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爆料屏東徒手挖店員的眼睛

看板Gossiping作者 (Winning)時間2年前 (2021/09/29 07:40), 編輯推噓4(4011)
留言15則, 5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5/30 (看更多)
認真回 你這樣的確是防衛過當 但如果一個正常法官 考慮到你是在情況急迫 又目不能視的狀態下 應該不會太苛責而期待你做出 適當之防衛 法律常常有些理論直覺上違反一般人邏輯 但都是有其道理存在 台灣法官最被鄉民詬病的大概就是自由心證 雖說是自由心證但也是要依一般論理及 社會經驗 但某些法官的心證真的偏離社會價值觀太多 不敢說鄉民一定比較公正 但若是法官的判決經不起人民的檢驗 這樣的司法體系確實有檢討改革的必要 ※ 引述《dklash (劉翰肥宅‧油膩boy)》之銘言: : ※ 引述《deadramen (真。素食往生拉麵)》之銘言: : : 手機排版抱歉,剛查幾個關鍵字好像沒人討論 : : https://youtu.be/ywTydp5cONk
: : 爆料公社看到的,很觸目驚心 : : 受害者也太衰,在超商打工要這樣被對待... : : 這人真有神經病的話?都沒家人管好嗎? : : 還是政府不能強制住院不要出來害人嗎? : : 看了很生氣,以後工作隨時攜帶防身配備好像比較安心了..... : : 爆料公社原文: : : 屏東縣高樹鄉新南勢的和泰超商。 : : : : 9月26號的早上08:55,有傷害前科的X寶成在超商毆打女店員。村民說因嫌犯未戴口罩 : ,女店員提醒後,痛毆女店員,還徒手挖人家的雙眼,導致兩眼嚴重受傷,一眼視網膜剝 : 落、嚴重甚至有可能一眼失明。 : : : : 不到30歲正值青春年華的女孩子,在這間超商工作數餘年,竟被村民口中的瘋子這樣殘 : 忍對待! : : 9/27,村民說嫌犯已放回家中。大家說要連署送他去精神病院,但這真的能實現嗎? : 去了精神病院是否又會傷害無辜的病友呢?真的很替這次受傷的女孩打抱不平。我跟女孩 : 的年紀一樣大,被害人在正值花開的階段被殘忍對待,以後的她要如何克服心裡恐懼。希 : 望此文不能沉,幫高調,謝謝! :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本肥宅想了一下 : 本肥宅想提出一個假設性的問題 : 如果本肥宅也遇到有人這樣攻擊本肥宅的眼睛 : 但本肥宅剛好運氣好手邊摸到了一把剪刀或甚麼尖銳物 : 因為本肥宅眼睛被攻擊了 : 其實本肥宅看不清楚 : 所以本肥宅就抓著那個尖銳物往攻擊者身上隨便招呼 : 沒想到本肥宅就在這樣沒有使用視覺能力的狀況下 : 不小心把那個攻擊者弄死了 : 本肥宅心理非常健康 沒有精神疾病 : 請問 : 本肥宅會被判比原文那個人還重的刑責嗎?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177.16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2872441.A.7F1.html

09/29 07:56, 2年前 , 1F
台灣法官,基本只要你弄死人
09/29 07:56, 1F

09/29 07:56, 2年前 , 2F
加上你沒有精神問題,一定都是你的問題
09/29 07:56, 2F

09/29 07:57, 2年前 , 3F
對方家屬只要出來哭,你怎麼這麼殘忍
09/29 07:57, 3F

09/29 07:57, 2年前 , 4F
一定是你先出手的,他才會攻擊
09/29 07:57, 4F

09/29 07:59, 2年前 , 5F
有監視器,就看法官了,結果基本都不好
09/29 07:59, 5F

09/29 08:00, 2年前 , 6F
都有人被闖入家裡,把對方弄死
09/29 08:00, 6F

09/29 08:01, 2年前 , 7F
對方家屬也是出來哭,最后也是被判刑
09/29 08:01, 7F

09/29 08:23, 2年前 , 8F
你被人拿刀砍,反擊打他,法官會說
09/29 08:23, 8F

09/29 08:23, 2年前 , 9F
你可以奪刀啊,為什麼要打人zzz
09/29 08:23, 9F

09/29 08:50, 2年前 , 10F
法匠只會叫你看判決書啦 判你娘勒
09/29 08:50, 10F

09/29 08:51, 2年前 , 11F
法匠來告我啊 幹你娘
09/29 08:51, 11F

09/29 09:26, 2年前 , 12F
司法改革是轉移焦點吧,這種事立法院改
09/29 09:26, 12F

09/29 09:26, 2年前 , 13F
刑法條文不保護精障都解決了
09/29 09:26, 13F

09/30 00:24, 2年前 , 14F
唯一講錯的一點是經驗法則不是社會經驗
09/30 00:24, 14F

09/30 00:24, 2年前 , 15F
而是所謂的普遍性經驗,簡稱客觀事實
09/30 00:24,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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