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跟騷法的保護法益是什麼?

看板Gossiping作者 (Raphael)時間2年前 (2021/12/06 18:13),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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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跟蹤騷擾」行為定義為: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八類行為,包括監視、跟蹤、盯梢、守候、威脅、辱罵、以電子通訊、網路干擾、要求約會或其他追求行為等,造成被害人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小弟不才,威脅跟辱罵這個已經被刑法的恐嚇危安及妨礙名譽罪所規範,保護的法益為個人人身安全及個人名譽,個人性自主也已經被刑法的性侵、猥褻罪所保護甚至還有性騷擾防治法在保護這塊。那麼,跟騷法的保護法益到底是什麼?這是不是失智立法?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G814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128.10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8785598.A.0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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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長得好看的人立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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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醜人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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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對付騷擾女性的噁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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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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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 就算真的要規範 那用性騷擾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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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去改不也行?硬拉到刑法高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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