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求復合被拒持刀殺傷前女友 男子判刑6年8月定讞

看板Gossiping作者 (△_▲△)時間1年前 (2023/03/16 21:10), 編輯推噓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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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復合被拒持刀殺傷前女友 男子判刑6年8月定讞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6日電) 黃姓男子想與王姓前女友復合被拒後,持刀潛入王女住處行凶造成王女重傷一度病危,還 驚嚇到睡在王女一旁的未成年女兒。最高法院駁回上訴,依殺人未遂罪判刑6年8月,全案 定讞。 全案起於,黃男於民國111年2月帶著尖刀到王女位於屏東縣住處並闖入王女與女兒同寢的 房間,見王女躺在床上熟睡,黃男持刀架住王女的脖子,並要脅王女「不要動」及威脅「 要死一起死」。 黃男隨即持刀刺入王女頸部,王女遭刺後向她的母親求救,當時睡在王女身旁的女兒驚醒 呼救,黃男聞聲逃離現場後遭警方逮捕,王女經送醫急救後,一度病危所幸脫險。 案發後,檢方依殺人未遂罪起訴黃男。一審的屏東地方法院認為,黃男欲與王女復合未果 而心生不滿,持尖刀刺向人體重要部位,導致王女受有深度6公分的頸部穿刺傷,且黃男 於審理期間否認犯行,判處黃男7年有期徒刑。 案經黃男上訴,二審由高雄高分院審理。高雄高分院認為,黃男造成王女身心嚴重受創、 難以入眠及無法正常上班,王女需至精神科求診及社工協助;王女的女兒在案發時目睹母 親遭刺殺且需經歷母親一度病危的煎熬,至今仍深感恐懼。 高雄高分院認為,黃男至今未與王女達成和解與賠償,審酌黃男於審理時改口認罪,改判 刑6年8月。案經黃男再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編輯:戴光育)1120316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303160149.asp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00.74.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78972201.A.2DB.html

03/16 21:11, 1年前 , 1F
沒分屍 0分
03/16 21:11, 1F

03/16 21:13, 1年前 , 2F
不認錯不和解甘霖量隨便判
03/16 21:13, 2F

03/16 21:14, 1年前 , 3F
真划算 六年換人一輩子 失手還可以再來
03/16 21:14, 3F

03/16 21:14, 1年前 , 4F
一次
03/16 21:14, 4F

03/16 21:45, 1年前 , 5F
判太輕
03/16 21:45, 5F

03/16 22:40, 1年前 , 6F
"審酌黃男於審理時改口認罪" 所以才六年?
03/16 22:40,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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