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3個月後出現行車記錄影像 網友熱議汽車駕駛該不該賠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3年前 (2020/10/23 04:48), 編輯推噓28(3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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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月後出現行車記錄影像 網友熱議汽車駕駛該不該賠 2020-10-21 16:39 聯合報 / 記者林昭彰/新北即時報導 車禍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橋頭7月20日發生一起行人違規穿越馬路,導致直行上橋汽車閃避不及 撞上,造成婦人全身多處骨折的車禍。事隔3個月後,近日有1段行車記錄器影像被貼上網 ,引發網友熱議:假使行人違規是車禍主要肇因,汽車駕駛該不該賠償? 這起車禍發生在星期一的下午4時45分,當時天空間歇下著雨,時間正好是準備下班即將 進入交通尖峰時段,1名59歲陳姓婦人在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前方,也就是重新橋往新 莊方向的橋頭位置,突然小跑步違規橫越馬路。 結果因為右前側被其他車輛擋住視線,當時20歲謝姓男子駕駛轎車行駛在內側車道直行準 備上橋,根本沒看見有行人在不該出現的地方竄出來,煞車反應不及,直接把婦人撞得彈 飛起來再重重摔下,當場躺地不起。 陳婦隨後被救護車送往台北馬偕醫院救治,檢查出左半邊身體和手、腳都有多處骨折。 三重警分局交通分隊長姚志翰說明,陳婦明顯違規,當場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78條1項3 款,行人未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跨越安全島),罰款300元。由於車禍發生當時,現場 沒有監視器,一時也沒調到其他用路人的行車記錄器,警方採證、查訪附近民眾之後,將 資料送交行車事故鑑定會判定肇責。 經過3個月時間治療,陳婦已逐漸康復,目前雙方並未提告,賠償事宜由保險公司協調處 理中。 https://bit.ly/3dNFnCC 婦人在橋頭違規穿越馬路。記者林昭彰/翻攝 https://bit.ly/34joRXS 行車記錄器影像昨天被貼上網,引發網友熱議:假使行人違規是車禍主要肇因,汽車駕駛 該不該賠償?圖/翻攝臉書 https://bit.ly/3jk2bej 汽車急煞反應不及,直接把婦人撞得彈飛起來再重重摔下。圖/翻攝臉書 https://bit.ly/37yFMrA 車禍發生當時天空間歇下著雨。記者林昭彰/翻攝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4952927 影片:https://bit.ly/34nOhUy https://www.instagram.com/p/CGpfzdYHhU8/?igshid=1wimvpv8ydbju 看起來蠻像路人故意去撞車的啦 怕捏!看到車還停在內線車道不動= =真萌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229.2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3399711.A.8C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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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超衰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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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4:51, 3年前 , 2F
汽車大概就一秒反應時間而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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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吃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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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4:54, 3年前 , 4F
可憐的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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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來自殺的阿 她走上中內車道的時候 車子已經要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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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看都不看的跑到內車道 不是來自殺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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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5:18, 3年前 , 7F
撞到下錯位置的時空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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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5:23, 3年前 , 8F
異世界轉生志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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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5:42, 3年前 , 9F
汽車開太快,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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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信賴交通規則,主張已盡力避免,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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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5:44, 3年前 , 11F
前提,車子沒超過這個路段的最高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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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5:47, 3年前 , 12F
本就不該賠償,賠了就是害了我們這些遵守交通規則的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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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幫了馬路三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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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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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所謂的自殺攻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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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忘了有垃圾法官的應注意未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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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歲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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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6:40, 3年前 , 19F
看來還是得賠,上橋時開加速,而且的確沒注意路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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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6:48, 3年前 , 20F
萬用詞: 應注意未注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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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1%未注意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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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7:29, 3年前 , 22F
當然要罰汽車阿 萬用應注意而未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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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7:32, 3年前 , 23F
三寶連過馬路都這麼危險,還是別出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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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7:40, 3年前 , 24F
哇靠 這真的超級三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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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7:41, 3年前 , 25F
還慢慢走耶 坐看法官怎麼恐龍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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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7:45, 3年前 , 26F
直接撞死可能還賠比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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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7:47, 3年前 , 27F
沒超速的話就不該賠吧 前面沒車又上橋 加速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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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8:03, 3年前 , 28F
應注意而未注意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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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8:16, 3年前 , 29F
擺明是來碰瓷削司機一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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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8:20, 3年前 , 30F
三寶之自殺炸彈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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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8:47, 3年前 , 31F
還煞的住,表示車速應該還好,幫車主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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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9:00, 3年前 , 32F
ㄟ不是啊 一堆車開過來還要跑步過2個車道+1個機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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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9:04, 3年前 , 33F
已注意但反應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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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9:22, 3年前 , 34F
沒撞死真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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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9:32, 3年前 , 35F
不是自殺,是三寶老人的日常,保險保滿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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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9:35, 3年前 , 36F
請法官示範怎樣閃掉這種狀況 市區開20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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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9:58, 3年前 , 37F
這實在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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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0:03, 3年前 , 38F
這個如果罰駕駛,以後紅綠燈都當參考用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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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0:23, 3年前 , 39F
又是不受規則的歐巴桑,撞死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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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0:23, 3年前 , 40F
幹你娘橋頭上坡欸,根本自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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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0:53, 3年前 , 41F
沒斑馬線就不應該有人 很合理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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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1:10, 3年前 , 42F
這真的不要命欸 怎會出現在那種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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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1:38, 3年前 , 43F
家屬還有臉提賠償喔 果然一家人都是垃圾 幹你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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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1:39, 3年前 , 44F
雙方都未提告還算有良心給推 那種大概很難算能注意但法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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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1:40, 3年前 , 45F
搞不好為了建立不凡形象能做出什麼奇葩心證還很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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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6:46, 3年前 , 46F
沒互告就是行人責任最大~有互告就看法官怎麼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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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VaV0VZ1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