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3歲童蹦跳闖紅燈 行經汽機車急煞險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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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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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新聞網
2020年9月20日 下午1:37
2.記者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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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民視新聞/葉晏昇 台中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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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歲童蹦跳闖紅燈 行經汽機車急煞險撞
4.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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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太平區,在星期五晚間,有一個三歲男童趁著媽媽不注意,竟然單獨闖紅燈橫越馬
路,幸好當時直行的車輛在通過十字路口時,都放慢車速,所以在緊急煞車時,都及時閃
避這名男童,讓他毫髮無傷,蹦蹦跳跳離開現場。
在台中市太平區的樹孝路與新吉路口,在右邊有一家超商,常常會有民眾違停在馬路邊下
車買東西。星期五晚上九點多,有一輛轎車綠燈直行,就在通過右邊的小貨車時,小貨車
前方突然冒出了一個小孩子,幸好駕駛放慢了速度、緊急踩煞車,小朋友往旁邊一閃,不
受影響,他繼續高舉著左手的麵包,沿著斑馬線,一蹦一跳的離開了。
目擊民眾表示,「小朋友突然過馬路,所以導致汽車、機車急煞,所以導致可能他們有發
生擦撞。」
轎車駕駛把行車記錄器畫面,PO在臉書社團,駕駛指控男童母親,把孩子放在超商,自己
卻到對面買東西,導致男童亂闖紅燈找母親,差點發生車禍,但是目擊民眾說,男童與母
親是一起到超商買東西,母親一個不注意,讓男童單獨穿越馬路。
目擊民眾表示,「我是看到媽媽有從對面過來,可能媽媽在對面沒有注意到小朋友跑過來
,疏忽。」
太平交通分隊長陳彥丞表示,「我們可以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以處罰法定代理
人行政罰鍰。」警方說,轎車駕駛與三位機車騎士都沒有報案,不過,依據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未滿14歲的人在道路任意奔跑,足以妨礙交通,要罰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三百
元罰鍰,呼籲民眾出門帶好孩子,否則像這個小朋友,只能說太幸運,運氣差的話,可能
就會有生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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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小男孩真他媽命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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