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3人未申請闖雪山保護區挨罰 法官︰有違比例原則撤銷已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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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未申請闖雪山保護區挨罰 法官︰有違比例原則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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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姓男子與張姓女子和一名外籍遊客,去年8月31日未經許可進入雪霸國家公園所轄的雪
山生態保護區,保七總隊第五大隊發現後舉發3人,雪管處各裁處3000元,但梁男等人不
滿提起訴願被駁回,再提起行政訴訟,苗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不問情節輕重,對於第
1次違規行為即處以最高額罰鍰,有違比例原則,針對訴願及原處分均撤銷。
梁男等人稱,雪山入口左手邊下方雖設有管制進入警示牌,但懸掛位置不當應設置在入口
明顯處以免遊客誤闖。當時3人為買票前往武陵農場參觀,欣賞美麗景致之餘並未特別注
意沿途所立文字。
3人也認為,在管制區內期間並未碰到任何警員及巡查員,但保七總隊第五大隊員警舉發
時卻記載立刻派遣警員配合查驗未依規定入園、「登山口管理員及山友已勸導多次未申請
入園禁止登山,OOO等人屢勸不停,仍執意上山」等語。不過當時3人是被其他山友告知進
入雪山步道須經許可便立刻離開,此時才出現管理員告知需等待員警到場。因此3人認為
管理員恐有失職及入人於罰嫌疑。
雪管處則反駁,轄內生態保護區並開放申請登山步道計有8條,現行執行取締違反國家公
園法案件方式為第五大隊警員、保育巡查員等人接獲違規後到場取締。
苗栗地院法官審理時,考量3人第1次違規即裁處最高罰鍰,不符比例原則,判處訴願決定
及原處分均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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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去玉山煮牛排 會不會也違反比例原則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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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餐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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