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中國首證實 刑事拘留12港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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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首證實 刑事拘留12港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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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開記者會控訴後 中方才通報涉偷渡偵辦
〔編譯茅毅/綜合報導〕中國廣東省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十三日通報,廣東海警局八月
二十三日查獲的李宇軒等十二名「非法越境人員」,「因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已
被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案件正偵辦中。這是十二名香港青年的家屬十二日召開記者會
,聲淚俱下地控訴這些「被送中」的港青廿多天來遭秘密關押且音訊全無,香港政府也未
給予協助後,首次有中國當局打破沉默,發布正式通報。
批12人企圖分裂中國
針對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歐塔加斯十二日推文稱,這十二名港青是「民主活動人士」,中國
外交部新聞司長兼發言人華春瑩十三日推文反駁,強調這十二人是因海上非法越境被捕,
而非民運人士,並痛批這些人「企圖把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
香港《頭條日報》報導,這十二名曾參與「反送中」運動的男女,八月二十三日在香港新
界西貢區布袋澳海灣,搭乘快艇出海,原本計畫先偷渡到東沙島,再轉搭大船至台灣屏東
縣,最終目的地則是高雄市。當時為了不讓香港水警發覺,在香港水域僅以時速廿公里航
行,惟仍在南海被廣東海警截獲。
被捕的十二人中較知名者為主張港獨組織「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他被控去年和今年協
助香港一個名為「我要攬炒」的團隊,以在外國刊登廣告、發起集會遊行與遊說等方式,
呼籲國際社會制裁中國和香港政府及官員。他在八月十日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
,後棄保潛逃。
被羈押在深圳看守所
這十二人被羈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當局聲稱他們已指派官派律師代理案件,導致家屬聘
請的中國律師至今仍未能與他們會面。據報導,官派律師在中國敏感案件中不時出現,這
類案件往往難以獲得公正審理。
通報聲稱,公安機關會「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各項合法權益」。根據中國刑法第三二二
條,違反國(邊 )境管理法規偷越,嚴重者處一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管制,併處罰款。
同法第三一八條規定,組織他人偷越者,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併處罰款。
偷渡最重判無期徒刑
但有以下情形者,判處七年以上徒刑或無期徒刑,併處罰款或沒收財產,包括擔任組織他
人偷越國(邊)境集團的首要份子;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或組織他人偷越國 (
邊)境人數眾多等。
https://news.ltn.com.tw/news/world/paper/139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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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膠控訴台灣政府對五名香港偷渡者非仁道待
遇後,中國政府首度嗆聲表示:為何台灣政府
可以,他們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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