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台星跨國同婚勝訴!美蘋:超過400對同伴還要等多久?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 )時間4年前 (2021/11/25 13:56), 4年前編輯推噓-4(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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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林孟潔 3.完整新聞標題: 台星跨國同婚勝訴!美蘋:超過400對同伴還要等多久? 4.完整新聞內文: 台灣和新加坡同志伴侶小C與美蘋在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通過後, 向台北市松山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被否准,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今判2人勝訴,戶政事務所應准許兩人結婚,兩人今帶快3歲女兒一起到庭聽判; 美蘋表示;得知判決非常開心,但希望內政部盡速撤銷違法函釋。 美蘋表示,今天得到勝利判決非常高興,他們訴訟過程一路走來超過2年,時間很漫長, 2年的時間多長,意味著她身邊的小孩從媽媽手抱著,到現今對法院熟悉到橫行亂跑, 可見2年時間對他們小家庭時間成本多大。 她說,有一次開庭她對法官說結婚是普世價值,是每個人該有的權利, 無關國籍、性別或性向,他們是第三對被法院認可跨國同婚合法, 能結婚對她們來說意味著給對方一個承諾外,也對小孩以後可以有更多法律上的保障。 美蘋指出,她還想知道有多少對跨國同性伴侶需要在法院為自己最基本的權益繼續 開庭、訴訟和奮鬥?這是她們覺得很荒謬的事情,她們身邊有超過400對跨國同性伴侶 苦苦在等待結婚,雖然今天法院判她們可以結婚,但會跟這超過400對的夥伴一起奮鬥下去 她說,她們已經是第三例被法院認可跨國同性婚姻合法,政府何時才會讓等待兩年多的 同伴結婚,希望政府、內政部可以快點撤銷或變更違法函釋,讓其他人也可以結婚。 https://uc.udn.com.tw/photo/2021/11/25/realtime/14629079.jpg
小C(前右)與美蘋(前左)為跨國同婚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判2人勝訴, 兩人今帶快3歲女兒一同聽判。記者林孟潔/攝影 https://uc.udn.com.tw/photo/2021/11/25/realtime/14629080.jpg
台灣和新加坡同志伴侶小C(前右)與美蘋(前左)向台北市松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登記 被否准,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判2人勝訴。記者林孟潔/攝影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915868 6.備註: 八卦是: 隨著台灣同婚合法化,台灣同志在海外的行情感覺水漲船高, 原來到現在有 超過400對跨國同性伴侶苦苦在等待結婚 新聞裡面配的圖, 伴侶盟律師團拿的標語是:我們還要"贏"幾次才能結婚? 國家還要"輸"幾次才要悔改? 內政部一直不提修法配套,這真的很浪費司法資源也, 內政部明擺著會敗訴,這超過400對 都要這樣打官司 打2年的話, 本來這些司法資源都可以拿去做更有效的運用, 而不是浪費在這些 已經確定結果的司法案件上。 -- 塞斯‧羅根(Seth Rogen)的twitter: 宣稱別人結婚與你的宗教教義不符, 就像只因自己節食,就對吃甜甜圈的人發脾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177.1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7819806.A.B86.html

11/25 13:57, 4年前 , 1F
嘔嘔嘔嘔嘔
11/25 13:57, 1F
是去死去死團 見不得人家女同志妻妻, 不但能結婚還已經有了個活潑可愛的小女兒了嗎?

11/25 13:58, 4年前 , 2F
嘔嘔嘔嘔嘔 屁精要木馬屠城了
11/25 13:58, 2F

11/25 13:59, 4年前 , 3F
百合讚
11/25 13:59, 3F

11/25 13:59, 4年前 , 4F
好吧點開我收回
11/25 13:59, 4F

11/25 14:00, 4年前 , 5F
嘔嘔嘔
11/25 14:00, 5F

11/25 14:00, 4年前 , 6F
你一定會想收回的 女同就是剩女集合
11/25 14:00, 6F

11/25 14:00, 4年前 , 7F
還好我點開了
11/25 14:00, 7F

11/25 14:00, 4年前 , 8F
加油
11/25 14:00, 8F

11/25 14:01, 4年前 , 9F
這政府自己就整天亂告人浪費司法資源阿
11/25 14:01, 9F
當初如果 台灣同婚直接修民法 一步到位, 也許就不會有這些 浪費司法資源的 過渡時期的 奇怪現象了 現在連瑞士也公投通過 直接修民法開放同婚了

11/25 14:03, 4年前 , 10F
加油!!
11/25 14:03, 10F

11/25 14:04, 4年前 , 11F
同性戀?滾
11/25 14:04, 11F
乞丐趕廟公? 這件事情上是 反同 該滾一邊去吧 台灣司法目前一致的判決都是 讓跨國同婚伴侶可以合法註冊同婚

11/25 14:14, 4年前 , 12F
問題是修民法的輸了阿
11/25 14:14, 12F
同婚合法至今已二年多。事後諸葛來看 同婚用 修民法還是立專法 對一般異性戀夫妻來說根本沒啥影響, 護家盟騙你的:爸爸媽媽不見了!爺爺奶奶消失了 至今都沒有發生 利益被損害到的,其實是實際要用到這些法條的同志伴侶

11/25 14:19, 4年前 , 13F
這對的問題是新加坡同婚非法
11/25 14:19, 13F

11/25 14:19, 4年前 , 14F
結婚本來就是要雙方母國都同意
11/25 14:19, 14F

11/25 14:20, 4年前 , 15F
戶政應該要官司打到底
11/25 14:20, 15F
這次的判決書還沒看到,但之前勝訴的案例好像是有用這條法律: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8條:依本法適用外國法時,如其適用之結果 有背於中華民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不適用之。 就是同婚釋憲後,同婚已是中華民國的公共秩序/善良風俗, 外國法律 有背於這個的 不適用之

11/25 14:30, 4年前 , 16F
新加坡不同意的問題怪到台灣身上真好笑
11/25 14:30, 16F

11/25 14:30, 4年前 , 17F
投卡小茶賽
11/25 14:30, 17F

11/25 14:31, 4年前 , 18F
怎麼不去告新加坡政府?
11/25 14:31, 18F
我上面解釋了,這用台灣涉民法第8條 就能解套了

11/25 14:32, 4年前 , 19F
不可能解套 你告台灣政府沒意義 去告那個
11/25 14:32, 19F

11/25 14:32, 4年前 , 20F
不同意你結婚的該國政府
11/25 14:32, 20F

11/25 14:34, 4年前 , 21F
怎麼那麼多人要去反對別人結婚啊= = 婚姻
11/25 14:34, 21F

11/25 14:34, 4年前 , 22F
是愛情的墳墓,憑什麼同性戀不用感受異性
11/25 14:34, 22F

11/25 14:34, 4年前 , 23F
戀的痛?
11/25 14:34, 23F

11/25 14:34, 4年前 , 24F
不是我們反對 是他們政府反對 別把髒水往
11/25 14:34, 24F
啊,你說沒意義,但人家就是告贏政府 然後就成功在台灣登記同婚啦

11/25 14:34, 4年前 , 25F
11/25 14:34, 25F
↑台灣澳門首對同性配偶 信奇阿古熬6年完成結婚登記[影] 今天這還是第三對,要400多對跨國同志伴侶都去告 內政部, 然後都 行政法院 都判 內政部 敗訴, 內政部 才很有面子嗎?

11/25 14:35, 4年前 , 26F
台灣這潑 明明是他們政府不准一直怪台灣
11/25 14:35, 26F

11/25 14:39, 4年前 , 27F
但是在新加坡還是違法 這種單方面合法的
11/25 14:39, 27F

11/25 14:40, 4年前 , 28F
事台灣做了也沒意義 所以不可能解套
11/25 14:40, 28F

11/25 14:40, 4年前 , 29F
而不可能解套的原因不在台灣這
11/25 14:40, 29F

11/25 14:42, 4年前 , 30F
怕爆
11/25 14:42, 30F
其實類似情況在 異性戀跨國夫妻身上 也有案例:

11/25 14:45, 4年前 , 31F
11/25 14:45, 31F
目前柬埔寨政府 是明令禁止兩國人民結婚的 也是用涉民法第8條來解套的

11/25 14:49, 4年前 , 32F
11/25 14:49, 32F
此案例更詳細的介紹 ※ 編輯: wayne62 (150.116.177.120 臺灣), 11/25/2021 14:53:39

11/25 21:42, 4年前 , 33F
屁精可以閉嘴嗎?
11/25 21:42, 33F

11/25 22:29, 4年前 , 34F
樓上這位 跟屁精 可自問自答 問問自己就
11/25 22:29, 34F

11/25 22:29, 4年前 , 35F
有答案了
11/25 22:29, 35F

11/27 18:39, 4年前 , 36F
還好我不是噁心的同性戀屁精 呼~
11/27 18:39, 36F
文章代碼(AID): #1XdoMUk6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