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沒有規定24小時內火化嗎?

看板Gossiping作者 (新手爸爸日誌)時間1年前 (2022/06/06 21:58), 編輯推噓7(817)
留言16則, 15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指揮中心明目張膽的告訴全台灣,"我就是瀆職" 先上個阿中部長所說,最早的公告,109年1月15日 https://imgur.com/WTdU8oX
公告依據的其中一項法條是傳染病防治法第50條第4項規定, 該規定是: 「死者家屬對於經確認染患第一類傳染病之屍體應於二十四小時內、 染患第五類傳染病之屍體應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期限內入殮並火化; 其他傳染病致死之屍體,有特殊原因未能火化時, 應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後,依規定深埋。」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期限內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期限內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期限內 不是「超前部屬」嗎? 請問你訂的期限是什麼? 公告COVID-19為第五類傳染病經過2年多, 還在跟大家說只有"儘速",沒有訂時間! 不做事還敢說話那麼大聲, https://imgur.com/C0PNmz1
然後阿中在解釋的時候還拿50條出來說, https://imgur.com/wWkis1P
結果都在講該條其他規定,絕口不提第4項。 今天記者問你公文寫"逕送",你只會跳針說"儘速"。 逕=直接(教育部2021年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釋義), 難道一個部長會不懂? 都被質疑了,還能雞同鴨講, https://imgur.com/MiLNudt
https://imgur.com/3h1b5j4
連亡羊補牢都省了。 反正錯是地方政府、 錯是殯葬業者、 錯是死者家屬, 絕對不是你指揮中心的錯。是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90.18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54523925.A.0A0.html

06/06 21:59, 1年前 , 1F
一分一秒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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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21:59, 1年前 , 2F
是,部長辛苦了!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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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22:00, 1年前 , 3F
殘忍呀 沒見到最後一面 子孫不孝呀
06/06 22:00, 3F

06/06 22:00, 1年前 , 4F
小心等下里長來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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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22:00, 1年前 , 5F
講個笑話 牙醫酬庸當防疫指揮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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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22:00, 1年前 , 6F
好了 網軍領50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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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22:02, 1年前 , 7F
全世界都知道啦 他還是可以裝瘋賣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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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22:02, 1年前 , 8F
亂投票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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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22:05, 1年前 , 9F
笑死,你可以就內文反駁,但動不動就見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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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22:06, 1年前 , 10F
轉生氣,只讓人覺得你無法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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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種去告阿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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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22:06, 1年前 , 12F
無法反駁 只能扣網軍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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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22:07, 1年前 , 13F
這篇可以領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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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22:14, 1年前 , 14F
早說 怎麼不早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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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22:23, 1年前 , 15F
甩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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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08:39, 1年前 , 16F
真的看不下去
06/07 08:39,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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