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爽捲官司 桃園男寄信給檢警「王八蛋收」 結局慘了

看板Gossiping作者 (諸神黃昏)時間1年前 (2023/01/11 19:57), 1年前編輯推噓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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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余瑞仁 3.完整新聞標題: 不爽捲官司 桃園男寄信給檢警「王八蛋收」 結局慘了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市李姓男子因涉及刑案過失傷害涉及刑案,因不滿檢警處理 方式,分別寄信向承辦檢察官及處理警員抱怨,卻署名「檢察官楊某某王八蛋收」、「交警 黃某某王八蛋收」,更在臉書貼文直指2人分別收黑心錢、接受關說,還稱握有對方不法證 據,事後拒絕道歉,經當事檢察官與警員提告,桃園地院依公然侮辱、加重誹謗罪將李男分 判拘役10日、2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不滿檢警處理其過失傷害案件方式,2021年9月間分別寄信到桃園地檢署和 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蘆竹分隊抱怨,信封上寫了檢察官與警員全名,還加寫「王八蛋收」, 2封信件包括郵差、單位收發人員都會看到;李男除了寄信發洩,還於2021年10月在臉書社 團貼文點名承辦警員趁火打劫、向他訛詐黑心錢,還指承辦檢察官接受關說,被當事人提告 公然侮辱及加重誹謗罪。 桃園地院審理時,李男對信封署名內容坦承不諱,但對在網路貼文指警察訛詐、檢察官受關 說情事,稱說自己能證明確有其事,應符合刑法不罰要件。 李男指稱的證據為所提出刑事答辯狀和報案錄音光碟,但法官調查發現,李提出的答辯狀內 容僅是其對案件的意見陳述,僅為個人主觀臆測,不能證明檢警有受關說或詐騙情事,認定 李男的貼文指控具有誹謗的真實惡意。法官認定,李男的行為明顯為惡意中傷當是檢、警的 聲譽和人格,審酌其犯後否認部分犯行,且未能於檢警和解,分別判處拘役10日及2月徒刑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181881 6.備註: 誰搭腔我就罵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9.15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73438244.A.20C.html

01/11 19:57, 1年前 , 1F
可憐啊
01/11 19:57, 1F

01/11 19:58, 1年前 , 2F
錢太多ㄇ
01/11 19:58, 2F
※ 編輯: GenYDad (49.216.29.159 臺灣), 01/11/2023 19:58:21

01/11 19:58, 1年前 , 3F
傻傻的 寫在信裡就沒事了 寫在外面就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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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20:04, 1年前 , 4F
被害人是一般人這樣絕對不會被認定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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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20:04, 1年前 , 5F
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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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20:04, 1年前 , 6F
8+9又沒差,就爛命一條,所以普通人才會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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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20:11, 1年前 , 7F

01/11 20:26, 1年前 , 8F
樓下補 批評朝廷可是要殺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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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20:40, 1年前 , 9F
爛命一條還是要罰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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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20:41, 1年前 , 10F
不然你也可以爛命一條去當8+9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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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20:46, 1年前 , 11F
遇到北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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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22:41, 1年前 , 12F
還有誣告罪啊,意圖使人受刑事懲戒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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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22:41, 1年前 ,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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