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廢死聯盟: 陳進興不能判死?

看板Gossiping作者 (太扯惹)時間11月前 (2023/05/25 23:29), 11月前編輯推噓8(9117)
留言27則, 12人參與, 11月前最新討論串8/10 (看更多)
以尚市長舉的這個例子為例 犯罪人在行為的當下, 有選擇給予-不給予對象「致死」 這樣選擇的權利。 廢了死之後,社會卻沒有對 「犯罪人」選擇「致死」的權利。 我的觀點是這樣的實務邏輯 是有偏差跟不對等的。 我們尊重生命,保護生命, 如果取走一個人的生命是嚴肅的, 所謂要避免冤獄, 我們應該是在檢查及偵訊的過程, 增加嚴謹度。 而不是像這樣明白犯罪 取走無辜人的性命的時候, 還在檢討一命換一命是不是恰當。 但是「犯罪人」取走一個人的生命, 比社會跟法律取走「犯罪人」的生命 還要來得容易及隨意。 這根本不是合理的社會現象。 法律人在這部分講的法益, 根本是個笑話。 當台南小孩在廁所被肥仔割喉, 肥仔說「在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的時候, 法律人的法益就破產了。 到現在幾年了? 中間製造了多少無辜的冤魂, 都是莫名其妙被殺, 還要看犯罪人逍遙的不對等?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 → spring53287: 他們提冤獄 你就提好幾個該判死沒判 223.137.147.136 05/25 18: : : → spring53287: 死 出獄又殺的那種 他們就會閉嘴了 223.137.147.136 05/25 18: : : : 這個喔,我講故事給大家聽吧? : 好幾年以前,有一個人叫做吳敏誠, : 吳敏誠殺了一位湯姓女子,因為自首減刑只判八年(!!!), : 然後又遇到馬英九假釋減刑,只關了四五年不到就出來了。 : 吳敏誠被放出來之後,跑去追求一位教小孩子的黃老師, : 黃老師不想跟他在一起,他就對著黃老師的後腦開槍,把她當街殺死了。 : 這次不只殺人,還是當街殺人,於是吳敏誠很快就回鍋了, : 但是這次他找到了了不起的靠山--台大教授李茂生為首的一群教化派; : 李茂生一夥宣稱說,"吳敏誠小時候有兔唇,受欺負很可憐,所以考慮到他的生涯狀況 : ,即使他殺了第二個人,還是應該免死"。 : 李茂生的黨羽趙儀珊在法庭上宣稱說,"從吳敏誠的生涯狀況來看, : 應該要給他教化的機會",黃老師的家屬聽了,哭到泣不成聲, : 到最後連法官都看不下去了,問趙儀珊說:"你們都沒有想到被害者家屬的心情嗎?" : 結果各位猜趙儀珊怎麼回答? : 趙大教授說, : "我負責的是幫犯人做鑑定,被害者家屬的心情,不在我的考量範圍內。" : 聽了趙大教授的說法,黃老師的家屬哭得更傷心了... : (這是趙大教授自己的記載,看樣子她還滿自豪的?) : 官司就這樣一路打下去,最後在李茂生一夥的神力發威下, : 吳敏誠還是免死了,而黃老師的家屬也被折磨到崩潰了... : 請大家再跟我複誦一遍, : "我是幫犯人做鑑定,被害者家屬的心情,不在我的考量範圍內。" : 儘管趙儀珊並沒有專業心理師執照,檢方也指出趙的論述有"偽科學"之嫌, : 但法院仍然採用李茂生、趙儀珊一夥的說法,認為吳敏誠"可教化" : --雖然他殺了第二個人,還是當街殺人。 : 我無話可說,只能用下面這張圖來表示我寫下這篇的心情。 : https://imgur.com/bnXktpE
: "我感到 全身血液都在沸騰"。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122.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85028584.A.9FF.html ※ 編輯: mabye0728 (36.234.122.42 臺灣), 05/25/2023 23:32:19

05/25 23:30, 11月前 , 1F
廢死刑的就最該死
05/25 23:30, 1F

05/25 23:32, 11月前 , 2F
殺人犯就像妓女阿 法律人就像皇后
05/25 23:32, 2F

05/25 23:32, 11月前 , 3F
皇后的貞操當然比較珍貴 QQ
05/25 23:32, 3F
好想戳 ※ 編輯: mabye0728 (36.234.122.42 臺灣), 05/25/2023 23:34:44

05/25 23:33, 11月前 , 4F
怎麼拉 事實講不得
05/25 23:33, 4F

05/25 23:33, 11月前 , 5F
還是一兩個大官?
05/25 23:33, 5F
哪些大官啊大佬?

05/25 23:35, 11月前 , 6F
實在沒有辦法說趙的講法有錯,他就
05/25 23:35, 6F

05/25 23:35, 11月前 , 7F
是在為加害人講話的,家屬可以選擇
05/25 23:35, 7F

05/25 23:35, 11月前 , 8F
派一位可以嘴爆他的律師而不是持續
05/25 23:35, 8F

05/25 23:35, 11月前 , 9F
崩潰
05/25 23:35, 9F
可教化的模式真是好笑

05/25 23:38, 11月前 , 10F
檢察官都已經說趙的講法是偽科學了.
05/25 23:38, 10F
是不是應該盤點檢討「可教化」 的實際效益?

05/25 23:39, 11月前 , 11F
金華路湯姆熊割喉案
05/25 23:39, 11F
※ 編輯: mabye0728 (36.234.122.42 臺灣), 05/25/2023 23:40:31

05/25 23:40, 11月前 , 12F
詭辯吧 司法已經會派律師保障犯人人權
05/25 23:40, 12F
犯罪人可教化 真是給安分守己的人一記當頭棒

05/25 23:41, 11月前 , 13F
又不是古代 不懂法容易陷害 又不懂辯解
05/25 23:41, 13F

05/25 23:42, 11月前 , 14F
廢死的本意是要政府尊重生命
05/25 23:42, 14F

05/25 23:43, 11月前 , 15F
現在變成 受害者的生命 得不到尊重
05/25 23:43, 15F

05/25 23:44, 11月前 , 16F
結果廢死到現代的本意是保障惡意加害者
05/25 23:44, 16F
犯罪、守法的成本與代價 根本不對等 有沒有這麼噗嚨共啊?

05/25 23:46, 11月前 , 17F
安分守己的都是活該
05/25 23:46, 17F
法益:殺人放火金腰帶 ※ 編輯: mabye0728 (36.234.122.42 臺灣), 05/25/2023 23:47:17

05/25 23:50, 11月前 , 18F
說的對阿 台灣法律真是笑話
05/25 23:50, 18F

05/25 23:52, 11月前 , 19F
所以全世界141國廢死國家都是笑話
05/25 23:52, 19F

05/26 00:40, 11月前 , 20F
樓上 別國有做配套措施
05/26 00:40, 20F

05/26 00:40, 11月前 , 21F
台灣沒有做配套
05/26 00:40, 21F

05/26 00:40, 11月前 , 22F
硬要扯其他國來偷換概念
05/26 00:40, 22F

05/26 00:43, 11月前 , 23F
當犯罪所需付出的成本代價低的時候
05/26 00:43, 23F

05/26 00:43, 11月前 , 24F
只會有更多犯罪出現
05/26 00:43, 24F

05/26 00:44, 11月前 , 25F
慘的還是守法的老百姓
05/26 00:44, 25F

05/26 00:44, 11月前 , 26F
請問守法老百姓的好好活著的生存權去哪了
05/26 00:44, 26F

05/26 02:33, 11月前 , 27F
我不信141國都有配套,一堆犯罪天堂ok
05/26 02:33, 2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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