痛曝媒體圈現實面 新北市一名國三生遭隔壁班同學割頸身亡,案件引發社會輿論。前主播蕭彤雯昨晚(28日) 有感而發,藉著韓劇《少年法庭》中的案例,以及本身在新聞媒體工作時面臨法規限制的狀 況,寫下個人看法,並且不禁反思:「少年法,到底應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少年法庭》劇情大多改編自真實案例,其中多起案件的恐怖和血腥程度令人震驚,而劇中 飾演法官的金憓秀會如此痛恨少年犯,源於劇中她兒子遭2名只因好玩而投擲磚塊的兒童所 殺的劇情,而這同樣是改編自南韓的真實案件。蕭彤雯指出該案最後的結果:「2名少年犯 中,9歲男童因屬幼童、完全不獲起訴,11歲男童則被判保護管束處分。」 觀看過該劇的蕭彤雯表示:「在劇中有衍生出的後續,就是這兩個孩子成為國高中生後,變 本加厲、傷害更多人,案件又回到沈法官手上。」她接著說:「但在真實生活中呢?不知道 。因為受到法律保護,這些孩子是不會留下前科的,甚至連姓名都不會被揭露。」 除了南韓有「少年法」,台灣新聞媒體工作者也受到《兒少法》管控,蕭彤雯說:「不得揭 露任何與兒少相關事件的資訊,否則都會被重罰。」她分享過去擔任主播時所知道的報導規 則,「每當有虐童、傷害、性暴力….等等相關案件,媒體必須抹去所有足以辨識出受害者 是誰的相關資訊,所以加害者絕對不會、也不能被辨識出是誰。」 「過去我在新聞台服務時,不只一次有主管因為怕被罰錢,要大家簡單處理這類新聞,甚至 不報。」對此,蕭彤雯經常感到無法接受,「這些明明是這麼重要的新聞,應該要切好幾個 角度去討論的新聞,怎麼可以簡單處理、甚至是不處理呢?」然而,倘若電視台真的面臨30 萬的罰款,誰來付?她無奈表示:「這是很現實的問題。」 蕭彤雯接著說:「所以當民眾大罵媒體為何要保護受害人?為什麼不公布這些禽獸的畫面跟 姓名?好讓其他人能夠小心提防?原因就是『這麼做是違法的』。」同樣的質疑,如今發生 在國三生命案,由於這次加害者與受害者都是未成年,因此法院才會要求網路上的相關肉搜 資訊下架。 蕭彤雯認為,此類事情幾乎天天上演,但相關資訊都必須被保護,導致訊息不透明,「所以 會有弄殘弄死人家小孩的保母、侵犯小孩的坊間狼師(非公務體系)、或就只是個普通人, 在結束法律制裁後,換個名字、換個地點,繼續做一樣的事。如果你知道他曾經有過這樣的 案底,你會把小孩送到他手上嗎?當然不會!問題就是你不會知道。」 「回到少年犯,他們連換名字換地點都不用。」蕭彤雯表示,重點並非犯錯的人不能被原諒 ,而是「我們能用什麼方式,讓他們知道他們真的錯了?」她擔心,若事發後加害者的想法 僅是「下次要小心一點、不要被逮到」、「反正我受法律保護,未成年之前都不會”怎麼樣 ”」,這些人的未來是否會有所改變?她抱持懷疑態度。 蕭彤雯更點出現實面,「什麼事情久了都會是一種習慣。暴力絕對也是。」她更引用古文「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認為這些經典名言很有道理。最後,她也引述《少年 法庭》中相關沉痛台詞,忍不住反思:「少年法,到底應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https://star.ettoday.net/news/2653071 【蕭彤雯全文】 不知道你是否看過韓劇《少年法庭》? 這幾天我腦中不斷浮現這齣劇,以及劇中飾演厭惡少年犯的少年法庭法官金憓秀,在講述她 為何痛恨少年犯的經典台詞。 我看的韓劇不多,但這些年看的韓劇裡、令我心情最沉重的就是《少年法庭》,而讓我看最 久、必須看看停停喘喘氣的,就是《我的大叔》…. 我看劇看電影有個習慣,看完後一定會去查跟這部劇有關的相關資訊,包括演員、編劇、導 演等等,而當知道少年法庭是取材自南韓真實事件,更讓我想一探究竟: 「編劇到底有沒有誇大這些少年犯的惡行?」 當時一查之下才發現: 全劇的七個故事(少年犯案件),有五宗都是真人真事改編,更令人吃驚的是,愈血腥愈恐 怖的案子,竟是最貼近真實的!幾乎百分之百原案情呈現!(也就是這齣劇的第一個案件, 太可怕了我不想寫出來) 而金憓秀所飾演的法官為何如此痛恨少年犯?也佔了其中一個故事:在劇中她兒子被兩個只 因為好玩,就在高樓上朝下扔磚頭的小孩給砸死。 這一樣是南韓真實案件,兩名兒少犯,造成一名55歲婦女和一名29歲男子、一死一重傷,但 兩名少年犯中,9歲男童因屬幼童、完全不獲起訴,11歲男童則被判保護管束處分。 在劇中有衍生出的後續,就是這兩個孩子成為國高中生後,變本加厲、傷害更多人,案件又 回到沈法官手上。 但在真實生活中呢?不知道。 因為受到法律保護,這些孩子是不會留下前科的,甚至連姓名都不會被揭露。 南韓有「少年法」保障,無法嚴厲處罰犯下重罪的14歲以下少年,因此《少年法庭》這部劇 ,其實某種程度反映了南韓社會對此現象的不滿。而同樣的困境也發生在台灣。 (當然「困境」這兩字可能會有人不贊同:畢竟少年法就是希望能以導正教化取代責罰,讓 迷途羔羊知返,怎可用困境來形容?) / 新聞媒體工作者,也受《兒少法》管控,不得揭露任何與兒少相關事件的資訊,否則都會被 重罰。 每當有虐童、傷害、性暴力….等等相關案件,媒體必須抹去所有足以辨識出受害者是誰的 相關資訊,所以加害者絕對不會、也不能被辨識出是誰。過去我在新聞台服務時,不只一次 有主管因為怕被罰錢,要大家簡單處理這類新聞,甚至不報。 「這些明明是這麼重要的新聞,應該要切好幾個角度去討論的新聞,怎麼可以簡單處理、甚 至是不處理呢?」 對此我常無法接受。但最後電視台要真被罰30萬,誰付?這是很現實的問題。 所以當民眾大罵媒體為何要保護受害人?為什麼不公布這些禽獸的畫面跟姓名?好讓其他人 能夠小心提防?原因就是「這麼做是違法的」。 同樣的質疑,在新北市國三生遭殺害事件裡也發生了。而且這一次是加害者跟被害者都是未 成年人,所以當有人在網路肉搜加害者資訊時,新北地方法院立刻要求所有資訊必須下架。 當然因為引發反彈,後續司法院也出來試圖緩頰,但這是因為這起事情太可怕、引發眾怒, 司法院才會發聲,否則這類事情幾乎天天在發生,但資訊都因為必須「被保護」而非常不透 明。 所以會有弄殘弄死人家小孩的保母、侵犯小孩的坊間狼師(非公務體系)、或就只是個普通 人,在結束法律制裁後,換個名字、換個地點,繼續做一樣的事。如果你知道他曾經有過這 樣的案底,你會把小孩送到他手上嗎?當然不會! 問題就是你不會知道。 回到少年犯,他們連換名字換地點都不用。 / 不是說犯了錯的人都不能被原諒,但重點是:我們能用什麼方式,讓他們知道他們真的錯了 ? 如果事件發生後,他的想法只是: 「我下次要更小心一點,不要被逮到、因為很麻煩。」 或是 「反正我受法律保護,未成年之前都不會”怎麼樣”。」 這對他們的未來會有任何改變嗎? 再講現實一點,什麼事情久了都會是一種習慣。暴力絕對也是。雖然古文現在被認為沒有太 多學習的必要,但: #勿以善小而不為 #勿以惡小而為之 真的是非常有道理的呀! 因為它就是會成為一種習慣! 最後忍不住想把《少年法庭》劇中這段沈法官咬牙切齒說的話寫出來:(以下對白摘自少女 心文室) 「他們不是連續殺人犯或國際詐欺犯,只是未成年的少年犯而已,但他們居然耍手段愚弄社 會大眾和警方,法院至少要揭露真相啊,這不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嗎?」 「等審判結束,萬一他們瞧不起法律,覺得法律很可笑,到時我們該怎麼辦?萬一他們長大 後變本加厲,導致更多受害者,到時誰要負責?」 「我們得告訴他們法律有多麼的可怕!必須教育他們,要是傷害他人,就必須付出慘痛的代 價,如果父母親心疼孩子,總是袒護包庇,國家跟法院就必須積極介入,身為一名法官,我 要用法律來證明,只要犯錯就嚴懲不貸!」 看著這些文字,你是否也跟我一樣沉重與心痛? 少年法,到底應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75.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3811593.A.D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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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是個孩子啊.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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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09:00, 4月前 , 2F
半身遮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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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09:00, 4月前 , 3F
太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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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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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要讓加害者好好長大,溫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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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是投民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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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09:04, 4月前 , 7F
這些都是民進黨鐵票阿 要好好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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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09:05, 4月前 , 8F
推 不要再漠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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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09:05, 4月前 , 9F
台灣已經失去理性討論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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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09:05, 4月前 , 10F
你第四權也是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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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某黨將廢死納入黨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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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09:07, 4月前 , 12F
去問李茂生啊 生出一堆劣質品搞爛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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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彤雯比萬老師好多了為啥不提名她當不分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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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茂生那派的都覺得人會改過向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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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09:12, 4月前 , 15F
推btaro,媒體總為了流量而標題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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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09:12, 4月前 , 16F
少年法庭真的拍的話台灣也很多題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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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09:13, 4月前 , 17F
修法啊 啊立委啊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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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中少年法庭太難 我都看蝙蝠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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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09:23, 4月前 , 19F
孩子可以做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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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過半的執政黨立委放假選舉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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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09:29, 4月前 , 21F
萬老師對社會一點貢獻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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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以為真的是老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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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09:29, 4月前 , 23F
修法誰信,法官為了求生不要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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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09:39, 4月前 , 24F
死的人真的冤,加害者根本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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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09:43, 4月前 , 25F
公布加害人資料罰的比殺人還重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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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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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沒有言論自由 請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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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認部份小孩行為會有失控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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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們是需要監護人或社會去矯正,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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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放著不管,像這次放回校園結果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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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就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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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不久後就有德國媽媽(臺灣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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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名言:那是槍的極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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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0:11, 4月前 , 34F
該修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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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只能用選票制裁執政黨,給壓力才肯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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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0:43, 4月前 , 36F
黑社會安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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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0:44, 4月前 , 37F
少年法庭這部真的很寫實 內容也很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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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0:45, 4月前 , 38F
人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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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0:47, 4月前 , 39F
有人說這與政府無關,腦殘沒藥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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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0:53, 4月前 , 40F
立法院的多數黨選擇蒙蔽民眾知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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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0:54, 4月前 , 41F
把什麼都掩蓋住當沒發生就是治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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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1:02, 4月前 , 42F
民進黨的司法改革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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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1:16, 4月前 , 4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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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1:49, 4月前 , 44F
就有的類型矯正無效,家庭社會提供的環境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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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1:50, 4月前 , 45F
改善還是一樣8+9。但如果提早貼標籤,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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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1:50, 4月前 , 46F
也是一直犯罪。少年可塑形強,那種超過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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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1:50, 4月前 , 47F
歲的就幾乎沒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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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2:45, 4月前 , 48F
用鋸箭法、情緒發洩,無法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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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4:53, 4月前 , 49F
幹嘛爆我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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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ZXe9rb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