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南傳飼主山豬遭宰殺肢解 警嚴辦6人最

看板Gossiping作者 (火星人當研究生)時間1年前 (2022/11/13 20:22), 1年前編輯推噓-5(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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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olanco (polanco)》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聯合報 : 2.記者署名:謝進盛 : 3.完整新聞標題: : 台南傳飼主山豬遭宰殺肢解 警嚴辦6人最高開罰200萬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南市白河區傳出有民眾飼養在農舍的山豬,遭人帶著狗闖入獵殺後肢解剁成肉塊,引起外 : 界譁然,警方偵辦掌握6嫌涉案,全案除依加重竊盜罪、動保法送辦,最高併科200萬元罰金 : 。 基本上這幾個獵人要吃上動保法的機會不高啦。 動保法第6條規定: 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那些獵人回去都已經切好準備吃了,所以根本不是“無故” 第6條的立法目的是避免有人傷害動物為樂,如果是為了拿來吃, 就沒有違反第6條。 (唯一的例外是27條禁吃貓狗,但是罰金是25萬以下) 至於竊盜罪也不一定成立。 如果山豬身上沒有明顯的標示顯示是有主物, 像是吊牌或是項圈,那獵人也能辯稱他以為是山上跑下來的, 如果看起來是無主物就無法證明竊盜犯意,自然難以成立 而且就保障人命的觀點來看,看到山豬從外面跑到民居裡面, 獵人更是要加快速度趕緊殺掉山豬, 避免山豬傷害了人。 反倒是飼主讓山豬在外面亂跑,違反動保法20條第二項: “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要依29-5,罰三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 https://www.appledaily.com.tw/headline/20131106/RPV6KEH4AARE6JVQSST3JBZBHI/ 2013年時就有人被山豬闖進家裡刺死了。 把山豬隨便放到外面到處跑,危險度比把發情的比特犬放到幼稚園裡還高。 所以飼主不吃罰單也太說不過去了。 : 這起罕見事件發生在本月8日上午,地點在白河區竹門里,王姓飼主從監視器發現飼養半年 : 的山豬遇害翌日向警方報案,警方偵辦發現,共有6人犯案,破壞農地後方闖入,還帶著狗 : 同行,監視器也發現飼養的山豬已跑回農地豬舍,嫌犯仍闖入,眼睜睜看著獵狗咬死2隻山 : 豬,再有如扛著戰利品般離開,手段相當凶殘。 : 警方11日獲報當天2小時不到,循線在嘉義中埔鄉等地逮捕6嫌,2隻山豬已被肢解剁成肉塊 : ,飼主獲悉後難以接受,更將歹徒犯案過程披露在網路上,鄉民一片撻伐手段野蠻又殘暴。 : 據知,6嫌已坦承犯案,當天原要去白河山區打獵,過程中發現這2隻山豬遊蕩,放任狗兒追 : 捕,見山豬不支倒地,順勢將獵物扛回家。 : 警方表示,6人涉嫌觸犯刑法加重竊盜罪,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農業局動保處 : 也說,本案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可依據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處2年以下有期徒 : 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762103 : 6.備註: : 跑到人家田裡打獵? -- 亂餵流浪狗的人其實和渣男沒什麼兩樣 一個是讓狗以為自己是有主人的狗,一個是讓人以為感情有了歸宿 但都只是做半套不想完全負責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41.10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68342132.A.DB4.html

11/13 20:23, 1年前 , 1F
豬舍外面的農田也是飼主的吧
11/13 20:23, 1F
違反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無成年人伴同或未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使具攻擊性寵物出入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只要別人能走進去的地方,就算是自己家的地, 也要有人牽著危險寵物,不能讓牠自己亂跑。 再說,看到別人田裡有野生山豬在亂跑,不快點殺掉山豬, 山豬把農田主人殺死就悲劇了。

11/13 20:25, 1年前 , 2F
頂多竊盜,毀損,再加個畜牧法29條吧
11/13 20:25, 2F
沒錯,而且這還要豬有打耳標或戴項圈,能一看就知道是飼養的豬才成立。 如果飼主沒有做寵物登記、打預防針, 還會被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罰錢。

11/13 20:30, 1年前 , 3F
別人農田(私有土地),不管是山豬還是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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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0:30, 1年前 , 4F
何動物,你外人(非地主)都不能做任何處
11/13 20:30, 4F
山豬跑進民宅威脅生命,屬於緊急情況,在法律上是允許的 不然你可以做個大牌子貼在你家外面, 和消防員說沒有你的允許前都不能進你家滅火

11/13 20:31, 1年前 ,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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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0:32, 1年前 , 6F
山豬是寵物嗎,雞、鴨、鵝等飼養,何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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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0:32, 1年前 , 7F
看過有飼主在旁照顧陪同?
11/13 20:32, 7F
飼主自己都說是寵物了,用動保法29條開罰不是剛好?

11/13 20:38, 1年前 , 8F
你沒看到新聞影片有柵欄 大門嗎?
11/13 20:38, 8F
你又怎麼知道不是豬跑出門外被追趕才躲回去? 一般來說看到山豬跑進別人家裡,更是要快點殺死, 避免屋主像2013年那個倒楣婦女一樣被山豬插死

11/13 20:40, 1年前 , 9F
噗,動物園也有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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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0:55, 1年前 , 10F
這個可以過的話,下次可以去動物園打獵了
11/13 20:55, 10F
如果動物園裡的危險動物跑到柵欄外, 為了保護民眾生命安全,獵人也是可以用緊急避難為由合法殺掉的

11/13 21:11, 1年前 , 11F
都入侵民宅了 照你講的那去台糖隨便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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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1:12, 1年前 , 12F
而且何來看到山豬跑到民居就要加快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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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1:12, 1年前 , 13F
你這種是自我感覺良好 與法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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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1:14, 1年前 , 14F
而狩獵行為合不合法要視狩獵地點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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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1:14, 1年前 , 15F
是否申請核准而定,未經申請核可,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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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1:15, 1年前 , 16F
為非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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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1:16, 1年前 , 17F
少在那邊亂講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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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條 野生動物有下列情形之一,得予以獵捕或宰殺,不受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十八條第一項及第十九條第一項各款規定之限制: 一、有危及公共安全或人類性命之虞者。 山豬是危險動物,跑到農地裡就應該盡快補捉與獵殺 而有人是飼養的,飼主更應該做好安全防護,避免山豬攻擊人, 不然就會發生這種山豬傷人的案例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547248

11/13 21:16, 1年前 , 18F
閣下是槓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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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論法嘍,對法律有什麼不滿的請恰你選區的立法委員。

11/13 21:29, 1年前 , 19F
獵人連寵物豬跟山豬都分不出來,去死
11/13 21:29, 19F

11/13 21:29, 1年前 , 20F
一死吧
11/13 21:29, 20F
山豬野生花紋那麼明顯,又沒有項圈或耳標, 叫大學動物系的教授來看也分不出野生或是寵物。 再說,野生山豬的毛皮通常還比畜牧場裡的豬乾淨呢 而且就算是寵物豬,會對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危害時, 也一樣可以依動保法第12條獵殺

11/13 23:30, 1年前 , 21F
還是有民事賠償就是了
11/13 23:30, 21F

11/13 23:33, 1年前 , 22F
他是闖入農地又追到豬舍耶,檢察官會
11/13 23:33, 22F

11/13 23:33, 1年前 , 23F
起訴應該是蠻明顯了。
11/13 23:33, 23F
做資源回收的也有很多被檢察官起訴,那是檢察官的職責。 但是罪名成立的機會我是覺得不高。 在野豬肆虐的區域,要找到證人願意幫忙獵人辯護太容易了 ※ 編輯: ewings (42.73.41.107 臺灣), 11/13/2022 23:55:41

11/14 02:16, 1年前 , 24F
都你在講,阿不就好厲害
11/14 02:16, 24F

11/14 12:29, 1年前 , 25F
可憐
11/14 12:29, 25F

11/14 13:42, 1年前 , 26F
不是職責問題,檢察官起訴就代表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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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3:42, 1年前 , 27F
官認為成立罪行機率高,如果只看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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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3:42, 1年前 , 28F
隻豬,明明是純民事為何檢察官會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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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3:43, 1年前 , 29F
,一定是有可推論主觀犯意的客觀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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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3:43, 1年前 , 30F
11/14 13:43, 30F

11/14 13:43, 1年前 , 31F
他犯意不一定是一開始就有,但當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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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3:43, 1年前 , 32F
到農地,甚至是追到別人豬舍,這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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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3:44, 1年前 , 33F
犯意了。
11/14 13:44, 33F

11/16 05:51, 1年前 , 34F
笑死 一堆法盲沒理還硬要狡辯
11/16 05:51, 34F
文章代碼(AID): #1ZSE5qsq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