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幫CPR狂壓15分鐘救回!同事反咬「太用力傷到我」 她被嗆告傻眼

看板Gossiping作者 ((不要看這裏))時間3年前 (2020/11/24 12:51), 3年前編輯推噓22(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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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pg (rpg)》之銘言: : 1.媒體來源:ettoday : 2.記者署名:周亭瑋 : 3.完整新聞標題: : 幫CPR狂壓15分鐘救回!同事反咬「太用力傷到我」 她被嗆告傻眼 : 4.完整新聞內文: : 一名女網友日前幫OHCA(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的同事進行CPR, : 足足壓了15分鐘,好不容易把人從死神手中救回; : 不料,同事後來反倒責怪她,害自己胸部、手部出現傷口,甚至揚言提告, : 對此她後悔不已,氣得直呼「當初就該讓妳去見閻王。」 西方國家行之有年的「好撒馬利亞人法」有台灣版本: 《緊急醫療救護法》第十四條之二:「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 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救 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前項規定亦適用之。」 《民法》第一百五十條:「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急迫之危險所為 之行為,不負損害賠償之責。但以避免危險所必要,並未逾越危險所能致之損害程度者為 限。」 《刑法》第二十四條:「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 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現代急救術常使用的心肺復甦術、哈姆立克法等,由未經專業訓練者施行時可能造成二度 傷害,若善意施救的好人因此反被冤枉時,便得引用上述法條。 就算是圾垃還是可以救的。 不過在台灣很多社會白癡也都會當到法官..不想惹事的自己看著辦。 -- → k_______n:我推的平權政策 都不著重種族之間的平等,改強調種族之間的差別待遇 → k_______n:年輕人都很歡迎 但就是太過激進 另外再特別給非裔專屬特權 → k_______n:這兩個配起來非常棒 最好是加點街頭暴力 推 j_________n:那就不算是種族平等了吧.. → k_______n:不是種族平等 這平權政策 看起來跟種族主義90%很像 → p____u:那就是種族主義阿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4.62.10.3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6193498.A.305.html ※ 編輯: cybergenie (74.62.10.3 美國), 11/24/2020 12:51:58

11/24 12:52, 3年前 , 1F
不救連訴訟都免了不是?
11/24 12:52, 1F
你贏了。 ※ 編輯: cybergenie (74.62.10.3 美國), 11/24/2020 12:54:49

11/24 12:53, 3年前 , 2F
不救直接送他去跟上帝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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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2:53, 3年前 , 3F
奇怪你救了這個人,不是應該給你報酬嗎?連撿到失物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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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2:53, 3年前 , 4F
以要求了
11/24 12:53, 4F

11/24 12:54, 3年前 , 5F
你不能高估法官的智商
11/24 12:54, 5F
講得對。敢快來改一下免得害人害己

11/24 12:55, 3年前 , 6F
可惜那是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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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ybergenie (74.62.10.3 美國), 11/24/2020 12:55:41

11/24 12:55, 3年前 , 7F
所以現在很多人為了避免沾到屎 就算會也裝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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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2:55, 3年前 , 8F
重點在訴訟流程的繁瑣讓人感到心寒 判無罪心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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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2:55, 3年前 , 9F
在台灣你保護孕妻 打死小偷你都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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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2:56, 3年前 , 10F
去上潛水課的時候教練也是說別多管閒事以免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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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2:58, 3年前 , 11F
救家人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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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2:58, 3年前 , 12F
台灣的垃圾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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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2:58, 3年前 , 13F
你想多了 法條也有正當防衛 但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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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00, 3年前 , 14F
光是CPR壓斷骨頭這件事 就很難說法官怎判了
11/24 13:00, 14F

11/24 13:01, 3年前 , 15F
法:你可以壓阿,但壓斷就不行了
11/24 13:01, 15F

11/24 13:03, 3年前 , 16F
別搞自己好嗎 抖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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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07, 3年前 , 17F
看起來都有留 過當就不保障的但書 還是當冷漠現代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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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07, 3年前 , 18F
不救也要幫忙叫救護車的樣子,不管好像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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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10, 3年前 , 19F
看民刑法各最後一句解釋的空間很大啊…
11/24 13:10, 19F

11/24 13:11, 3年前 , 20F
真的佩服路上那些看到出事就趕過去的救護人員 佛心
11/24 13:11, 20F

11/24 13:14, 3年前 , 21F
你出手就阻斷了他人出手的可能,救不救的回當然你負責
11/24 13:14, 21F

11/24 13:15, 3年前 , 22F
我直接講看到我也不會上去啦 打電話叫車就極限了
11/24 13:15, 22F

11/24 13:20, 3年前 , 23F
民法後面看起來就是他如果本來不會死,你壓到他活,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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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20, 3年前 , 24F
他都沒差,如果他尚未危急情況,而你對他施以的急救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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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20, 3年前 , 25F
他受到比不急救還嚴重的傷,就有民法賠償甚至刑責的疑
11/24 13:20, 25F

11/24 13:20, 3年前 , 26F
慮。 只是非經專業訓練者要能在第一時間做出評估並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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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20, 3年前 , 27F
,很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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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21, 3年前 , 28F
*更正:本來會死,被你救活,就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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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29, 3年前 , 29F
這種是告不了的 法律記得改了 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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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30, 3年前 , 30F
就算壓出事也是豁免 記者加油好嗎 查清楚再發新聞
11/24 13:30, 30F

11/24 13:37, 3年前 , 31F
以後有人看到這個例子而不敢救人,導致傷者死亡,請
11/24 13:37, 31F

11/24 13:37, 3年前 , 32F
都去找文中嗆告的那位算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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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4:02, 3年前 , 33F
如果沒呼吸心跳的是法官就一定不能救,大概是這樣
11/24 14:02, 33F

11/24 14:58, 3年前 , 34F
真的不要怪社會冷漠,都是這些奇葩的人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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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5:56, 3年前 , 35F
被球棒攻擊法官都會叫你奪棒了 台灣正當防衛只能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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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6:19, 3年前 , 36F
...
11/24 16:19, 36F

11/24 16:43, 3年前 , 37F
一樓直接道出重點
11/24 16:43, 37F

11/24 18:40, 3年前 , 38F
這種例子每年都有啊,每次提起都還是會被拿壓斷骨頭
11/24 18:40, 38F

11/24 18:40, 3年前 , 39F
嗆,這麼普遍地被接收的怪異價值觀遲遲無法根絕,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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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8:40, 3年前 , 40F
然就是普世有一定比率認為死掉會是更好的結果吧lol
11/24 18:40, 40F

11/25 00:29, 3年前 , 41F
只是免責,但你還是要跑地檢署,如果被告民事還要陪
11/25 00:29, 41F

11/25 00:29, 3年前 , 42F
他耗,就算無罪也不用罰錢心理也會不爽
11/25 00:29, 42F

11/25 09:35, 3年前 , 43F
是會無罪,但光被通知要出庭就心寒了,而且可能會有創傷症
11/25 09:35, 43F

11/25 09:35, 3年前 , 44F
候群的現象
11/25 09:35, 4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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