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太魯閣號事故修法補破網? 吳澤成:加強工程履歷即可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吳書緯
3.完整新聞標題:
太魯閣號事故修法補破網? 吳澤成:加強工程履歷即可
4.完整新聞內文:
台鐵太魯閣號出軌案揭露,本來不應該投標的不肖廠商負責人借牌競標、甚至違法兼任工
地主任的狀況,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民眾黨團等紛提出「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不過,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吳澤成今表示,現有法令已足夠,是出在執行面的
問題,為避免不良廠商及人員參與採購,工程會將強化「工程履歷制度」作為審查。
台鐵太魯閣號上月發生出軌重大事故,釀49死、200多人傷,其中禍首李義祥被依過失致
死、肇事逃逸等8罪起訴,外界也藉此發現「政府採購法」存在多項漏洞,已違法的不肖
廠商可以另外成立公司參與工程競標,不受原公司之處分,或是借牌競標,甚至違法擔任
工地主任。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審查「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進行詢答,邀請行政院公
共工程委員會主委吳澤成等相關部會官員列席。
針對「政府採購法」是否應當修法?吳澤成在報告和答詢時皆一律表示,現行政府採購法
已有相關處置套機制,只是執行的不夠,為了避免不肖廠商和人員參與公共工程,工程會
將強化「工程履歷制度」,增列廠商及人員相關紀錄的方式處理。
吳澤成解釋,將會強化工程履歷制度,將廠商及人員等相關資料,列為工程履歷,供機關
評選(審)及審查分包商之用。同一負責人另成立的其他公司參與競標,機關亦能從工程
履歷資料瞭解該相同負責人的廠商過去履約情形,納入評選考量,可遏止不良紀錄負責人
的其他公司參與公共工程。
然而,交通委員會召委、民眾黨立委邱臣遠不滿指出,4月8日就在交通委員會要求公共工
程委員會1個月內提出相關修法評估,結果1個月後都還沒有看到相關說法,也期待提出相
對應的版本,而非否定立委各版本的修法提案,要求工程會具體提出解決方案。吳澤成僅
允諾今日下班前提出「對策」。
隨後,交通委員會也通過由邱臣遠、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民進黨立委陳歐珀所提出的臨時
提案,針對太魯閣案所衍生的工程弊端以及「政府採購法」無法落實停權處分的裁罰目的
,建請工程會提出政府採購法修法可行性書面報告,並於一個月內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531054
6.備註:
政府採購法事實上2019年才修過,當時的黃國昌提出的時力版本關鍵條文
被擋,特別是對重大違規廠商的三振條款。
https://pse.is/3gnnyt
黃質詢公共工程會、交通部和審計長:
https://pse.is/3gfktb
影片中這些政府官員的回覆,可以歸納為:
工程重大弊案如貪汙、造假圍標被停權的廠商是
由相關機關"通知"然後"主動"去登錄。
但相關機關不主動通知登錄公報的話,沒事.....
若機關該移送沒送、該登錄沒登錄,主計長表示不應該這樣,但這樣後,
只會發文通知他們....。
但實際上不會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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