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消防員吹哨者「半年42申誡」遭免職 (發錢)
很諷刺的是
這種職場案子
通常只有刺頭會跳出來出頭
但這些人屁股通常也不太乾淨
很容易一挖下去就死翹翹
2014年七月一個月記了他24支申誡
一天超過一支
九月就解聘了
你說是不是報復打擊
肯定是啊
然後呢?
弄來弄去,一開挖穩死的
安心去吧
※ 引述《yaya (喔耶比)》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 2.記者署名:
: 丁牧群
: 3.完整新聞標題:
: 消防員吹哨者「半年42申誡」遭免職 聲請釋憲結果出爐
: 4.完整新聞內文:
: 被稱為消防人員惡劣勞動環境吹哨者的徐國堯,2012年發起史上第一次消防員爭取勞動權
: 遊行,但他後來被任職的高雄市消防局以執勤懈怠、無故未參加訓練、誣告長官浮報加班
: 費等事由,在半年內記了42支申誡,2014年考績獎懲相抵後,因累積達2大過遭高雄市府
: 免職。徐男聲請釋憲主張《警察人事條例》免職規定與一般公務員不同,有差別待遇,憲
: 法法庭今判決相關規定法令沒有違憲。
: 判決指出,《公務人員考績法》第6條第3項第4款規定:「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受考人
: 在考績年度內,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考列丁等:……四、品行不端,或違反有關法
: 令禁止事項,嚴重損害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者。」第7條第1項第4款規定:「年終
: 考績獎懲依左列規定︰……四、丁等︰免職。」及第8條後段規定:「另予考績人員之獎
: 懲……列丁等者,免職。」
: 大法官認為以上規定與《憲法》第77條:「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公務員
: 之懲戒。」及《憲法》第18條保障人民服公職權意旨均無牴觸。
: 這件釋憲案日前辯論時,徐國堯說自己是現行制度的犧牲品,因為他不服免職提起行政訴
: 訟,行政法院卻沒有實質審理他被免職的事由是否合理,就以「保訓會已經審查過了」為
: 由,判他敗訴確定。徐說:「就像隨便抓到一個人就說他是小偷,不用勘驗任何證據,長
: 官要處罰基層消防員簡直易如反掌,造成絕對權力、絕對腐敗。」
: 消防員的主管機關內政部部長徐國勇今親自領軍出庭辯論,徐國勇強調《警察人事條例》
: 免職規定並無不當,因為警察有武裝力量、持有槍械,職務具有複雜性及危險性,而該條
: 例規範的消防員雖無武裝,也是紀律團隊,「任何一個人在火場的疏忽會影響自己跟同事
: 安全,因此對於紀律要求跟一般公務員不同,須『衡平』處置,而不是完全『公平』,
: 這是當初的制度設計」。
: 徐國堯多年前與另名消防員張家偉為了爭取消防員勤務、休假及加班費等權益,曾聲請釋
: 憲,大法官2019年作出釋字第785號解釋,宣告《公務員服務法》等法律對於包括消防員
: 在內的業務性質特殊公務員的之勤務、休假時數合理上限、超時服勤補償的保護不足,違
: 反《憲法》保障人民服公職與健康權意旨,要求相關機關在解釋公布之日起3年內修正。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20617/91AAF20C1CA7E8BB4EB2CDE252
: 6.備註:
: 這篇推到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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