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警械使用條例躺立院1年半 關鍵用槍
※ 引述《YumingHuang (連鎖效應)》之銘言:
: 這件事早就該處理了吧..
: 之前有過一案是精神異常男子拿刀要砍警察、
: 被警察轟五槍擊斃;
: 結果被家屬告..
: 最後好像是不起訴。
: 持械抵抗衝撞員警之類的,
: 搞到警察開槍自保還要面對被告風險,
: 根本莫名奇妙。
上篇文指的是這一個案子
新聞:男持刀攻擊員警,遭五槍擊斃
https://reurl.cc/RXyqNg
後續
新聞:臨危開槍殺刀匪,警不起訴
https://reurl.cc/dWmnNV
之前曾看板友分享過21英尺法則,要距離
21英尺才有足夠的時間反應對付持刀歹
徒,最好的辦法是訓練員警,面對持刀
歹徒,第一件事就是持槍警戒,而非使用
非致命武器(對方都拿刀了),只要歹徒
持刀或意圖攻擊接近21英尺內,即可開槍
反擊,才能避免執勤員警傷亡。
21英尺法則
https://youtu.be/7bdVy2DV36I
延申閱讀:
新聞:台北車站男子,未帶口罩手持開山刀
https://reurl.cc/O4jMdX
建議
1.面對持刀歹徒,拔槍警戒就對了。
2.開啟密錄器保護自己,證明開槍依法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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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96.2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61259491.A.8E9.html
噓
08/23 20:59,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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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0:59, 1F
歹徒會持刀面對警察,通常都不會輕易放下
※ 編輯: tom503g (42.72.96.216 臺灣), 08/23/2022 21:00:51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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