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直搗屏東縣議員土置場 陳椒華質疑假再利用真廢棄
1.媒體來源:聯合報
2.記者署名:記者潘欣中/屏東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直搗屏東縣議員土置場 陳椒華質疑假再利用真廢棄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bit.ly/3eZVOwv
https://i.imgur.com/Lj8NDh9.png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右)今天會同相關單位到屏東縣枋寮鄉鍇霖土置場會勘,鍇霖大門
深鎖,陳等人繞道採集邊坡2袋破損的太空包內物質,快篩均發現重金屬超標,要求重啟
調查。記者潘欣中/攝影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近日質疑屏東縣議員劉淼松經營的鍇霖公司,收受有害事業廢棄物玻
璃纖維樹脂粉,而非縣環保局所稱的玻璃砂產品,今天到現場會勘,鍇霖大門深鎖,陳等
人繞道採集邊坡2袋破損的太空包內物質,快篩均發現重金屬超標,質疑縣府縱容要求重
啟調查;縣府回應,案經環保與檢方調查,結果顯示是合法產品而非事業廢棄物,不是民
間單位片面認定,檢方如有需要,會配合調查。
陳椒華今天會同找環保署、工業局和環團到屏東縣議員劉淼松經營的枋寮鄉鍇霖公司現勘
,但大門深鎖,環保署南區稽查大隊表示規避稽查會開單告發;劉等人繞道側方邊坡看到
部分太空包破損,台南社大使用XRF快速檢測微黃土粉,發現超過八大重金屬限量標準,
還測到其他稀有重金屬,也由環保署採樣帶回;學者黃煥彰表示,這非單純的玻璃纖維樹
脂粉,是玻璃纖維、塑膠樹脂加金屬的高科技電子有害事業廢棄物。
經濟部工業局永續組副組長陳良棟表示,玻璃纖維樹脂粉並非再利用產品,且超過TCLP(
有害事業廢棄物定標準)有害不能再利用,該案是委託環保機構處理的,是否登記為產品
要由環保單位說明;環保署廢管處科長顏瑞錫表示,產品和廢棄物各有檢測規範,該案是
廠商向桃園市環保局申請為處理後資源化產品獲許可,應以產品標準來檢視。
黃煥彰質疑:「產品怎麼可以比有害事業廢棄物更毒?」陳椒華也質問:「地方自訂比有
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更寬鬆的標準,中央有同意? 她強調,鍇霖收受的玻璃纖維樹脂
粉經TCLP檢測銅含量超標,應判定為有害事業廢棄物,怎可視為再利用產品,豈能假藉資
源化產品名義收受,工業局也指電子廢棄物不該出現在這裡。
陳椒華說,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本是好事,為循環經濟重要的一環,但不肖業者假再利用真
廢棄,或亂竄亂填,原因之一就是地方環保局縱容,且執法不力,又常因罪嫌不足而不起
訴,形同鼓勵犯罪,籲請環檢調加強查緝,嚴審重罰,另將提案修廢清法,補管理漏洞,
並加重罰鍰。
屏東縣環保局說,該案經聯合行政稽查,屏東地檢署偵辦認定是收受合法的玻璃纖維粉絲
資源化產品,予不起訴處分;縣府不容許有害事業廢棄物非法處理棄置行為,將會同環保
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追蹤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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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右)今天會同相關單位到屏東縣枋寮鄉鍇霖土置場會勘,鍇霖大門
深鎖,陳等人繞道採集邊坡2袋破損的太空包內物質,快篩均發現重金屬超標,要求重啟
調查。記者潘欣中/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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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右)今天會同相關單位到屏東縣枋寮鄉鍇霖土置場會勘,鍇霖大門
深鎖,陳等人繞道採集邊坡2袋破損的太空包內物質,快篩均發現重金屬超標,要求重啟
調查。記者潘欣中/攝影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327/501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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