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唐鳳兼職理事的RxC基金會,在中國推廣業務
※ [本文轉錄自 Marginalman 看板 #1XapQAnc ]
作者: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看板: Marginalman
標題: [爆卦] 唐鳳兼職理事的RxC基金會,在中國推廣業務
時間: Tue Nov 16 12:41:39 2021
前一陣子有在討論公務員兼職的修法問題,
當一般公務員兼職會被法辦的時候,唐鳳卻可以鑽法律漏洞而毫無顧慮的到處兼職:
並且得意的說:「我很斜槓,其實我一面當政委,一面還在創業,在三個國際非營
利組織擔任理事...」(親子天下專訪)
仗著銓敘部為其個人開綠燈的一個函釋,大家就睜眼閉眼。
因為這種所謂國際組織沒有國內的設立登記,所以兼職表面上合法,
但實際上國內的主管機關根本無法可管,尤其是敏感的帳務和資金流向,無法可查。
特別是在唐鳳兼任理事的其中一個組織叫做 RadicalxChange(簡稱RxC),
這個唐鳳多次在訪問中也有提到,甚至說大家可以捐錢給該基金會:
=====
https://sayit.pdis.nat.gov.tw/speech/383608
https://imgur.com/PCft4Pd
我去年開始跟Vitalik一起創業(RadicalxChange),這個權衡我大概瞭解。
https://sayit.pdis.nat.gov.tw/speech/483953
https://imgur.com/zhvzCEj
我就跟 Vitalik 與好幾個朋友,一起組成一個基金會,叫做 RadicalxChange。
https://sayit.pdis.nat.gov.tw/speech/483954
https://imgur.com/jo9YYZ4
我現在還是那個基金會的理事,也可以說並不是累積到自己乙太坊的錢包,我個人並沒有
累積任何錢進去,但是大家如果對於乙太坊上做治理模式的創新有興趣的話,可以捐錢給
這個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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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Vitalik就是以太仿的創辦人,以太幣(或稱乙太幣)算是比特幣的競爭者之一。
而這個RxC基金會實際上在做甚麼,到底是如宣稱的社會革新實驗?
還是透過艱澀又具有科技感的新潮詞彙所包裝的另一場投資○局?
有興趣者請自行研究,這並非本文所以討論的重點。
本文的重點在於,唐鳳身為台灣的官員,又兼職所謂國際組織的理事是否妥當。
而且,該組織除了帳務和金流台灣政府無法可查以外,其還在中國推廣業務,
包括募款贊助和人才培養支薪。
證據就是該組織在對岸網站的宣傳,請看:
===============
https://www.chainnews.com/zh-hant/articles/999773758038.htm
(該內文因被刪除,但有截圖,google關鍵字仍可發現相關文字結果)
https://imgur.com/PmGZoGm
激進市場與慈善 |RadicalxChange 中國社區需要您的支持
...
附一點題外話:因爲 RadicalxChange.org 公益慈善的性質,
在美國它是靠社會各界人士的募捐和區塊鏈領域基金的捐贈支持的。
目前它準備在中國落地...
...
今年夏天《激進市場》作者 Glen Weyl 和他的團隊將會來中國就《激進市場》和
RadicalxChange 做巡迴演講。這個活動,我們目前在尋找贊助方、合作方和組織者。
目前志願者也是我們的工作人員,大家現在都是兼職無薪工作。
我們希望能夠融到一部分資金作爲薪資發給我們的志願者,轉化他們中的一部分成爲
RadicalxChange 正式的核心工作人員,這樣能夠激勵並長期留下高素質的人才全心全
意爲大家提供更好的服務...
=================
甚至也有在中國的官方網址:
https://imgur.com/undefined
https://radicalxchange.cn/about/
RxC城市论坛:
RadicalxChange Canton/广州 RadicalxChange Shanghai/上海
RadicalxChange Beijing/北京
RadicalxChange Shenzhen/深圳 RadicalxChange HongKong/香港
=================
結論:
唐鳳在台灣當官,還可以兼職創業,擔任RxC基金會的理事,
這個組織卻到中國推廣業務,涉及資金募集和人員培養。
雖然唐鳳一直強調自己沒有領酬勞的無給職,也宣稱組織非營利,
但其帳務金流始終不透明,政府也無法可查。
而且既然宣稱自己身兼官員同時創業,
"創業"就是有投資報酬的考量和組織運作的決策影響力,
唐鳳也自承在組織中有表決權,並非純粹榮譽掛名。
那麼唐鳳等於是在台灣當官,事業還做到到對岸!
若民進黨政府這樣也允許,真的沒臉喊甚麼抗中保台了。
以上請幫轉八卦板, 報酬10,00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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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78.66.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637037706.A.C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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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為這篇被告,算我的!
※ 編輯: musashi0839 (112.78.66.78 臺灣), 11/16/2021 12: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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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也是我被告,轉文的不會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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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告哪一條?
※ 編輯: musashi0839 (112.78.66.78 臺灣), 11/16/2021 12: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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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zx0919174856 (125.228.109.210 臺灣), 11/16/2021 12: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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