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酒駕飆速撞死人聲請不給國民法官審 北院裁定駁回

看板Gossiping作者 (no1smkimo)時間1年前 (2023/04/15 11:02), 1年前編輯推噓-4(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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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自由 2.記者署名:溫于德 3.完整新聞標題:酒駕飆速撞死人聲請不給國民法官審 北院裁定駁回 4.完整新聞內文: 22歲男子李佳修去年11月 酒駕行經台北市忠孝東路地下道飆速競逐、撞翻前車,撞死24歲王男, 此案成為台北地院首件國民法官案,合議庭本週二開庭時, 李男與辯護律師聲請「不行國民參與審判」制, 北院今已裁定駁回,並定下午3時公開說明。 李佳修與江姓少年等6男1女,去年11月14日凌晨從夜店狂歡後離開, 喝酒後的李男及江姓少年分駕二車在台北市區無照競速, 行經行政院旁的車行地下道時,李男煞車不及撞翻前車致王男枉死, 警方到場後李男還襲警試圖奪槍,警方開兩槍才制伏他, 北檢上月起訴李男,江姓少年移由少年法庭審理。 北院本週二開庭時,李男律師聲請主張, 國民法官法第6條規定有5項條件可由合議庭裁定不採行國民法官制, 李男既已認罪,本案經媒體廣泛報導,已污染未來國民法官心證,對被告不公平, 不宜採國民法官制,請求改採通常審判程序。 律師也透露上月底第1次協商會議時,已提出若未和解,建議量刑4年, 若和解則建議判2年並緩刑。據指出,李已提出400萬元的和解條件,尚在協商。 但檢察官認為應採國民法官制,李男雖口頭認罪, 不過對於超速、自首、被害人違規跨線有無過失、可否判緩刑等皆尚有爭執, 李自提的刑度也過輕,國人對酒駕深惡痛絕,本案是矚目指標案件, 讓國民法官參與審理有助增進國民的法律情感,要對國民法官素質有信心。 死者母親表示,不論賠償金額多寡,都希望採行國民法官制, 讓國民法官評評理,不希望外界誤解酒駕撞死人,不管過程多惡劣, 事後只要認罪、和解就可以逃過國民法官審判,她哭訴不希望再有人和他們家一樣。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270373 6.備註: 律師表示協商會議時, 李男已提出若未和解建議量刑4年.若與對方和解則建議判2年並緩刑 整個偵查到起訴過程事證都已經外流,國民法官的都被洗腦酒駕應該重罰了 令國民法官在審理程序前已有預斷、偏見,足見本案不適合由國民參與審判, 也難以期待國民法官公正執行職權,所以拒絕給國民法官審判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2.28.1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81527756.A.3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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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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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律師知道酒駕該死是普世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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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1:04, 1年前 , 3F
酒駕重罰不是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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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1:05, 1年前 , 4F
酒駕+競速是要洗腦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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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1:07, 1年前 , 5F
自己知道酒駕會重罰還喝酒肇事?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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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1:08, 1年前 , 6F
去死吧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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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1:08, 1年前 , 7F
如要合解應該歸定賠償金要先付完~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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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男有黑道背景,曾參與前年9月竹聯幫「晉安會」10人, 至藝人梁佑南兒子經營的信義區餐酒館圍場,恫嚇要求買他們的菸酒, 法官認定李勾串證人曾姓少年,也有襲警事實,以有試圖逃亡之虞, 有可能恫嚇證人與被害人家屬,諭知羈押禁見3個月。 ※ 編輯: rpg (218.172.28.146 臺灣), 04/15/2023 1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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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建議公開鞭刑後再關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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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1:25, 1年前 , 9F
這律師很敢講欸,身為律師同道我都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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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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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1:30, 1年前 , 11F
去你媽的垃圾律師全家去給狗幹屁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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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1:30, 1年前 ,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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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1:58, 1年前 , 13F
緩刑?緩你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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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2:39, 1年前 , 14F
有黑道背景,就只能判斬立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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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3:09, 1年前 , 15F
這律師收了多少錢 這麼敢講?
04/15 13:09, 15F

04/15 15:00, 1年前 , 16F
酒駕零容忍 這是政策捏
04/15 15:00, 16F

04/15 21:04, 1年前 ,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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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21:05, 1年前 , 18F
下垃圾還有臉請律師
04/15 21:05, 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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