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警因違規老翁「經濟不佳」未開單一時心軟被告圖利罪
這案子被起訴的警察,某天巡邏時,發現一個謝姓男子騎的機車沒掛車牌。
警察把謝姓男子攔下後,電腦一查,發現謝姓男子沒有機車駕照。
警察開單開到一半,謝姓男子跟警察說他很窮,車子是鄰居給的,問警察能否不開單?
警察跟著謝姓男子回家,跟謝姓男子說的鄰居詢問後,鄰居說的也差不多。
警察雖然知道無照騎車要罰6000,但聽了謝姓男子跟鄰居這樣說,決定不開單,謝姓男子因此少繳了一條6000元的罰單。
事後,這個警察過了幾天又出門巡邏,攔了另一個紅燈右轉的傢伙。警察把原本開到一半的罰單劃掉,用這張半成品罰單開了新的罰單給紅燈右轉仔。
紅燈右轉仔收到這張寫過的罰單後,拿去監理所申訴,事情才曝光。
故事很單純,請問警察有沒有犯圖利罪?
圖利罪指的是公務員對於自己執掌的事情,故意做了違反法律規定的事情,導致自己或別人因此賺到不該賺的好處。這條罪最少要關五年。
圖利就要有人獲利,不過獲利的人不一定是公務員,公務員有沒有拿到好處並不重要。
再來,圖利行為必須是故意,也就是知道自己的違法行為會讓人得到好處的這種念頭。
檢察官說:
1.警察開罰單有統一的規定,無照駕駛就是6000元,抓到不能不開,也不能只開勸導單。
2.警察攔到謝姓男子以後,有跟謝姓男子說「無照駕駛六千塊」,還打電話跟同事說他在「告發違規」,警察也跟謝姓男子的鄰居說他要「告發違規」,謝姓男子也說警察從來沒跟他講過勸導之類的話,代表警察也知道無照駕駛不能勸導。
3.被告大學畢業,作了六年警察,不能說自己不清楚法律規定。
至於警察要判多重,檢察官說:
1.被告對於客觀事實都承認,也沒有因為違規不開單而賺到錢。
2.被告是為了幫謝姓男子才不開單,雖然沒辦法不起訴,但用圖利罪罰還是太重了。
3.檢察官希望法院判輕一點,也希望法院給被告緩刑。
那法官怎麼說呢?法官說:
1.警察確實違法,但原因或許是忙,或許是笨,或許有其他動機,不一定是要圖利。
2.警察跟謝姓男子沒有交情,沒有必要違法幫謝姓男子。
3.警察事後都沒有隱瞞事實,足以認為警察只是疏忽,不是故意的。
誰講的比較有道理?
其實這案子很單純,說穿了就是要判斷:警察開單時到底是怎麼想的?
警察真的不知道自己抓到無照駕駛可以不開單,這案子就不會是圖利,至於警察要不要受到行政懲處,是另一回事。
但警察如果知道抓到無照駕駛就必須開單,無論他的動機是什麼,這案子就是圖利。至於要判多重,另外再處理。
警察到底怎麼想的?沒有人知道,被起訴了以後,警察也不會說真話。
那檢察官還是法官講的比較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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