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擄殺通訊行人妻!可惡被告黃東明一審逃死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yyyyyyyy不會再度被喚起)時間3年前 (2022/08/25 20:50), 3年前編輯推噓0(1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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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TVBS 記者 林炫均 報導 發佈時間:2022/08/25 16:37 最後更新時間:2022/08/25 18:13 2.記者署名: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去年4月,屏東56歲的黃東明,因為愛慕通訊行上班的曾姓人妻,多次騷擾追求不成,竟 製造假車禍擄走曾女,將其帶至空屋猥褻,任其重傷逐漸死亡,立法院也因這件案件通過 《跟騷法》。今(25)日一審判決出爐,屏東地院判處黃東明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對此,陳姓死者的丈夫表示,對判決相當失望,直指黃嫌出庭時一再睜眼說瞎話,會和律 師商量後提出上訴。 黃東明因追求通訊行曾姓人妻不成,竟於去年4月8日晚間10點多,他開車尾隨,於屏東萬 丹大昌路段撞擊曾女機車,製造假車禍,曾女因撞擊受重傷昏迷,黃男趁隙將其擄上車, 載往屏東市某處空屋,期間黃東明不僅把手機關機,使警方無法掌握行蹤,還將曾女綑綁 並對其猥褻,曾女因此錯失就醫黃金時間,傷重而死。 隔天上午,黃東明主動上屏東市民和派出所投案,但他供詞反覆、犯案動機交代不清,甚 至不肯交代對方下落,導致警方找到曾女時,人已氣絕多時,檢方事後也向法院提起公訴 ,建請法院依照殺人、強制猥褻罪求處重刑。該事件當時驚動社會,因為黃東明猛烈追求 時,曾女曾向警方報案,但當初只能依照《社維法》裁罰,案發後也促使立法院通過《跟 蹤騷擾防治法》。 今日一審結果出爐,法院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合議庭認為,黃東明已經56歲, 無期徒刑需要關25年才能假釋,屆時黃已80多歲,危險性降低。對此,死者的丈夫陳男大 嘆,對判決相當失望,陳男說,黃東明計畫縝密、罪證確鑿,但每次開庭還能睜眼說瞎話 ,是對家屬的二次傷害。 陳男指出,黃東明犯案身形瘦小,經過一年半發福不少,「應該是過的不錯,謀財害命本 來就是重罪,卻要浪費社會公帑…國家本來就該保護善良守法的公民,不是保護重罪的犯 嫌」,陳男更質疑,從小受過的教育、親人家屬的耳提面命,但黃仍做出犯下惡行,不認 為他有教化可能。 法院因為他80歲才能假釋,判處無期徒刑,陳男反問,現在人長壽,若他假釋後健康狀況 許可,拿刀、槍奪取他人性命也不是一件難事,親屬都希望他被判死,不單只是私情也是 國家給大眾一個警惕,將和律師研議,再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887744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犯人[經過一年半發福不少]....... 這個已經很久了 廢死可以討論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67.8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61431809.A.C43.html ※ 編輯: flybow (114.37.67.86 臺灣), 08/25/2022 20:50:48

08/25 20:50, 3年前 , 1F
法官好體貼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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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0:51, 3年前 , 2F
廢死是不是台灣人頭頂上的皇帝啊?w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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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0:51, 3年前 , 3F
失望?是不意外吧。要在台灣司法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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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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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來說,如果不判死,麻煩直接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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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來吧,我自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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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大成功,洨菸政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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洨菸務實洨菸可愛,菸皇萬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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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0:52, 3年前 , 9F
洨陰政績+1 廢死是普世價值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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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博雅出來洗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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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出庭 老公都看著這個殺了老婆的人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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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就自認倒楣吧 讓人家頤養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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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胖過得開心滋潤 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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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0:53, 3年前 , 14F
不意外啊,連幾任總統都是噁心矯情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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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0:53, 3年前 , 15F
人執政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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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0:54, 3年前 , 16F
殺人犯可以爽爽過 真的是笑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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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0:55, 3年前 , 17F
很意外嗎==?這裡是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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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0:55, 3年前 , 18F
不是我們廢死喔,是根本就沒死刑,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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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0:56, 3年前 , 19F
賤畜台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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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0:58, 3年前 , 20F
法官肩膀是不是很重,背了很多枉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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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1:00, 3年前 , 21F
小英民進黨政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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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1:00, 3年前 , 22F
80歲沒辦法開車把人撞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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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1:00, 3年前 , 23F
垃圾不判死 80歲出來誰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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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1:01, 3年前 , 24F
這告訴我們世上沒有報應這種事情 最頂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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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1:01, 3年前 , 25F
的罪犯還在檯面上吃香喝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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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1:02, 3年前 , 26F
謝謝蔡阿姨司法改革 殺人犯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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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1:05, 3年前 , 27F
操你馬人渣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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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1:05, 3年前 , 28F
廢死仔真是司法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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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1:07, 3年前 , 29F
這種不用判死,幫他找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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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1:15, 3年前 , 30F
無期有機會申請外役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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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1:17, 3年前 , 31F
這種的還不判死刑 犯罪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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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1:21, 3年前 , 32F
司法改革就是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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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1:30, 3年前 , 33F
原來人老殺人就可以免死 至啥智障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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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1:34, 3年前 , 34F
法官該被撞一撞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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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1:43, 3年前 , 3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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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2:01, 3年前 , 36F
這法官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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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2:53, 3年前 , 37F
台灣殺人不會死刑啊,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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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3:07, 3年前 , 38F
殺一個人不用死 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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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Z1t01n3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