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用鄰居個資檢舉違停218件 台中女遭判刑3月還要賠償已刪文

看板Gossiping作者 (宅臭肥禿網軍)時間2年前 (2023/11/11 09:15), 2年前編輯推噓10(14424)
留言42則, 21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1.媒體來源:中央社 2.記者署名:中央社記者蘇木春 3.完整新聞標題:用鄰居個資檢舉違停218件 台中女遭判刑3月還要賠償 4.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0日電)台中一名洪姓女子不滿住處附近遭車輛違停,擔心檢舉 遭報復,用鄰居張姓女子個資檢舉違停218件,張女提告。洪女遭判刑3月確定,民事部分 法院一審判賠新台幣6萬元,可上訴。 依據檢方起訴書指出,洪女與張女長期因房屋加蓋等問題而有糾紛,洪女因見住家附近的 大雅區雅潭路4段附近巷口常有車輛違停,洪女想檢舉但擔心遭報復,因此透過張女住處 前廣告、臉書(Facebook)貼文上留存的電話及地址等,取得相關個資。 洪女取得個資後,自民國110年2月15日起至同年7月10日間,在住處使用電腦輸入張女的 資料檢舉違停車輛,共計檢舉218件,事後張女得知後,到警局對洪女提告偽造文書。 台中地院一審判洪女無罪,張女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 洪女有期徒刑3月,洪女不服上訴,最高法院今年6月間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民事部分,張女主張洪女的檢舉行為,導致張女須至警局接受偵訊,同時引發新聞媒體爭 相報導,貶損名譽,造成內心巨大壓力,因此提告求償50萬餘元。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洪女已侵害張女對於個人資料的自主控制,屬侵害隱私權、情節確 屬重大,審酌雙方狀況後,8日宣判洪女應賠償6萬元,可上訴。(編輯:戴光育) 1121110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311100195.aspx 6.備註: 敢檢舉不敢具名XD 罰六萬有點太輕了 應該一案一案算 218案很夠了 想當檢舉達人維護正義 還怕被搜出來^^ 這正義還真是廉價阿 其實收到檢舉應該要先打回檢舉人確定資料後才開始受理才對 應該有望把很多用假資料檢舉的剔除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38.2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9665317.A.649.html

11/11 09:16, 2年前 , 1F
怎麼被發現的?
11/11 09:16, 1F

11/11 09:17, 2年前 , 2F
不是 檢舉人為何還要去警局說明?
11/11 09:17, 2F
我猜是被檢舉的車輛申訴 然後警察找原檢舉人來到案說明 然後就穿幫啦

11/11 09:17, 2年前 , 3F
218件偽造文書才判三個月...
11/11 09:17, 3F
對 我也覺得超扯 這種應該罰幾十萬 關幾年都應該吧...

11/11 09:17, 2年前 , 4F
檢舉魔人的素質
11/11 09:17, 4F

11/11 09:17, 2年前 , 5F
敢檢舉不敢實名 超級孬
11/11 09:17, 5F

11/11 09:18, 2年前 , 6F
結果洪女的擔憂是對的 警察真的會洩漏個
11/11 09:18, 6F
檢舉又不等於是射後不理 有疑義當然要對造說明

11/11 09:18, 2年前 , 7F
一審為何判無罪?
11/11 09:18, 7F

11/11 09:18, 2年前 , 8F
11/11 09:18, 8F

11/11 09:18, 2年前 , 9F
機會通 怎麼漏餡的
11/11 09:18, 9F

11/11 09:19, 2年前 , 10F
為啥檢舉違停,會要到警局偵訊???
11/11 09:19, 10F

11/11 09:19, 2年前 , 11F
我都用真名舉發 應該有幾百件吧 從沒
11/11 09:19, 11F

11/11 09:19, 2年前 , 12F
被找過
11/11 09:19, 12F

11/11 09:19, 2年前 , 13F
有疑義就直接退件啊 根本不用說明
11/11 09:19, 13F

11/11 09:20, 2年前 , 14F
如果被檢舉人提行政訴訟,就有可能調檢舉
11/11 09:20, 14F

11/11 09:21, 2年前 , 15F
人來作證啊
11/11 09:21, 15F
是的 又不是檢舉人就有不被找的豁免權 哪這麼好的事 那何必實名檢舉

11/11 09:21, 2年前 , 16F
看來在台中 警方會洩漏檢舉人個資
11/11 09:21, 16F

11/11 09:21, 2年前 , 17F
叫去警局問話又不一定是洩漏檢舉人個資
11/11 09:21, 17F

11/11 09:23, 2年前 , 18F
完全執政七年,修不出個吹哨者保護法,屏東
11/11 09:23, 18F

11/11 09:23, 2年前 , 19F
老農都要跑到台中警局告狀,檢舉人誰不擔心
11/11 09:23, 19F

11/11 09:23, 2年前 , 20F
被曝光。
11/11 09:23, 20F

11/11 09:25, 2年前 , 21F
被曝光還用別人的個資,很扯
11/11 09:25, 21F

11/11 09:25, 2年前 , 22F
社會一堆畜生 被撿舉就想打人。 誰不
11/11 09:25, 22F

11/11 09:25, 2年前 , 23F
11/11 09:25, 23F
那就不要檢舉阿 為自己的檢舉負責天經地義吧

11/11 09:25, 2年前 , 24F
追一下怎麼知道不具名是誰就好
11/11 09:25, 24F

11/11 09:25, 2年前 , 25F
法官還助紂為虐 可教化
11/11 09:25, 25F

11/11 09:26, 2年前 , 26F
說明個洨,操他媽警局
11/11 09:26, 26F

11/11 09:26, 2年前 , 27F
不過冒用他人身份 我不認同
11/11 09:26, 27F

11/11 09:26, 2年前 , 28F
你不去叫違規畜生不要違規?
11/11 09:26, 28F

11/11 09:32, 2年前 , 29F
民眾只是提供證據,最後開單執法的是警方
11/11 09:32, 29F

11/11 09:33, 2年前 , 30F
欸,提起訴訟應該是警察要去說服法官吧
11/11 09:33, 30F

11/11 09:35, 2年前 , 31F
怎麼不是不要違規 好像很難
11/11 09:35, 31F

11/11 09:38, 2年前 , 32F
值得,謝謝警察認證
11/11 09:38, 32F

11/11 09:44, 2年前 , 33F
證據可能偽造修圖啊 之情不就有一件丢煙
11/11 09:44, 33F

11/11 09:44, 2年前 , 34F
蒂 吐口水的的偽造
11/11 09:44, 34F

11/11 09:45, 2年前 , 35F
訴訟人如果主張證據被偽造 當然要叫提告
11/11 09:45, 35F

11/11 09:45, 2年前 , 36F
證據的說明
11/11 09:45, 36F

11/11 09:46, 2年前 , 37F
提供
11/11 09:46, 37F
是的 雙方都要保障 ※ 編輯: yokann (1.200.38.214 臺灣), 11/11/2023 09:51:24

11/11 09:56, 2年前 , 38F
鴿子洩漏檢舉人資料不用賠錢喔
11/11 09:56, 38F

11/11 09:57, 2年前 , 39F
喔 沒事 是被警察傳訊 還以為被報復
11/11 09:57, 39F

11/11 10:11, 2年前 , 40F
事實證明實名檢舉 會被違規垃圾找麻煩
11/11 10:11, 40F

11/11 11:54, 2年前 , 41F
被檢舉人扁人=>怕就不要檢舉 這道德....
11/11 11:54, 41F

11/11 14:30, 2年前 , 42F
所以有人希望冒用妳名義檢舉=嫁禍
11/11 14:30, 42F
文章代碼(AID): #1bJjMbP9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