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新莊昌平派出所所長歡迎進來看

看板Gossiping作者 (胖克思)時間3年前 (2020/08/01 02:18), 3年前編輯推噓31(41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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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8toobig ()》之銘言: : 但沒想到報警卻是另一個痛苦的開端,因為昌平派出所的所長跟我講,"笑氣不違法"所以他們無法處理 : 阿如果我堅持要報案,叫我自己蒐證然後親自到派出所做筆錄當證人,他們才有辦法受理喔~ : 啊我就反嗆,吸食笑氣可以用社維法66條開罰喔^^,而且笑氣趴混用其他毒品的機率很高, : 你們沒辦法積極偵辦嗎? 我提供您線索,您可以調閱社區監視器 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 運送鋼瓶等畫面 進出人士的畫面 這樣你們還沒辦法主動偵辦嗎? : 所長表示: 沒辦法的唷^^ 要你本人拿證據來派出所做筆錄才可以唷^^ 這個我也是略懂略懂 按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9條規定: 「警察機關因警察人員發現、民眾舉報、行為人自首或其他情形知有違反本法行為之嫌疑 者,應即開始調查。」 民眾只需要舉報,警察機關就應該要主動調查, 同時不要說什麼笑氣混用其他毒品,沒有證據就不要講會自找麻煩。 接著警察說要你來做筆錄,是依據同法41條規定: 「警察機關為調查違反本法行為之事實,應通知嫌疑人,並通知證人或關係人。」 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24條: 「證人、關係人或違反本法之行為人、嫌疑人到場後,應即時訊問,並將到 場時間及訊問起訖時間記明筆錄。」 法條要看清楚,證人或關係人只是通知而已 有沒有強制力?沒有! 證人或關係人被通知不到會怎樣?再次通知 再次通知不到會怎樣?不會怎樣! 如果你真的很想做筆錄或提供意見又不想去派出所怎麼辦?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20條: 「證人或關係人經合法通知,有正當理由不能到場者,得許其以書面陳述意見。」 接著笑氣絕對可以用社維法66條第一項辦理: 「一、吸食或施打煙毒或麻醉藥品以外之迷幻物品者。」 同時該條款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所以是簡易庭管轄案件, 警察調查完應按同法45條規定,移送該管簡易庭裁定。 另外製造噪音也可以依同法72條第三款規定辦理 「三、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 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11條規定: 「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三款所稱噪音,係指噪音管制法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以外 ,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 而本條是專處罰鍰之案件,所以不用移送簡易庭,應由警察機關裁處。 上面是法制面 實際遇到派出所不處理怎麼辦? 每通電話都錄音 第一句都先問你是誰 警員編號 警察來就躲在旁邊錄影 然後把相關證據送到地檢署檢舉警察瀆職 地檢署有一組編制是專辦警察的 辦案分數特別高 他們應該會很樂意幫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215.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6219519.A.E3B.html

08/01 02:23, 3年前 , 1F
做個指證筆錄而已,一直在在那邊屎尿
08/01 02:23, 1F
爽啊 依法我還可以叫警察來我家做筆錄勒 看到時候是誰整誰

08/01 02:24, 3年前 , 2F
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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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02:26, 3年前 , 3F
看黨證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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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02:27, 3年前 , 4F
08/01 02:27, 4F

08/01 02:28, 3年前 , 5F
你講這麼多沒用啦,反正有人就是認為打個電話報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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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02:28, 3年前 , 6F
警察就得把一切處理到包君滿意,要人做個筆錄或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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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02:28, 3年前 , 7F
走法律途徑,那就是警察消極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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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02:46, 3年前 , 8F
啊社維法66條,你要如何舉證有人在吸食?門關著看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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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02:46, 3年前 , 9F
到?只會講法條實務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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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面就是民眾不負舉證之責啦

08/01 02:47, 3年前 , 10F
硬辦社維法最後也只是裁定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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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02:47, 3年前 , 11F
這樣有爽到?問題有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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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解決我的問題 就換我解決你 ^_^

08/01 02:48, 3年前 , 12F
人家還可以拿裁定不罰的單字貼在大門給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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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02:49, 3年前 , 13F
你要解決我什麼問題?恐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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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指警察啦 互相傷害懂嗎 又不是說你 三人成虎 社區一堆人一起檢舉 會發生什麼事 都很有經驗不是

08/01 02:52, 3年前 , 14F
查無不法,謝謝指教就打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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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製造噪音 該棟社區住戶檢舉 管委會檢舉 就不會查無不法了

08/01 02:52, 3年前 , 15F
結局就是對方把裁定不罰的單子貼在大門繼續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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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02:53, 3年前 , 16F
警察一定要去你家做筆錄?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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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說一定(應) 我是說可以(得)

08/01 02:55, 3年前 , 17F
法院愛辦警察是指警察貪瀆案件,他們有獎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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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02:57, 3年前 , 18F
照這樣說,以後去派出所應該都沒警察了,因為都在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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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02:57, 3年前 , 19F
的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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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02:59, 3年前 , 20F
法院開庭叫檢察官與書記官來家裡問案就好~舒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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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02:59, 3年前 , 21F
我是覺得遇到這種別想著伸張正義直接搬走實在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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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03:01, 3年前 , 22F
民眾不用舉證,如果是狗叫妨礙安寧,那警察不就天天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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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03:01, 3年前 , 23F
那蒐證狗何時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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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03:08, 3年前 , 24F
就是這樣阿,有的人還會去盯場,你人沒來就檢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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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03:09, 3年前 , 25F
只能說法律給警察的不夠多,人民卻又認為警察應該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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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03:09, 3年前 , 26F
理所有事情,也是很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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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03:12, 3年前 , 27F
又一個覺得自己懂法律把警察當服務業的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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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03:12, 3年前 , 28F
瀆職跟誣告一樣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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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03:13, 3年前 , 29F
我只能說當你享受歲月靜好的時候 不要忘記是誰在負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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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說很懂 只是略懂 你要我去做筆錄 我了解一下法源依據不是剛好而已? 不要說服務業啦 又沒付錢叫你把菜端上來 吃完還要你收餐具 小小市民要求依法辦理是錯誤的嗎? 害我突然想起這個 警察遇到比較懂的 真的會吃鱉 平常違法習慣了嘛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129/1368407.htm 看這個比較沒經驗的 還想開別人車門 學長還提醒他不要開 https://i.imgur.com/hgHJdOY.png
開了就違法啦

08/01 03:15, 3年前 , 30F
免錢的品質就這樣囉,你有錢有心就去請個律師一定比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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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03:15, 3年前 , 31F
錢的警察有用,實際上社維法真要裁罰也是不痛不癢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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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03:15, 3年前 , 3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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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3 則推文
還有 2 段內文
08/01 10:07, 3年前 , 56F
推 看到有人怕上班有麻煩 我就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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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0:17, 3年前 , 57F
略懂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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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0:40, 3年前 , 58F
推 每個都要民眾舉證 還要警察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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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0:55, 3年前 , 5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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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1:17, 3年前 , 60F
以後不爽我也叫警察去搜索逮捕交通違規的好了反正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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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1:17, 3年前 , 61F
罰警察也可以刑事搜索逮捕,不過警察這樣做如鄉民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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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1:17, 3年前 , 62F
應該馬上就上新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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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1:17, 3年前 , 63F
條文內容真的就是用「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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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1:36, 3年前 , 64F
感謝你專業分析
08/01 11:36, 64F

08/01 11:59, 3年前 , 65F
08/01 11:59, 65F

08/01 12:01, 3年前 , 66F
數學系的要不要來看這篇啊?
08/01 12:01, 66F

08/01 12:11, 3年前 , 67F
新聞說的:警方 在獲報後,立即派員到場,帶回李姓、楊
08/01 12:11, 67F

08/01 12:12, 3年前 , 68F
姓兩名女子及游姓男子,查扣笑氣一瓶,依社會 秩序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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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2:12, 3年前 , 69F
護法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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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2:15, 3年前 , 70F
一堆垃圾鴿在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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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2:39, 3年前 , 71F
上班怕麻煩... XD. 很壞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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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2:41, 3年前 , 72F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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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2:49, 3年前 , 73F
台灣現行制度就是無罪推定啊 再說沒證據沒筆錄警方
08/01 12:49, 73F

08/01 12:49, 3年前 , 74F
就可以受理的話 有心人士看誰不爽整天報案就好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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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2:49, 3年前 , 75F
拜託準備好證據再報案 才不會浪費司法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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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2:54, 3年前 , 76F
警察只做有績效的事情,還有累積嘉獎,其他都是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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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2:54, 3年前 , 77F
新聞看久就知道這個制度有大問題,但是警官們玩的很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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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3:19, 3年前 , 78F
其實原po原文的描述,客觀證據不少了,如業者運送鋼瓶進出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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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3:19, 3年前 , 79F
管委會+其他樓層住戶曾經報警反應鋼瓶碰撞聲等等. 問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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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3:20, 3年前 , 80F
是有沒有完成正式報案程序(製作筆錄),而是想不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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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3:21, 3年前 , 81F
媒體三不五時常見民眾匿名寄信檢舉賭場或賭博電玩,警方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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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3:21, 3年前 , 82F
獲後民眾感謝,這些難道匿名寄信的民眾都有去製作筆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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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3:23, 3年前 , 83F
吧,就是警方主動去偵查而破獲,那已此討論串案例來看客觀證
08/01 13:23, 83F

08/01 13:25, 3年前 , 84F
08/01 13:25, 84F

08/01 13:26, 3年前 , 85F
據都有了,警方為什麼不主動偵查? 非得要上了八卦版才要去?
08/01 13:26, 85F

08/01 13:27, 3年前 , 86F
大概是如新聞所述想著非"警方業管"(沒不列入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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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3:27, 3年前 , 87F
所以老大心態愛理不理,礙於媒體壓力了才去主動查報依照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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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3:28, 3年前 , 88F
維法第66條裁罰,新聞報導中討論串原po又變成"報案人"囉
08/01 13:28, 88F

08/01 13:30, 3年前 , 89F
原本不是一直強調說原po一定要去派出所製作筆錄完成報案程
08/01 13:30, 89F

08/01 13:31, 3年前 , 90F
序警方才會受理? 為什麼上了媒體就彎了?那之前強調的到底
08/01 13:31, 90F

08/01 13:32, 3年前 , 91F
對還是錯?
08/01 13:32, 91F

08/01 13:57, 3年前 , 92F
08/01 13:57, 92F

08/01 15:22, 3年前 , 93F
08/01 15:22, 93F

08/01 20:54, 3年前 , 94F
還是要違反本法的法條才行
08/01 20:54, 94F

08/02 03:25, 3年前 , 95F
遇到惡鄰居 結果欺負警察 幫QQ
08/02 03:25, 9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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