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過行人穿越道停讓行人仍收罰單 法官:距行人不足3公尺

看板Gossiping作者 (Oh~Happy Day)時間11月前 (2023/05/14 10:47), 編輯推噓7(7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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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4 00:03 聯合報/記者 游明煌/基隆即時報導 過行人穿越道停讓行人仍收罰單 法官:距行人不足3公尺 陳姓男子騎車行經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二段169巷行人穿越道,左轉時遇有行人穿越, 被一名女警攔下開不停讓行人,收到1200罰單。 陳男不服指控他等行人都過了才走,法官依女警證詞, 機車距行人不足3組枕木紋,不符3公尺規定,駁回他的行政訴訟。 基隆地院判決書指出,陳男去年4月13日下午5時34分, 騎型機車行近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二段169巷行人穿越道,左轉遇有行人穿越時, 被汐止警分局員警目睹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開出罰單,監理單位裁處1200元。 陳男主張並沒有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他在行人穿越道前暫停, 等行人通過後見號誌轉為黃燈,一側行人已背對機車離去, 另一側行人則停止穿越行人穿越道等待下次綠燈,他才騎車前行。 陳男說,不料通行到一半,遭一名女警以百米姿態跑來,當場舉發原告, 並要求他在舉發單上簽名,他已禮讓行人,員警仍開單,太不公平, 扣點也讓他留下汙點,聲明原處分撤銷。 台北市區監理所指出,機車左轉通過行人穿越道時, 雙向行人確已行走於路口穿越道上,機車應暫停確保行人優先通過, 但仍逕予通行,違規事實明確。 女警證稱,當時馬路兩旁人潮很多,依當時號誌,如陳男停等禮讓, 仍可順利通過,他未與其他車輛一同停等,逕自穿越人行道, 她確認車輛距離行人不及3組枕木紋(不足3公尺),當場攔停舉發原告。 法官採信女警證詞,認為她受有專業訓練,並無誣陷理由,並勘驗蒐證影片, 發現兩側行人均通過行人穿越道,當時機車距正通過中的行人不足3公尺時, 機車仍持續左轉,顯然未讓行人優先通行。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716369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92.9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84032431.A.21A.html

05/14 10:52, 11月前 , 1F
行人都通過了還要再等一下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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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0:52, 11月前 , 2F
警察有專業訓練所以就不會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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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0:53, 11月前 , 3F
那要法院的必要性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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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0:53, 11月前 , 4F
行人無敵 故意等你車靠近了踏上斑馬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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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0:53, 11月前 , 5F
本來就不該刷卡要保持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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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0:53, 11月前 , 6F
你來不及煞車 距離太近一樣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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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0:54, 11月前 , 7F
去香港日本刷刷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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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0:54, 11月前 , 8F
車輛過路口得保持時速20以下才可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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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0:54, 11月前 , 9F
重點在於"機車仍持續左轉",而不是三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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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1:04, 11月前 , 10F
總評: 法盲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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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1:22, 11月前 , 11F
從上面一堆推文就知道很多台灣駕駛「禮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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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1:23, 11月前 , 12F
」觀念完全錯誤,本來就是要車完全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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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1:23, 11月前 , 13F
等行人完全過完馬路才算完成禮讓程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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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因為我們的考照不會因為沒做好禮讓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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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1:23, 11月前 , 15F
次再來,台灣駕駛才普遍沒內建禮讓行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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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1:23, 11月前 , 16F
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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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1:31, 11月前 , 17F
還真的一堆人以為慢溜就是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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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1:31, 11月前 , 18F
考駕照不是二輪要雙腳著地,四輪要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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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1:32, 11月前 , 19F
手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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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1:36, 11月前 , 20F
罰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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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1:52, 11月前 , 21F
拉手煞規矩也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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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1:52, 11月前 , 22F
我是沒那麼厚工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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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2:01, 11月前 , 23F
說個笑話專業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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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2:01, 11月前 , 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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