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有責配偶不得訴請離婚 大法官宣告「部分違憲」

看板Gossiping作者 ( )時間1年前 (2023/03/25 16:32), 1年前編輯推噓9(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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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250085 有責配偶不得訴請離婚 大法官宣告「部分違憲」 2023/03/24 15:47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朱政坤與2名曾有外遇事件男子質疑 民法第1052條的但書規定「有責配偶不得訴請離婚」侵害婚姻自由,違反比例與平等原則 ,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4日做成112年憲判字第4號判決,宣示該規定部分違憲,相關機關 應於2年內修法。 判決指出,該規定限制有責配偶不得訴請離婚,雖然沒有違背憲法保障的婚姻自由,但 法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發生後,如果不分時間長短,一律不准有責一方訴離,完全剝奪其 離婚的機會,可能導致個案顯然過苛之情事,這部分不符合婚姻自由的意旨。判決要求相 關機關應於本判決出爐2年內,依照判決意旨妥適修法,逾期若未完成修法,法院可以依 照釋憲內容判決。 判決敘明,相關機關修法時,可參考國外立法例,檢討民法裁判離婚的規定是否採取「分 居」制度,並明定一定期間如果沒有共同生活的事實,可以做為裁判離婚的要件。而為避 免放寬離婚原因造成不良後果,可引進「苛刻條款」,例如:為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有 必要繼續維持婚姻,或拒絕離婚的一方可能因為離婚而陷入極端苛刻的困境,即使婚姻已 破裂,仍不得離婚。 為關照離婚後無責或弱勢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生活保障,判決也要求相關機關應設計配套 措施,例如:修法令有責一方給付較高的贍養費、調整剩餘財產分配與給付未成年子女扶 養費的比例,或加重離婚所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第1052條規定,對於婚姻破綻應負起較大責任的一方,不得訴請離婚。支持者認為, 此規定可保障婚姻制度的穩定性,不願受到婚姻約束者,可採同居,即無須負起法定婚姻 應有的權利、責任與義務;反對者則主張,婚姻自由應包含離婚自由,限制有責一方不得 訴離,違反平等與比例原則。 聲請釋憲的朱政坤強調,憲法尊重個人人格自由與追求幸福,也就是不只保障天下有情人 終成眷屬,追求幸福,也該保障世間眾怨偶,好好分手,不再痛苦。能和很好,能離也很 好;「已經失和,又離不開,最不好!」憲法法庭應宣告民法第1052條第2項但書違憲, 讓立法者有機會能重新檢視離婚法制。 民法主管機關法務部則說明,若逕自刪除該規定,由單方決定婚姻是否無法維持,婚姻制 度將形同虛設;反過來說,該規定是在保障被離婚者的權利,以達成公平性與婚姻制度的 功能性與公共利益,目的正當,大法官應尊重立法者的選擇。 -- 你各位夫妻還不趕快離婚離起來! 趕快擺脫你家的糟老頭、黃臉婆!! 開創人生第二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7.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79733166.A.DF0.html ※ 編輯: manlike (49.216.17.29 臺灣), 03/25/2023 16:36:23

03/25 16:36, 1年前 , 1F
台灣離婚率要破87%了吧
03/25 16:36, 1F

03/25 16:37, 1年前 , 2F
還好通姦除罪
03/25 16:37, 2F

03/25 16:38, 1年前 , 3F

03/25 16:41, 1年前 , 4F
唉少子化看來真是黨的KPI
03/25 16:41, 4F

03/25 16:46, 1年前 , 5F
怨偶不能離只是增加更多刑案吧 贊成好
03/25 16:46, 5F

03/25 16:46, 1年前 , 6F
好離婚
03/25 16:46, 6F

03/25 16:52, 1年前 , 7F
對律師最有利。越多賠償事項律師分到越多
03/25 16:52, 7F

03/25 16:55, 1年前 , 8F
我故意亂搞另一半沒亂搞~我可以訴離
03/25 16:55, 8F

03/25 16:56, 1年前 , 9F
大概要配套周全~不然有心人會利用
03/25 16:56, 9F

03/25 17:15, 1年前 , 10F
你故意亂搞另一半沒事還是不能離啊
03/25 17:15, 10F

03/25 17:37, 1年前 , 11F
每次都說要配套 結果呢 通姦除罪當初也說
03/25 17:37, 11F

03/25 17:37, 1年前 , 12F
要在民事提高賠償 結果現在判賠金額也就幾
03/25 17:37, 12F

03/25 17:38, 1年前 , 13F
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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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19:17, 1年前 , 14F
分居太久就能離,我看未來沒有什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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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19:18, 1年前 , 15F
能離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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