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時中一句話 殯葬業傻眼

看板Gossiping作者 (Τ/taʊ/)時間1年前 (2022/06/04 11:51), 編輯推噓1(218)
留言11則, 8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7/9 (看更多)
※ 引述《Qoo2222 (Qoo2222)》之銘言: : ※ 引述《ga652206 (Sing)》之銘言: : : https://i.imgur.com/x0bxlFF.png
: : 傳染病防治法 : : 第 50 條 : : 4.死者家屬對於經確認染患第一類傳染病之屍體應於二十四小時內、染患第五類傳染病之 : : 屍體應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期限內入殮並火化;其他傳染病致死之屍體,有特殊原因 : : 未能火化時,應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後,依規定深埋。 : : 新冠現在還是第五類沒啥疑問吧? : : 傳染病防治法也還是24小時火化 也沒啥疑問吧? : : 部長是不知道規定還是在踢皮球? : 你這邊理解有問題 : 第一類 -> 24小時內 : 第五類 ->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期限內 : 所謂的公告具體內容是「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 : 這邊有110年的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 : https://reurl.cc/M0WMN3 : http://www.tda.org.tw/doctor/news/content.asp?ID=5905 : 第五類的 伊波拉 MERS 等等確實要求24內火化 : 但是 covid A流 只是要求24內通報和要求火化或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 如果業者沒有亂講 那是台南衛生機關的問題 : 目前找不到中央公告covid需24小時內火化的要求 拿台北榮總的QA來看 Q10. 疑似或確診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之遺體處理是否有相關 時效規定? 1. 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50 條規定,死者家屬對於經確認染患第一類傳 染病之遺體應於二十四小時內,染患第五類傳染病之遺體應於中 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期限內入殮並火化。 2. 目前中央主管機關對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遺體雖未訂有明 確火化期限,但依傳染病防治法實施細則第 13 條規定,對於疑似 第五類傳染病患者之遺體,應儘速處理。故仍建議應儘速火化為 宜。 3. 若有特殊原因未能火化時,應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後,依規定 深埋。 小弟認為處理事情有規依規 無規循例 所以不管是醫院、殯葬業者、或地方衛生機關 在這件事上都沒錯 很明顯是有人沒有依法規在兩年前履行應履行的職責 導致目前全國政令混亂不知手措 重點是 既然有人提出問題了 那就該盡速補救公告相關辦法 而不是推諉卸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2.27.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54314679.A.373.html

06/04 11:58, 1年前 , 1F
講N次了
06/04 11:58, 1F

06/04 12:00, 1年前 , 2F
不要再講含糊話 就講明能給看親人遺體
06/04 12:00, 2F

06/04 12:00, 1年前 , 3F
趕24小時 很多人看不到親人最後一面
06/04 12:00, 3F

06/04 12:01, 1年前 , 4F
活著時不看 死了才想看一面
06/04 12:01, 4F

06/04 12:05, 1年前 , 5F
4樓護航克拉克擠不出話了
06/04 12:05, 5F

06/04 12:10, 1年前 , 6F
供殺小幹話,這是最後一面
06/04 12:10, 6F

06/04 12:13, 1年前 , 7F
指揮官:我又沒講關我啥事情
06/04 12:13, 7F

06/04 12:59, 1年前 , 8F
BBQ 你從現在起每次都當最後一面好好看
06/04 12:59, 8F

06/04 12:59, 1年前 , 9F
看你所有親友吧?這符合你的正義
06/04 12:59, 9F

06/04 14:42, 1年前 , 10F
真的,不要再推諉卸責了!迅速確實的
06/04 14:42, 10F

06/04 14:43, 1年前 , 11F
修正補救好嗎?
06/04 14:43, 11F
文章代碼(AID): #1YcjQtDp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YcjQtDp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