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館長的電商預購規章違反消保法!?
看板Gossiping作者b174040406 (台北尼安東)時間2年前 (2021/06/24 07:05)推噓740(761推 21噓 279→)留言1061則, 670人參與討論串16/29 (看更多)
※ 引述《SCUMGS (MOFFAT)》之銘言:
: 結果館長現在直播,說預購要退,法院見,法官判要退才肯退。就是要你請花錢請律師
跟
: 耗,這行為跟他口中的健工似乎有87%像。
: 重點是,他根本不清楚原PO為什麼要退,自己前幾天說不支持的不要買東西,不要訂閱
。
: 家不買了,現在就說退貨要上法院再說
來看一下今天直播阿館怎麼講的 2:25:25開始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pmTPrJ9F3I&t=8730s
2021/06/23
阿館:
預購是不能退貨的喔 消保法是灰色地帶 硬要退的話可以 我們上法院談
你也請個律師花個六萬塊搞不好會贏
有人去買我手錶去預購 在PTT上寫得很嚴重啥麼不讓他退
消保法就有瑕疵 我才不管你 做人要有道義啦
我本來就很講究誠信的 你如果不喜歡幹嘛要買
你還沒寫PTT的時候本來洨宇要退 結果你去PTT寫了文章 那我就不退了
這已經是抹黑了 那就法院見了 我不退給你就亂寫 就是有你這種人把事情鬧大
要鬧大 大家就來鬧大 反正我法務給這麼多薪水不去白不去
你出過社會沒 說出去的話要說到做到 做人要照聘趙走~
如果訴訟中間東西刮壞了我就不退你 東西我一定會寄給你 衣服如果穿過了不給退
再來看看2021/6/19是怎麼講的 41:59開始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gisdwrxIw4
2021/06/19
阿館:
我認為王定宇講的話可以信啦 不信那麻煩你退追蹤
如果你不屌我 那就直接退了
再來看看2021/06/20是怎麼講的 1:53:50開始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g6vyB7el8E
2021/06/20
阿館:
失望就失望啊 那就不要看阿 去給狗幹啦 給你雙幹
Day卡 臉書阿 PTT阿 寫那種文章 就是要摧毀我的名氣
我受不了你們這些底層的雜碎不爽東西不要買
我就是想挺 怎樣 不爽電商東西不要買阿 去退阿
以上簡短逐字稿完畢
看到了齁 是阿館叫我們退的 不是我們故意退的 影片歡迎下載當作申訴 訴訟 之證據
依著作權法第52條規定:
為報導、評論、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 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
再來看看阿館電商平台規定
https://imgur.com/5SyHiTb
<--這是阿館電商平台的退換貨規定
https://imgur.com/LDykZC8
<--這是阿館電商平台的預購規定
再來看看台灣消保法規定
1.
若需付訂金預購之商品如逾期出貨,可依民法推定契約第254條寄存證信函要求限期出貨
若業者再沒履約,可依同法第249條要求業者退還雙倍訂金當賠償
2.
預購商品若出貨時間與執行情況不同,恐因廣告不實而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
3.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
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4.
只有以下商品不得用在消保法網購七天鑑賞期
1、易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食品類
2、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他沒有這種商品
3、報紙、期刊或雜誌 <--他沒有這種商品
4、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他沒有這種商品
5、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 <--他沒有這種商品
6、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買來不要拆封就可退
7、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他沒有這種商品
補充說明:
1.
網路買賣被認為是一種「通訊交易」 簡單來說因消費者看不到物件做實際檢查
消費者在網購拿到東西後的七天內是可以解約,而且不用說明理由及負擔費用
2.
商家當然可以與消費者自行約定解除契約的行使期限及方式
但只能優於消保法的規定,否則約定就會因為違反法律強行規定而無效
3.
跟法律有牴觸的約定一律無效 網購任何規定都不可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4.
退貨後的貨款商家就必須返還現金給消費者,不得將退貨後的貨款以網路購物金來代替
網站不得註明不接受任何原因,個人觀感不喜歡、不符期望等理由退貨,皆違反消保法
5.
另外商家若因「商品經拆封、試用、剪標」而拒絕消費者退貨,也不符合法律規定
消費者因檢查之必要或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 導致其收受的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者
消保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的七日解除權不消滅
因網拍商品無法讓消費者親自檢示、試穿,所以收到商品時當然需要拆封、仔細檢查
消費者在法律賦予的合理檢查範圍內,就算吊牌、包裝遺失也是可以要求賣家退換貨
6.
很多人會把消基會跟消保會搞錯
在這邊提醒一下消基會不是行政機關所以沒有行政效力
但消保會隸屬於行政院之下所以消保會有權利裁罰公司
再說一次 跟法律有牴觸的約定一律無效 網購任何規定都不可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簡單來說就是阿館電商預購規定跟退換貨規定已經凌駕於法律之上 基本上是無效
在他電商下訂付款後 七天內可以退貨 亦或是收到貨之後七天內可以退貨
走預購的 預購時間沒到可要求對方履行合約 就算拿到商品後 也可以退貨
既然阿館都說了 看不爽就直接退 去給狗幹 不爽就直接退貨 那就不客氣啦
要退貨退款的 首先先到消費者保護會點選線上申訴 把資料填一填即可
https://appeal.cpc.ey.gov.tw/WWW/Default.aspx
申訴人及被申訴對象,正確的公司名稱、地址、聯絡電話,以及事實經過的描述
並附上相關的證物及單據影本等資料,以免因資料不足需補正而影響台端權益
消費者申請調解可選擇三個地點
(1) 業者所在地、(2) 消費者所在地、(3) 消費行為發生地
簡單來說假設該品牌在台北 但你在台中消費 你的戶籍在台南
消費者依法有權在台北/台中/台南三地中任選一地受理調解
假設第一次調解不成功或是雙方無共識之下 消費者依法也有權申請第二次調解
假設十個人申請十個地點又申請兩次調解代表該公司要派人跑二十次
如該公司調解未到也可記錄下來之後將可作為訴訟之證據
當然我們相信成吉思汗是個好公司 應該不會這樣才對
另外找到幾個法條給要申訴的人參考一下
消保法第57條
對未到場之業者如連續多次未到將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消保法第51條
因企業經營者之故意所致之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損害額五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
消保法第12條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者無效
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條款與立法意旨顯相矛盾者
消保法第20條
未經消費者要約而對之郵寄或投遞之商品,消費者不負保管義務
前項物品之寄送人,經消費者定相當期限通知取回而逾期未取回或無法通知者
視為拋棄其寄投之商品
另外消費者申訴後業者拒不回應或是有回應但未妥善處理
業者明顯違反法令案件具有爭議性質有法理未定情形時
根據消保法51條規定可要求賠償1.5~3倍消費者應得的金額
且如最後民事訴訟消費者勝訴後 所有的訴訟費都要該公司承擔
基本上阿館今天講的意思就是抓準你們這些想退貨的人
不會因為這些東西走到法院程序 所以才敢這樣說
如果各地都有消費糾紛 每個人都申請二次調解不知道他的法務夠不夠用
基本上是不用請律師去打官司的 走程序訴訟而已
當然 我們是守法的公民 當然是希望能好好調解
再說一次他的手錶並不是客製化商品
是規格弄好給客人下單選購
另外衣服也可拆封試穿 一樣可以退
最重要的是麻煩保留客服的對話紀錄
尤其是已經有告知對方不要出貨
如果硬出貨是可以不用負擔賠償責任
由於我還是深愛阿館的一個資深館粉
所以我決定 林北這輩子在PTT 絕對會用盡任何方法監督你到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191.2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24489522.A.4A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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