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廢死聯盟: 陳進興不能判死?
以尚市長舉的這個例子為例
犯罪人在行為的當下,
有選擇給予-不給予對象「致死」
這樣選擇的權利。
廢了死之後,社會卻沒有對
「犯罪人」選擇「致死」的權利。
我的觀點是這樣的實務邏輯
是有偏差跟不對等的。
我們尊重生命,保護生命,
如果取走一個人的生命是嚴肅的,
所謂要避免冤獄,
我們應該是在檢查及偵訊的過程,
增加嚴謹度。
而不是像這樣明白犯罪
取走無辜人的性命的時候,
還在檢討一命換一命是不是恰當。
但是「犯罪人」取走一個人的生命,
比社會跟法律取走「犯罪人」的生命
還要來得容易及隨意。
這根本不是合理的社會現象。
法律人在這部分講的法益,
根本是個笑話。
當台南小孩在廁所被肥仔割喉,
肥仔說「在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的時候,
法律人的法益就破產了。
到現在幾年了?
中間製造了多少無辜的冤魂,
都是莫名其妙被殺,
還要看犯罪人逍遙的不對等?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 → spring53287: 他們提冤獄 你就提好幾個該判死沒判 223.137.147.136 05/25 18:
: : → spring53287: 死 出獄又殺的那種 他們就會閉嘴了 223.137.147.136 05/25 18:
: :
: 這個喔,我講故事給大家聽吧?
: 好幾年以前,有一個人叫做吳敏誠,
: 吳敏誠殺了一位湯姓女子,因為自首減刑只判八年(!!!),
: 然後又遇到馬英九假釋減刑,只關了四五年不到就出來了。
: 吳敏誠被放出來之後,跑去追求一位教小孩子的黃老師,
: 黃老師不想跟他在一起,他就對著黃老師的後腦開槍,把她當街殺死了。
: 這次不只殺人,還是當街殺人,於是吳敏誠很快就回鍋了,
: 但是這次他找到了了不起的靠山--台大教授李茂生為首的一群教化派;
: 李茂生一夥宣稱說,"吳敏誠小時候有兔唇,受欺負很可憐,所以考慮到他的生涯狀況
: ,即使他殺了第二個人,還是應該免死"。
: 李茂生的黨羽趙儀珊在法庭上宣稱說,"從吳敏誠的生涯狀況來看,
: 應該要給他教化的機會",黃老師的家屬聽了,哭到泣不成聲,
: 到最後連法官都看不下去了,問趙儀珊說:"你們都沒有想到被害者家屬的心情嗎?"
: 結果各位猜趙儀珊怎麼回答?
: 趙大教授說,
: "我負責的是幫犯人做鑑定,被害者家屬的心情,不在我的考量範圍內。"
: 聽了趙大教授的說法,黃老師的家屬哭得更傷心了...
: (這是趙大教授自己的記載,看樣子她還滿自豪的?)
: 官司就這樣一路打下去,最後在李茂生一夥的神力發威下,
: 吳敏誠還是免死了,而黃老師的家屬也被折磨到崩潰了...
: 請大家再跟我複誦一遍,
: "我是幫犯人做鑑定,被害者家屬的心情,不在我的考量範圍內。"
: 儘管趙儀珊並沒有專業心理師執照,檢方也指出趙的論述有"偽科學"之嫌,
: 但法院仍然採用李茂生、趙儀珊一夥的說法,認為吳敏誠"可教化"
: --雖然他殺了第二個人,還是當街殺人。
: 我無話可說,只能用下面這張圖來表示我寫下這篇的心情。
: https://imgur.com/bnXktpE
: "我感到 全身血液都在沸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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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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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大官啊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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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教化的模式真是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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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應該盤點檢討「可教化」
的實際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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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人可教化
真是給安分守己的人一記當頭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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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守法的成本與代價
根本不對等
有沒有這麼噗嚨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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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益:殺人放火金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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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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