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G公司在詐騙角色,應做更多處置
很久之前有一堆神奇的廣告,
Y站
一個女生跳舞,然後說錢進來了,
一個男人開名車,然後拿一堆錢,說賺錢就是這麼容易,
最近呢,
G站,
網站說"律師",可以代替跳過司法程序不經審判就做強制執行,
拿回你騙的錢,這是再騙一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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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被騙的錢超難超難追回,以前有地下匯兌,現在還有虛擬幣
然後台灣國際處境,基本上錢到國外就幾乎不可能追回,
頂多就抓抓車手,提供帳戶的人,這些人不會有什麼資產,
(人數之多,這些人老了,未來社福仍要照顧這些人)
這也是為何幣案不管如何人都先跑出去國先,
(X富案等,不只這件,是一堆,不管是商界或政界)
法律不能保護睡著的人,台灣處境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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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課應該要多些詐驗金融知識,這個太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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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去加重什麼死背文言文,用不者的國外地理歷史,
在這現今複雜社會,無法實用的學科
無論如何一個世代的生產力減少已是事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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