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抓到了!李義祥今年2月早被判關半年 高虹安轟林佳龍:還要我給資料?

看板Gossiping作者 (.........)時間3年前 (2021/04/07 23:58), 編輯推噓31(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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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enshouw (tenshouw)》之銘言: : ※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銘言: (恕刪) 上一篇講了最有利標 這篇講講停權吧 這個... 也是一個很討厭的東西 說來話長(雖然打這種實務的東西 會看的沒幾個) 停權規定 主要在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1-15款 看起來是機關對付不良廠商的好武器 但是這武器 也被閹割的不能在閹割了 在舊法時代 101條的要件是有這些情形 然後機關通知廠商停權 並附上教示條款 廠商在一段期間內要提出異議 84條參照 如果機關任為異議無理由 就可以上政府採購網把廠商停權 停權效力舊法時代是1年或3年 好 如果廠商還是不爽 可以 繳3萬元去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如果申訴有理由 就拿下停權公告 如果申訴無理由 就打行政訴訟去了 好 這邊有一個有趣的問題 依據101條 基本上異議未提出或是異議無理由 基本上就要停權了 但是常常發生 異議完之後停權 廠商跑去申訴或是行政訴訟救濟 但是等到申訴有理由或是行政訴訟勝訴之後 停權時間早就都停完了 廠商就很可憐的洗刷了自己的清白 但是還是被停了權 這是另外一回事 回到本文 之前為什麼說這個好用的武器被閹割了呢? 就要從修法後開始說了 新修正的101條弄了一個有趣的制度出來 1.通知101之前要先給廠商陳述機會 2.要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去審查廠商陳述是否有理由 挖 對於廠商的權利保護是多麼的周到 但是這個就是玩死機關跟承辦人了 舊法時代 通知只要101條條件成就 完成相關程序(如細則111)之後 就可以通知停權了 然後等廠商來異議 基本上異議處理結果只要把通知的內容抄一抄 就可以直接異議無理由停權了 基本上來說 這個行政程序的速度不會太慢 之後要不要申訴就是廠商的權利了 新法時代的問題如下: A.停權程序過於繁瑣 但是現在改成這樣 現在變成說 我要處理你之前 機關:要某某某 我現在要幹掉你了 你有沒有什麼話說 某廠商:#&*※..... 機關:陳述的不錯 我來開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會議審查你說的有沒有道理 然後機關承辦人就開始找人來開會了 然後約日期、喬時間、會議紀錄..... 之後才能發異議的處分 多了一堆前置作業 承辦人沒事幹嘛去停權 還沒弄死廠商之前 自己就先被搞死了 B.停權效果不符合經濟效益 舊法時代 停權效果只有1年跟3年 我承辦人拚死拚活 至少可以把惡劣的廠商弄死1年 看來效益不高 但是至少還有點效果 新法時代 103條修正之後 還有分首犯停3個月 累犯再+3 基本上就是我們用寬容並濟的採購法來給廠商機會 (這句話好像沒記錯好像是黃榮堅老師喜歡說的XD) 但是回到停權的本質 我承辦人拚死拚活的 如果廠商是首犯 還只能停個3個月 我幹嘛弄死自己 然後只停他三個月 不划算阿 我不如趕快死拜託活拜託叫廠商乖乖的案子做完 然後我結案就好了 停權程序變多 但是結果打折 變成機關現在真的不太喜歡停權 就像是拿石頭砸腳一樣 但是修法過程聽說也是各方角力拉 如果有興趣再說好了 結論是 對於不良廠商寬容 就是對機關殘忍 或許修法成這樣 對於初犯廠商或是初入公共工程不熟悉的廠商有點警惕作用 不是一件壞事 但是我是覺得停權程序應該要簡單化 不是用一堆看似對於廠商程序正義的繁瑣行政流程來做 這樣根本不會有人想把廠商停權 一點小心得 請各位指正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26.80.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7811081.A.74D.html

04/07 23:58, 3年前 , 1F
就有人會去挑戰規則 有介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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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23:59, 3年前 , 2F
我猜綠營也不會修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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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00:00, 3年前 , 3F
但是這樣實務上會不會造成機關承辦人有機會上下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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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 很多親戚要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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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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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Z大 是根本不通知 就不會有101的問題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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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太對了 等等再來回一篇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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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長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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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就是法律開一堆後門給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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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D大 也不是說開後門給自己 是營造廠覺得這樣太重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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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00:20, 3年前 , 13F
營造廠沒有去遊說立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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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00:21, 3年前 ,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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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 有立委家就是開營造廠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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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顧問公司和建築師事務所也有去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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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00:27, 3年前 , 17F
淚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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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而且垃圾民代還會協同營造廠去靠杯靠母 法匠吃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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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00:33, 3年前 , 19F
那些低能兒法律就是這些不食人間煙火的智障催生閹割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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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00:33, 3年前 , 20F
說到翁茂鐘,蟑螂法狗部隊就不敢回嘴了 根本照妖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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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00:35, 3年前 , 21F
新的不就是綠的修的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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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00:37, 3年前 , 22F
請問查的到歷年停權廠商數量嗎?如果修法前後有明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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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00:37, 3年前 , 23F
距,就更加證明是有問題的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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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00:42, 3年前 , 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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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00:45, 3年前 , 2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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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00:47, 3年前 , 26F
原來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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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得好 法律是用來服務有錢有勢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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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00:49, 3年前 , 28F
資料整合很重要啦,台灣人就是爛,對自己信譽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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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00:52, 3年前 , 2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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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00:58, 3年前 , 30F
現在根本廠商時代 保固過了再捅你一刀 訴訟調解就把你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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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00:58, 3年前 , 31F
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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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00:59, 3年前 , 32F
回L大 現在有時候營造廠都不營造廠了 法務團隊都比工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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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00:59, 3年前 , 33F
團隊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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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01:15, 3年前 , 3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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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01:28, 3年前 , 35F
工程背後的公司是不是肉粽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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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07:52, 3年前 , 36F
民進黨修法開後門讓廠商有更多招式鬥政府 這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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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08:27, 3年前 , 37F
推 文章說明清楚 只停3個月 真會幫廠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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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08:32, 3年前 , 3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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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08:33, 3年前 , 39F
太扯了 劣幣驅逐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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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08:48, 3年前 , 40F
這篇清楚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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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10:15, 3年前 , 4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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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11:17, 3年前 , 42F
民進黨立委給違反廠商開的後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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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12:28, 3年前 , 43F
原來如此
04/08 12:28, 43F

04/08 15:21, 3年前 , 44F
04/08 15:21, 44F

04/08 23:00, 3年前 , 45F
哈哈 這和民進黨袒護違規刁民的手段很像呢 垃圾政府拼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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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23:01, 3年前 , 46F
幫刁民找藉口和武器來方便違法
04/08 23:01, 4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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