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到泰國呼麻無罪?法務部嗆「你敢吃就試試看」

看板Gossiping作者 (新手小鮪魚)時間8月前 (2023/08/10 13:35),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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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大家都誤會了啦,法務部的意思是鼓勵大家想吃的話就去試試看啦。不過這樣有沒有觸犯新聞稿內的法條,窩就不知道了。 總之法務部就是就是管不到又想刷存在感,隨便拉個法條表達立場,沒想到新聞稿寫太爛,自己弄出個違法違憲的內容。搞得大家以為法務部要隔空起訴抽大麻的人,真是快笑死了。 法務部,加油,好嗎? ※ 引述《epiphyte (晴)》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國時報 : 2.記者署名: : 中時 陳志賢 : 3.完整新聞標題: : 到泰國呼麻無罪?法務部嗆「你敢吃就試試看」 : 4.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images.chinatimes.com/newsphoto/2023-08-09/1024/20230809004936.jpg
: 法務部 : 泰國開放「大麻合法化」,導致不少年輕人跑到泰國「嚐鮮」呼麻,造成大麻已成國內年 : 輕人吸毒首位,法務部今天嚴厲警告,大麻在我國屬二級毒品,若在網路上教人呼麻,或 : 在國外引誘他人呼麻,將追究刑責,其中若引誘未成年人吸食大麻,最重可判處10年6月 : 徒刑。法務部重申毒品犯罪為重罪,檢調必全力掃蕩,如有以身試法者,定依法從嚴從速 : 偵辦,「你敢吃就試試看」。 : 法務部表示,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7條第2項規定「引誘他人施用第二級毒品者, : 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大麻為我國列管之第2 : 級毒品,若民眾在網路上教導他人施用大麻,或散布「大麻無害論」而引誘他人施用大麻 : ,將構成引誘他人施用第2級毒品罪,若引誘未成年人施用大麻,依法加重其刑至1/2, : 也就是可處1年6月以上、10年6月以下有期徒刑。 : 法務部表示,雖然泰國開放大麻合法化,但依我國《刑法》第5條第8款規定,在我國領域 : 外犯引誘他人施用毒品罪者,為我國《刑法》效力所及,故無論在我國境內或境外,謠傳 : 「大麻無害論」而引誘他人施用大麻者,我國檢警調對於這種非法行為,均得以追訴究辦 : 。 : 法務部指出,為壓制大麻持續擴散,檢察機關已將查緝大麻列為「安居緝毒」專案之重點 : 工作,務求向上溯源,查緝大麻供應源頭,並向下刨根,挖掘施用大麻黑數,以維護國人 : 健康。法務部重申毒品犯罪為重罪,將全力進行掃蕩,如有以身試法者,必依法從嚴從速 : 偵辦。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809004935-260402?chdtv : 6.備註: : 推文小心 : 建議什麼"哈們" : "XX危害>>大麻" : "外國藝人,球星上節目講呼麻得好笑故事" : 等類似影片言論都不要有了 : 當心真的被查水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8.51.233.112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1645742.A.C71.html

08/10 14:26, 8月前 , 1F
試試就試試
08/10 14:26, 1F

08/10 14:41, 8月前 , 2F
黨的司法,顆顆
08/10 14:41, 2F

08/10 15:35, 8月前 , 3F
你敢吃就試試看 是否引誘他人施用大麻
08/10 15:35,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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