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反正我很閒-猛將反擊聲明

看板Gossiping作者 (怕你死731)時間2年前 (2022/01/28 07:14), 編輯推噓206(430224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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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詳細全文如下 看到 #反正我很閒 大陣仗請了律師發聲明稿,仔細想了一天,還是回應了。因為有太多 不符合的事實,我認為需要出來說明一下。 身為製片,在片場會遇到各種意外狀況對我應該已經是常態,但是我沒有料到我們一起努 力這麼多年、我自認建立起深厚情誼的夥伴,會用這樣的方式,達成把我趕出團隊的目的 ,這對我來說是最傷的。 對於反正我很閒的聲明,有幾點需澄清如下 一、頻道的發想人是我與佳播: 該聲明提及頻道是由佳播與樂咖發想主導。不過,從2020.7.20 BiosMonthly 的訪談中可 知,鍾佳播自述是他先找我拍「告白目」,我建議鍾可以繼續拍攝,最後才是提議找樂咖 (陳奕凱)加入,才有現在大家看到的反正我很閒。 二、 即使赴日,我也並未主動結束與「反閒」的關係: 這是一直以來我們四人的共識,去日本打工度假,是我26歲就開始有的夢想,後來成立了 頻道後,延後了這個計畫,一直到29歲的出發年紀限制的到來(超過30歲就不符合打工度 假簽證資格),才和鍾佳播及樂咖討論暫時離開的想法。至始至終,我們都有共識,我是 會再回來的。也是因為從來不認為自己離開過,在日本期間,我頻繁地和鍾佳播溝通、討 論頻道狀況,也討論團隊的執行,並擔任團隊溝通的角色,這些都有對話紀錄可供證明。 三、收入均分、薪資均等? 請提出證明: 在公司成立之初,我們也有聊到薪水與業配獎金分潤的問題。我負責 政以及主要對外接 洽窗 ,福臨為次要窗 以及攝影腳 ,鍾佳播及樂咖主要負責腳本及剪接的 作,但也 不算是太強硬的分 ,彼此都會 起討論解決各種問題。針對露臉的鍾與陳(樂咖)的月 薪,是比幕後的我和福林還高許多的,獎金部分也並非回覆聲明中所說僅拿3000,這些都 有實際匯款資訊與薪資單的,還請公司提供所聲稱「收入均分、薪資均等」的證明。 四、澄清「廣告製作案」並非業配。另要求佣金「四成」一事,請提出證明: (一) 廣告製作案的起因 「反閒」一直到爆紅前每人各自均有個人工作,在走紅之後,我們一開始的定位跟其他的 YouTuber 相同,以業配合作為主要營業項目。當然,還是會有以前的工作夥伴來洽談「 非Youtuber業配」的工作內容。我們思考了公司的經營項目,僅靠反正我很閒的業配似乎 些許單薄。如同我所說,我的本業是廣告製片,所以當業界朋友詢問我的拍攝廣告製作意 願後,我秉持著有錢大家一起賺的心態,回頭與公司討論是否增加廣告製作的營業項目, 與所有成員達成共識後,由我將廣告製作案以公司名義承接,公司則提供我25%的「執行 費用」。 由於我比其他三人更為了解廣告製作流程與拍攝,因此這兩次的廣告案,都是由我全權對 外溝通且獨立執行拍攝;也就是說,只要由我一人執行,其他三個合夥人專注於頻道內容 ,就能分享廣告案的利潤,而非所謂的「只是作為對外聯繫窗口,就要抽取四成佣金」。 更不用說其他成員,獨自在外接案、參加活動暫離公司一個月並堅持領全薪。(例: 樂咖 (陳奕凱)本職為導演,中間也以個人名義接下某部前導影片案) (二) 關於「惡意帶走公司客戶」的始末 如上一段所述,廣告製作案是我個人在廣告製片業界的朋友推薦,才讓客戶願意信任「反 閒」執行項目,因「反閒」以業配為主,並未拍攝過任何商業廣告案;在2020年10月以及 2021年5月,我拉進公司的廣告案,都是同一個客戶,在2021年8月爭執的同時,我也同步 在和客戶對焦下一個廣告案,如果我有意拉走,一開始就不會用公司名義承接。因後續分 潤談不攏,2021年8月我提出不再接廣告製作案,為了業界誠信,我還是接手聯繫收尾、 給客戶一個交代,第一時間我也說明我會試著把客戶拉給其他公司或是認識的導演朋友, 後續和客戶溝通後,客戶表明了廣告案還是希望以我這邊為主,而後我向三位說明我會繼 續跟手上的客戶接洽,只是是用我自己的名義,我會找朋友的公司來製作,畢竟我們在分 潤上談不攏,也不用再為此爭執。 五、三人壓力下使我同意簽署聘雇契約,成為被解雇的稻草: (一) 顯失公平的簽約過程 這個頻道的起源是鍾佳播跟我,公司成立前、中、後行政上的大小事與對外溝通,其實也 都是我主要處理,公司成立時,我們的共識也是我、樂咖、福臨,以技術出資的概念入股 。當時為了方便公司行政流程,以技術股合約並無在第一時間簽下,即便我有提及合約一 事,也因樂咖對於簽約抱持疑惑態度而作罷,出於對朋友的信賴,才會中間相隔一年四人 並未簽下任何合約。 而一年後,如同我上一篇文所說,樂咖主動提出的合約,的確不是當初共識的技術出資概 念入股約。即使我認為合約不妥,提出討論並微調,但在其他三人的壓力下,我只能同意 先簽署了聘雇關係合約,其他正式技術概念股合約的關係後續再做討論,只是沒想到在聘 僱合約簽署僅僅四天後,我就直接被告知因「曠職三日」被資遣。這是我沒有料到的。 (二) 我並無如同存證信函所說「曠職三日」 9/6日前的工作日,我都還是正常進公司並執行業務,這些都有溝通訊息的佐證,所以在 當天被通知要我離開的9/6後,又接到存證信函,表示因我曠職三日而以四天前的聘僱合 約把我解僱,讓我十分訝異,而對於以「資遣費」強制匯給我的費用,我認為並不能草率 的匯錢給我,就當作這件事情已經處理完,所以我至今分毫未動。 過去的五個月,我一直在掙扎該怎麼處理這件事情,9/6之後,我持續與他們溝通,就是 希望至少能好聚好散。我這五個月把痛苦放在心裡,我的努力對談與對外沈默,不是因為 我沒有證據,更不是因為我站不住腳,只是希望可以讓團隊重新思考,我能獲得一個應有 的尊重、一個合夥關係的承認,至少過去這幾年一起的努力,不會因為合夥關係的結束而 被否定,但我到今天已經身心俱疲,這件事情已經嚴重影響到我的生活。 我不是個有流量的人,沒什麼社群影響力,身為幕後人員,在鏡頭後的付出,本來就很難 被看見。我只是想讓自己、讓這件事可以往前走,好好面對才能繼續生活,不再執著自己 曾付出過的。我們在這件事上都有不足、做不好的地方,我也因為這件事也重新審視了自 己、認知到自己的不足,學到很多,同一件事都會有不同的解讀,也想透過這幾篇文告訴 他們這件事對我的影響有多大,沒有說出現實際遇到的問題,不表示我沒事了,希望曾經 的夥伴們也能夠正視問題,好好溝通,而不要變成毫無根據的口水戰。 詳細資料連結:https://bit.ly/35nLYnb ———————————————————— 文末連結有猛將整理的pdf檔 各位客官怎麼看? 猛將右1,屍骨未寒! https://i.imgur.com/nZXfDqI.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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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惡的資本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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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07:16, 2年前 , 2F
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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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07:16, 2年前 , 3F
屍骨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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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07:16, 2年前 , 4F
好了啦…都搬出律師了還要硬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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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07:18, 2年前 , 5F
你就沒出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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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07:18, 2年前 , 6F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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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07:18, 2年前 , 7F
真精彩,過年前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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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血流成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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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自己不提證據要對方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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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萬跪不下去 80萬加2萬美金就會跪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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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聲明沒用啊..告下去才能見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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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論述不太行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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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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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個字都不信 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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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要討80萬+2萬鎂嗎,還是要過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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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去日本打工 還振振有詞 笑死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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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 簡單來說就是你想要更多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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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道紅了才回來想分杯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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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證明我有講過ooxx,這即視感好像某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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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07:21, 2年前 ,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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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07:22, 2年前 , 21F
自己跑去日本爽,等現在人氣起來了,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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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07:23, 2年前 , 22F
一二點:他只是溝通就算是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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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07:23, 2年前 , 23F
人都去日本是能幫什麼忙,別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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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07:24, 2年前 , 24F
猛將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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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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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07:24, 2年前 , 26F
可以告一個讓法院判一判不是比較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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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07:24, 2年前 , 27F
路打筆戰有什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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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經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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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分成,別搞笑了啦,沒有共苦想同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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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看到血流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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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07:25, 2年前 , 31F
輿論也不可能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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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可以去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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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07:26, 2年前 , 33F
紅了才想回來 反閒就是其他3人拼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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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07:26, 2年前 , 34F
如果這麼有能力幹嘛還巴著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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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07:27, 2年前 , 35F
不要再提起啥友情了啦,告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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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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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度假 >> 自己的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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屍骨未寒但是討論熱度更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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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07:29, 2年前 , 39F
屍骨熱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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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256 則推文
01/28 17:09, 2年前 , 1296F
親兄弟明算帳。不是沒道理的。沒合約。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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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7:09, 2年前 , 1297F
講都講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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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7:10, 2年前 , 1298F
啊。有合約。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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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7:14, 2年前 , 1299F
出資?去日本?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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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7:18, 2年前 , 1300F
屍骨X韓,血X成河。(燒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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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7:43, 2年前 , 1301F
反正他現在連資料都沒有 上法院GG機率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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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7:44, 2年前 , 1302F
高吧 就給律師處理了 不用想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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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7:55, 2年前 , 1303F
日本打工限制明明就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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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8:03, 2年前 , 1304F
稿子潤飾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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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8:42, 2年前 , 1305F
最近yt 界好熱鬧,先有josh 後有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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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8:57, 2年前 , 1306F
精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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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9:22, 2年前 , 1307F
事情我做最多,宿舍垃圾都我在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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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9:25, 2年前 , 1308F
就是頻道是你一個人發想的也沒用 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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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9:26, 2年前 , 1309F
是看誰先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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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9:27, 2年前 , 1310F
還有什麼叫對方大陣仗請律師 那是公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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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9:28, 2年前 , 1311F
來就有的律師 而且猛將自己就沒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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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9:28, 2年前 , 1312F
繼續讓子彈飛,看最後打死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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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9:33, 2年前 , 1313F
鐘家播才是頻道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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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9:37, 2年前 , 1314F
他的邏輯很怪啊...想要好聚好散,第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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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9:37, 2年前 , 1315F
開幹時他寫啥他忘了?而且沒證據技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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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9:37, 2年前 , 1316F
資也是他在講,連錢都沒出分潤要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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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9:38, 2年前 , 1317F
?我覺得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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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20:33, 2年前 , 1318F
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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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0:45, 2年前 , 1319F
沒簽合約,打幾萬字都沒用,法律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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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6:28, 2年前 , 1320F
團隊在打拼的時候你為了“你的夢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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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6:28, 2年前 , 1321F
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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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6:29, 2年前 , 1322F
說真的在國外是能負責多少業務啦何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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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6:29, 2年前 , 1323F
在日本還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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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6:30, 2年前 , 1324F
講得自己迫不得已結果全是你自己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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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6:30, 2年前 , 1325F
出國/簽約 真的沒人拿槍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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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9:09, 2年前 , 1326F
問題出在把自己想的太重要。去日本打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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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9:09, 2年前 , 1327F
夢想是自己的選擇,憑什麼要別人體諒跟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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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9:09, 2年前 , 1328F
單?
01/29 09:09, 1328F

01/29 21:41, 2年前 , 1329F
整篇澄清文看下來證明反閒有沒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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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21:43, 2年前 , 1330F
都沒差 而且反閒團隊不論在情 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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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21:43, 2年前 , 1331F
面都沒有對不起你的地方
01/29 21:43, 1331F

01/29 21:44, 2年前 , 1332F
你自己跑去日本打工 人家還願意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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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21:45, 2年前 , 1333F
你回來做已經很給面子了 結果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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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21:47, 2年前 , 1334F
珍惜這個機會 被資遣剛好而已
01/29 21:47, 1334F

01/30 06:44, 2年前 , 1335F
幹嘛提出證明,上法院再提就好,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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