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討蘇打綠團名二審敗訴 魚丁糸:判決偏頗上訴到底
如果別人拿李小龍這個名子去註冊
但任何人都知道李小龍是誰
李小龍這個名稱
與他本人李振藩(本名)形象高度連結
在這種情況下
才有些可能去推翻別人註冊的商標
現在蘇打綠跟五十嵐一樣
就只是一個商標名稱
這個商標為別人的公司所有
以他們的知名度
別說大家都叫的出你團員名字
就是青峰本人露臉
也不是人人都知道青峰=蘇打綠
就算只有青峰一人
也不一定搶的過來
更何況多數人連他們團員第二個人名子叫什麼都不知道.....
這連結性比館長=陳之漢還要弱
是要怎麼推翻啦
法官判決根本合情合理
現在不是要註冊商標不給他們註冊
是他們在主張要推翻別人早已註冊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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