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NCC嚴管網路?數位通訊傳播法 捲土重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4268102
民進黨在野時 綠委曾連署修社維法不罰「散佈謠言」
2020-01-05 00:23 聯合報 / 記者蔡晉宇、王寓中、劉宛琳/台北報導
政府打擊假消息,有民眾因在社群網路發表言論,遭辦案人員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傳訊
、調查,引發社會討論。但二○一三年民進黨在野時期,民進黨立委劉建國曾提案,主張
將社維法第六十三條中的「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從處罰對象中刪除,以確
保言論自由,並有十六位民進黨立委連署。
劉建國當時提案說明指出,現今言論自由的意識高漲,即使是謠言亦應受到言論自由之保
護,更何況大多數事件難以求證,故難以判定是否為謠言還是真實的傳言;因此,在處三
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的處罰對象中,應刪除「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
安寧者」這一項。
當時這項提案共有十六位民進黨立委連署,分別是林佳龍、蔡其昌、黃偉哲、高志鵬、尤
美女、趙天麟、潘孟安、吳宜臻、李昆澤、管碧玲、李俊俋、姚文智、段宜康、陳其邁、
陳歐珀、蕭美琴等人,不少人如今已擔任閣員、縣市長,還有不少是現任立委。
民進黨在野時 綠委曾連署修社維法不罰「散佈謠言」
2020-01-05 00:23 聯合報 / 記者蔡晉宇、王寓中、劉宛琳/台北報導
民進黨在野時期,綠委劉建國曾提案修社維法,主張不罰「散佈謠言」。圖/聯合報系資
料照片
民進黨在野時期,綠委劉建國曾提案修社維法,主張不罰「散佈謠言」。
政府打擊假消息,有民眾因在社群網路發表言論,遭辦案人員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傳訊
、調查,引發社會討論。但二○一三年民進黨在野時期,民進黨立委劉建國曾提案,主張
將社維法第六十三條中的「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從處罰對象中刪除,以確
保言論自由,並有十六位民進黨立委連署。
劉建國當時提案說明指出,現今言論自由的意識高漲,即使是謠言亦應受到言論自由之保
護,更何況大多數事件難以求證,故難以判定是否為謠言還是真實的傳言;因此,在處三
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的處罰對象中,應刪除「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
安寧者」這一項。
當時這項提案共有十六位民進黨立委連署,分別是林佳龍、蔡其昌、黃偉哲、高志鵬、尤
美女、趙天麟、潘孟安、吳宜臻、李昆澤、管碧玲、李俊俋、姚文智、段宜康、陳其邁、
陳歐珀、蕭美琴等人,不少人如今已擔任閣員、縣市長,還有不少是現任立委。
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昨天表示,台灣的民主和言論自由是一代一代人的努力,好不容
易打下一個厚實的基礎,如果民眾在臉書表達言論及思想就被政府「查水表」、心生恐懼
,對於民進黨政府這種作為,他身為總統候選人要表達非常非常強烈的抗議。
國民黨昨天邀請多位在網路發表或轉貼文章卻遭傳訊的民眾現身說法。韓國瑜競總副總幹
事周錫瑋表示,國民黨除了「捉鬼軍團」的律師團可以保護這些民眾,若韓國瑜當選總統
,會在法律上平反民眾的冤屈,也會對政府破壞言論自由的部分徹查到底。
記者會上,國民黨也秀出多張民眾收到的傳票,質疑政府作為。家住屏東的民眾說,日前
在網路發文,質疑中選會的選票通知單還沒寄到,要大家打電話去中選會抗議,隔天警察
就聯絡他,要他去派出所做筆錄,指中選會已澄清該消息,他這樣是散布假消息,而叫大
家打電話抗議是違反社維法,讓他感到憤怒和恐懼。
另一位民眾僅是在網路看到別人轉發的「卡神」楊蕙如和民進黨立委蔡易餘的合成照,按
了「哇」的表情圖,不到廿四小時,即被電話通知到案說明。其餘個案,有人轉發立委高
金素梅質詢畫面、中選會刪除選票通知等新聞已公布事實。民眾表示,這些無心的轉發、
按讚、評論行為,都被控違反社維法,「言論自由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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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之前就講過了
適才適任才是最高指導原則
只有身份是在野黨時的民進黨,才是好的民進黨。
果然又再一次的印證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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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尋] 民進黨
消失時間:約2016年5月20號之後
特徵:身穿台灣旗綠衣,年紀約34、35歲左右,常常向路人要芒果乾吃。
另,其嘴裡常常碎念著「抗中保台」、「中共同路人」、「國民黨迫害台灣人」、「自由
民主是最高價值」等等政治性相關言論。
如有民眾尋獲,請聯繫、通知全台灣人民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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