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女遭男同事拐到旅館性侵 他不認罪還稱:有付6千元

看板Gossiping作者 (jim1122)時間1年前 (2023/06/21 03:04), 編輯推噓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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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蘇育宣 3.完整新聞標題: 女遭男同事拐到旅館性侵 他不認罪還稱:有付6千元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一名女子A前年誤信吳姓男同事,對方要求她於「吵的地方即KTV」或「安靜的地方即 旅館」二選一,A女怕吵便選了旅館赴約,未料男同事教學完之後向她求歡不成,竟強行 侵犯她得逞。一審依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被駁回 ,可再上訴。 判決書指出,A女與吳姓男子為同事關係,2021年4月間與吳男相約捷運站見面,吳男稱可 以傳授賺錢的方法,但要求A女於「吵的地方即KTV」或「安靜的地方即旅館」二選一前往 ,當時A女考量疫情與不喜歡吵雜之處,便選擇與吳男一同前往商旅。 待A女與吳男抵達商旅後,吳男在房內喝酒,並教導A女如何解讀投資資訊、賺取遊戲報酬 等,隨後吳男詢問A女是否願意發生性行為遭拒,吳男竟強行脫去A女的衣服侵犯得逞。全 案經由A女報警處理,檢方偵結起訴。 法院一審審理時,吳男坦承與A女發生性行為,但稱A女從事援交,還主動挑逗他,2人才 會發生性行為,且事後他有把6000元放入A女皮包中,否認做出強制性交的行為。 但法官勘驗A女證詞,認為A女敘述遭侵犯的過程清楚而詳盡,甚至對於如何遭脫衣服等情 節前後證述相符,無說詞反覆的情況,並無重大瑕疵或矛盾,故採信A女說詞,再加上A女 友人的證詞,認定吳男的確強行侵犯A女,依強制性交罪,處吳男有期徒刑4年。案經上訴 高等法院被駁回,維持原判決,可再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620006188-260402?chdtv https://tinyurl.com/28th2954 6.備註: 換臉判五年,性侵判四年,好笑的台灣司法比例原則:有錢有權才是王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5.10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87287898.A.117.html

06/21 03:06, 1年前 , 1F
鬼島就是性侵性騷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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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03:06, 1年前 , 2F
出社會了還那麼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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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03:09, 1年前 , 3F
殺人2年,性侵4年,我忽然意識到一個很恐怖
06/21 03:09, 3F

06/21 03:09, 1年前 , 4F
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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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03:10, 1年前 , 5F
那再加~鬼島是性騷性侵殺人詐騙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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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03:16, 1年前 , 6F
丟五億男下樓無罪自殺?發財惹
06/21 03:16, 6F

06/21 03:18, 1年前 , 7F
這就性侵!有標準上法院就有公道
06/21 03:18, 7F

06/21 06:14, 1年前 , 8F
別傻…要性侵真的很難..沒想像那麼
06/21 06:14, 8F

06/21 06:14, 1年前 , 9F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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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07:06, 1年前 , 10F
換臉真的是該死的母豬法,母豬亂法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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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07:06, 1年前 , 11F
家還要忍多久?
06/21 07:06,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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