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昌平派出所之戰最新進度已刪文

看板Gossiping作者 (希望相隨)時間3年前 (2020/08/01 13:00), 3年前編輯推噓-4(4822)
留言34則, 13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5/26 (看更多)
※ 引述《g8toobig ()》之銘言: : 來更新一下進度 : 剛剛跟三立記者連繫完畢 取得了一些資訊 : 下午應該會直接面對面採訪 : 以下一些條列式資訊分享 : 1-根據記者轉述,昌平派出所員警向記者透露我的姓氏,我也早上看到自由的報導也很傻 : 眼,所以特別問了一下這件事,(半夜三點來敲門的女警不是說會保證我的個資不會外洩 : 嗎?你要不要出來說明一下? 妳是副所長嗎?) : 2-根據記者在派出所採訪轉述,我已經被列為問題人物,可能是太常報警 或是ptt 貼文 : 讓他們丟臉? : (原來解決提出問題的人都是真的?) : 3-新聞說查扣兩隻鋼瓶,根據警衛每日紀錄進出社區鋼瓶遠遠超過這個數量,難怪早上放 : 回來持續乒乒乓乓(比回春堂朱二的砒霜還離奇?) : 4-根據記者轉述採訪社區警衛 警察至今尚未前往社區調閱任何監視器調查 : (報導中的積極調查?) : 以上。洩漏個資的問題我很在意 有沒有鄉民是律師 可以提供我意見該怎麼辦 : 現在突然覺得被黑白兩道追殺 有點壓力山大 : 拜託大家995 為什麼你不提民事訴訟啊?? 如果笑氣不違法的話 警察本來就對這個也是無可奈何了啊~ 頂多按按樓上門鈴 說不要太吵囉~ 再再頂多就只能開個罰單罰幾百塊 不能再多了 如果沒有法官搜索票 根本連大門都進不去 就像今天樓上狗在吠 很吵 警察只能去按門鈴 說不要太吵一樣啊... 其他也不能做什麼了 你如果要民事訴訟 你要自己去法院提告啊~ 畢竟台灣是人權國家 警察權力就只有這樣 難道你希望警察擴權 讓台灣再次變成警察國家嗎? 這整件事情本來就不是警察有辦法處理的... 你一直要警察硬搞...是不是搞錯什麼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8.133.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6258038.A.738.html

08/01 13:01, 3年前 , 1F
喔 所以現在警察違法了ㄛ
08/01 13:01, 1F
如果沒有法官搜索票 警察硬要進樓上房內 就真的是違法了

08/01 13:01, 3年前 , 2F
他連提出證據都懶得提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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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3:02, 3年前 , 3F
阿每次吵警察就去按鈴開罰啊 這樣就很有效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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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aasssddd (49.158.133.20 臺灣), 08/01/2020 13:03:05

08/01 13:02, 3年前 , 4F
每個人都有錢跟時間打官司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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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3:02, 3年前 , 5F
問題是鴿子做了嗎? zzz這樣也可以要人提民事我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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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3:03, 3年前 , 6F
阿官司期間怎辦 繼續給他吵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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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3:03, 3年前 , 7F
因為民事没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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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3:04, 3年前 , 8F
民事一打就是一年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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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說了 如果笑氣不違法 警察根本也沒什麼好辦法處理這個躁音問題了啊... 而且躁音是環保局管的... ※ 編輯: aaasssddd (49.158.133.20 臺灣), 08/01/2020 13:05:25

08/01 13:04, 3年前 , 9F
今天原PO訴求是解決問題,快去法律板問看看提起民事484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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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3:04, 3年前 , 10F
真的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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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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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3:05, 3年前 , 12F
嗯希望你之後出事遇到的警察也推推拖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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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權力本來就無法處理啊... 躁音問題 就只有勸導 頂多開幾張便宜罰單 其他沒有了 ※ 編輯: aaasssddd (49.158.133.20 臺灣), 08/01/2020 13:07:29

08/01 13:06, 3年前 , 13F
還在環保局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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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3:06, 3年前 , 14F

08/01 13:07, 3年前 , 15F
都幾輪了還在環保局,腦子更新一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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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3:07, 3年前 , 16F
看一下內政部警政署關於噪音的判定及權責主管機關說明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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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3:07, 3年前 , 17F
噪音喔 環保局很久才會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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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3:07, 3年前 , 18F
不具持續性或不易測量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的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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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3:08, 3年前 , 19F
然後只會收到罐頭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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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3:08, 3年前 , 20F
屬於警察機關的權責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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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3:08, 3年前 , 21F
我看過很多會講這種風涼話的都是法律系學弟妹 這篇應該也
08/01 13:08, 21F

08/01 13:08, 3年前 , 22F
法律系的 腦袋念到膠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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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3:08, 3年前 , 23F
不懂不要出來戰啦 前面文爬完再出來歡 有夠煩
08/01 13:08, 23F
這個很難認定啦~ 畢竟躁音是模糊概念的認定 沒有躁音數據 硬要開罰單很容易被申訴 你說對方很吵 對方說 沒有啊~ 沒有很吵 你有什麼證據說我在吵? 要聽誰的才對? 畢竟這種民事案件 警察還是少介入比較好 ※ 編輯: aaasssddd (49.158.133.20 臺灣), 08/01/2020 13:11:46

08/01 13:10, 3年前 , 24F
民事訴訟 可能跑了一年對方還是不痛不癢 真心不騙..
08/01 13:10, 24F

08/01 13:28, 3年前 , 25F
先了解一下警察職權中維護社會安寧的宗旨跟公眾期待啦
08/01 13:28, 25F

08/01 13:28, 3年前 , 26F
民事訴訟曠日費時,這個大家都知道吧
08/01 13:28, 26F

08/01 13:28, 3年前 , 27F
真的是不懂還在那邊自己腦補一堆有的沒的,有夠心累
08/01 13:28, 27F

08/01 13:29, 3年前 , 28F
如果原有管道暢通,這篇文也不會有這麼多支持了
08/01 13:29, 28F

08/01 13:31, 3年前 , 29F
這篇真的標準沒出過社會在那邊自己腦補,一臉學生樣
08/01 13:31, 29F

08/01 13:54, 3年前 , 30F
警察:無法處理喔
08/01 13:54, 30F

08/01 13:54, 3年前 , 31F
po文後,立即趕往現場,發現3人在吸食笑氣,將人帶回後
08/01 13:54, 31F

08/01 13:54, 3年前 , 32F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
08/01 13:54, 32F

08/01 13:55, 3年前 , 33F
之前都請不動耶,笑死....
08/01 13:55, 33F

08/01 14:08, 3年前 , 34F
社會秩序維護法根本就是個笑話
08/01 14:08, 3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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