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時中不忍了!親自提告 網友罵「舔美賣台」判拘役3日

看板Gossiping作者 (靜夜聖林彼岸花)時間2年前 (2021/09/09 09:44), 編輯推噓9(1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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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站查了一下,應該是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0 年易字第 235 號刑事判決」吧: 壹、程序方面 一、按法院認為應科拘役、罰金或應諭知免刑或無罪之案件,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 不到庭者,得不待其陳述逕行判決,刑事訴訟法第306 條定有明文。經查,被告經合法傳 喚,於110 年4月15日、同年8月19日審理程序時均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而本院認本案係應 經本院認為應科拘役(詳後述),依據前開規定,爰不待其陳述,逕為一造辯論判決,合 先敘明。 二、本判決下述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檢察官及被告於本院審理時均未爭執不具 證據能力,且迄辯論終結前亦無聲明異議,本院審酌各該證據資料作成時之情況,尚無違 法不當及證明力明顯過低之瑕疵,而認為以之作為證據應屬適當,依刑事訴訟法第159條 之5規定,均有證據能力。至有關認定本案犯罪事實之非供述證據,則查無違反法定程序 取得之情,依刑事訴訟法第158條之4規定反面解釋,亦具有證據能力。 貳、實體方面 一、訊據被告於本院訊問時固坦承於有透過網際網路以「賴斌勤」名義進入「○○○○資 訊大小事分享團」之公開臉書,發表「阿中部長隱瞞疫情,無恥舔美賣臺」之文字等情, 惟矢口否認有何公然侮辱犯行,辯稱:我只是在臉書上表達自己立場,沒有侮辱告訴人之 意云云。經查: (一)被告坦承上開部分事實,業據其於本院訊問時供述明確,核與告訴人指訴之情節大 致相符,並有告訴人提出之「○○○○資訊大小事分享團」臉書社團網頁在卷可稽,是此 部分事實,應堪認定。 (二)被告張貼前揭文字等言論,可見被告係就告訴人代表國家處理疫情之作為有所批評 ,惟應思以理性之態度就事論事,並以適切之文字表達,然被告張貼「無恥舔美賣臺」等 文字,依一般社會通念,則具有輕蔑並使人難堪之意,足以貶損他人之人格及社會評價, 顯屬侮辱之言語,此情自為貶抑告訴人所使用之語彙,已超出一般合理適當評論之範圍, 足認被告係執此辱罵告訴人,對於告訴人之名聲造成負面貶抑,足使告訴人之名譽、社會 評價因此遭受損害甚明,而屬公然侮辱之行為,被告前揭所辯,尚無足採。 (三)被告雖以前情置辯,惟就「○○○○資訊大小事分享團」臉書社團專頁上關於政府 官員處理疫情之議題,本應理性討論並尊重不同意見,且發言時應針對議題本身而為意見 評論或抒發心情,倘若言論本身未指明具體事實,而加以貶辱、謾罵、攻訐,則已超逾言 論自由保障之範圍。是被告上開所辯,並不影響其犯罪之成立,併此敘明。 二、論罪科刑: 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 公然張貼侮辱告訴人之臉書留言,不僅缺乏尊重他人之法治概念,亦已對告訴人之人格、 名譽及社會評價已造成嚴重損害,所為誠屬不該;復衡酌被告否認犯行,未見悔悟自省之 心,意圖延滯訴訟而屢不到庭,且迄未填補告訴人之損害或取得告訴人之諒解,難認犯後 態度良好;兼衡案發之起因與被告犯罪動機、犯罪手段、情節、告訴人受損害之程度等一 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示懲儆。 呃……難道又是因為在法院上的「緘默權」,而需要負擔的刑責嗎? 烏雲籠罩的感覺,越來越明顯了 = = -- 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2.8.252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1151852.A.A2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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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哥被罰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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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只想問,舔美事實怎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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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想問陳時中社會評價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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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政府,會告人,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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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國人吃美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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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你要投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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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事實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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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還被莊國榮罵幹妹妹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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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加問號是不是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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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馬的 馬多寬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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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中部長舔美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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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馬多寬大啦 是某族群小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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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那些藝人球員不就佛祖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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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別人不告而已 踢到鐵板活該可憐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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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這個真的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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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告啊 有夠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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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葉武臺時 滯美業務相機 VS 每天幫女兒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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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不是同一台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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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干緘默權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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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提告是最多的,只是常被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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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方面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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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提告也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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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歐美疫情嚴重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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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一直放歐美海龜回來 這不叫舔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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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沒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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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垃圾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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諭知出庭都不出庭,那就不客氣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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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哇,沒財富自由時間自由的不要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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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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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財富自由時間自由的閉嘴乖乖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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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馬的 馬多寬大! 連髒話都能把馬帶入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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舔中的罵人舔美 總是把自己的短處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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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的 跟對岸一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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