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請問有查水錶因此被定罪的版友嗎已刪文

看板Gossiping作者 (肉肉的)時間2年前 (2021/06/21 12:44), 2年前編輯推噓11(12112)
留言25則, 15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如題, 大家安安, 應該有follow到最近因為批評政府因此被警方約談的幾篇文章吧, (版面搜尋「違規」,幾篇爆文就是了) 小弟好奇有沒有版友因此被裁罰或者甚至於關三天的呢? 如果有的話歡迎私信小弟, 千萬不要乖乖吞下被罰的錢和乖乖被關, 這邊發個錢,每10樓不限推噓各100P發到爆。 - 以下原因+法普: 我國的違憲審查屬事後審查, 所以一般來說並不是法律訂出來馬上就可以說惡法違憲, 通常要等到人民受到惡法的裁罰+窮盡救濟機制後才能湊齊條件, 來喚醒大法官們幫忙對惡法進行違憲審查, 進一步把惡法宣告違憲+使惡法失效。 - 不過因為接觸到的多數案例法官都還很冷靜, 多數都會基於人民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 並且認為系爭言論不會造成人民恐慌, 甚至能督促指揮中心公開透明等理由不裁罰人民,(可參照相關判決) 這是好事,代表法官還沒失靈, 但警察就不一定了(非直接批評警察,而是指出可能性而已), 因為函送或偵辦等都有績效的考核, 所以把你各位送到法官前, 就算最後不罰那也是定罪率的問題,真要說也是和檢察官比較有關,跟警察無關, 對警察是仍然有誘因使用惡法約談你各位或函送你各位的。 話說到這邊應該很清楚了, 「如果沒有受到社維法相關惡法裁罰,是無法宣告其違憲的」 問題是,就算法官最後都會判決不罰, 警察仍然有可能不斷約談人民, 依然會造成言論的寒蟬效應。 (換句話說,誰想沒事在網路發文就收到警察局的通知書或受地檢署的偵辦?) - 所以各位如果真的有受到裁罰, 務必私信小弟, 小弟可以提供幫助, 且案例越多越好, 因為違憲審查要件之一(實務), 認為要窮盡救濟機制, 換句話說要把訴願、行政訴訟等救濟機制都走完, 所以需要很多案例的原因就是萬一還沒到大法官面前就救濟成功, 那仍然是沒辦法開啟違憲審查的。 但反過來說, 只要眾多案例其中一個上到天聽, 那就有機會讓這惡法宣告違憲, 讓人民不受寒蟬效應之苦。 - 題外話+冷知識: 我在法律系的時候有學到, 古時候想要違憲審查來宣告惡法違憲的人民, 常常會因為法官不裁罰有罪而苦惱, 因為惡法的存在本身就會對人民造成迫害, 所以那時候的人民甚至會積極主動觸犯惡法, 然後迫使法官定罪, 催化加快違憲審查宣告惡法違憲的速度, 那時候聽到的時候總覺得那些人民很勇敢, 冷知識分享完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50.1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24250692.A.98A.html

06/21 12:46, 2年前 , 1F
把屁眼閉上就好
06/21 12:46, 1F

06/21 12:47, 2年前 , 2F

06/21 12:47, 2年前 , 3F
幫高調
06/21 12:47, 3F

06/21 12:49, 2年前 , 4F
06/21 12:49, 4F

06/21 12:50, 2年前 , 5F
$$
06/21 12:50, 5F

06/21 12:50, 2年前 , 6F
好心人推一個 不分藍綠,民主國家本不該
06/21 12:50, 6F

06/21 12:50, 2年前 , 7F
如此
06/21 12:50, 7F
在無法走體制外衝上街的時候, 從體制內的救濟+體制內的刪除惡法, 是相當重要+永絕惡法後患的方式。

06/21 12:51, 2年前 , 8F
06/21 12:51, 8F

06/21 12:53, 2年前 , 9F
基本上社維法不太需要在意,拖到時效
06/21 12:53, 9F

06/21 12:53, 2年前 , 10F
高調
06/21 12:53, 10F

06/21 12:53, 2年前 , 11F
過了就沒事,除非警察直接拿著裁定拘
06/21 12:53, 11F

06/21 12:53, 2年前 , 12F
留通知書來找你,但還是不能強制,罰
06/21 12:53, 12F

06/21 12:53, 2年前 , 13F
鍰也不會移強制執行,當然啦,很多人
06/21 12:53, 13F

06/21 12:54, 2年前 , 14F
都被恐一下就乖乖配合了
06/21 12:54, 14F
可以哦,警察的通知書是可以強制拘提的。 以下法普, 雖然刑事訴訟法第71條之1第2項通知書並不準用第71條第2項第4款, 所以通知書無須記載「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命拘提。」 但依第71條之1第1項後段,實際上犯罪嫌疑人不到場的話,警察是得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 後拘提人民的。 換句話說只是書面上沒寫,但其實依然可以拘提你各位的哦。

06/21 12:54, 2年前 , 15F
你體制內玩得贏在講,請網友補少林足
06/21 12:54, 15F

06/21 12:54, 2年前 , 16F
球的圖,感謝
06/21 12:54, 16F

06/21 12:54, 2年前 , 17F
老話一句,畜生沒資格講人權,就是槍
06/21 12:54, 17F

06/21 12:54, 2年前 , 18F
幫推
06/21 12:54, 18F

06/21 12:54, 2年前 , 19F
斃,不用問了
06/21 12:54, 19F

06/21 12:56, 2年前 , 20F
之前有篇文就有整理被罰多少錢的了
06/21 12:56, 20F

06/21 12:57, 2年前 , 21F
那篇不是社會法是疫情造謠,沒有300萬啦
06/21 12:57, 21F

06/21 12:57, 2年前 , 22F
幫推
06/21 12:57, 22F

06/21 12:57, 2年前 , 23F
06/21 12:57, 23F

06/21 12:57, 2年前 , 24F
我看那表是幾萬到30萬的樣子
06/21 12:57, 24F
現在主要被濫用的是社會秩序維護法63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下略)」 罰三萬or關三天這個。

06/21 13:00, 2年前 , 25F
徵求這個 所以你是律師還是黨工?
06/21 13:00, 25F
主要這條被罵很久, 但過去好險基本上沒什麼被用, 偏偏近期瘋狂被濫用,(無意批評政府,就事論事) 文組想說能用專業幫社會出上一點力是一點, 畢竟罵政府被關這種事不應該出現在民主國家。 ※ 編輯: LawLawDer (223.137.150.180 臺灣), 06/21/2021 13:04:50
文章代碼(AID): #1Wq1b4cA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