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人死我負責!」運將擋救護車 延誤9分…80歲癌末嬤

看板Gossiping作者 (宅道油聖)時間3年前 (2020/07/28 07:40), 編輯推噓6(11521)
留言37則, 26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mithralin (工口好?」)》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三立 : 2.記者署名: : 國際中心/朱祖儀報導 : 外媒:《朝鮮日報》 : 3.完整新聞標題: : 「人死我負責!」運將擋救護車 延誤9分…80歲癌末嬤亡 : 4.完整新聞內文: : 「人死我負責!」運將擋救護車 延誤9分…80歲癌末嬤亡 : 2020/07/26 22:38:00 : 國際中心/朱祖儀報導 : 太過分!南韓日前發生一起惡意攔截救護車事件,一名80歲癌末阿嬤當時因為身體不 適, : 坐著救護車前往醫院治療,結果在路上不慎和一輛計程車發生擦撞,結果對方駕駛咄 咄逼 : 人,堅持不願意讓救護車離開,還嗆「死了我負責」,導致癌末嬤延誤就醫,5小時後 : 治身亡。目前該名計程車駕駛已遭當庭羈押。 : 根據《朝鮮日報》報導,此事發生在上個月8日下午3時15分,當時該名罹患肺癌第4期 : 阿嬤因為呼吸微弱、且有疼痛狀況,緊急送醫治療,並由媳婦陪同照顧。未料,路上 救護 : 車和一輛計程車發生擦撞,31歲崔姓運將隨即下車阻攔,並要求要解決完行車糾紛後 ,救 : 護車才能離開。 : 期間癌末嬤的媳婦雖然一再向小黃運將解釋,車上有緊急病患需要立即送醫,但對方 仍不 : 肯退讓,不僅要他們叫另一輛救護車來接送,還稱若要通行就必須交出「生命危險」 證明 : ,甚至嗆聲「死了我負責,你以為我沒開過救護車嗎?」結果雙方一來一往,導致阿 嬤延 : 誤就醫9分鐘,到院後5小時就不幸離世。 : 報導指出,該名肇事崔姓運將當時到職還不到1個月,結果因為此次事件,2周後就離 職了 : 。首爾東部地方法院近日針對此案開庭,法官認定崔男罪證確鑿,且有湮滅證據、逃 亡之 : 虞,因此決定當庭簽發羈押令。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785724 : 6.備註: : 說他是垃圾還汙辱了垃圾 雖然說這個駕駛行為很不可取 但韓國跟我們一樣都是繼受於大陸法系民主國家,依法行事 這個案例要起訴就是用殺人罪沒問題 但是重點就在於因果關係 目前依照學界通說 採客觀規責理論(韓國刑法我不知道但大概學界的說法都差不多,都 同樣是從德國那邊來的) 而這個客觀規責理論有一個要件就是在看你的結果可不可以避免,例如本案這種癌症第 四期基本上是沒救了,只差在死亡的時間而已,這種情況就是結果不可避免 而這個司機他實現了一個風險 :製造出病患沒即時受醫療而可能導致死亡的風險 但問題是這個風險因為是癌症第四期,其死亡結果本身依目前醫療技術是不可避免的, 所以用客觀歸責理論帶進去裡面時,縱使司機有讓救護車離開,但是癌末患者終究還是 會因病而避免不了死亡,所以司機不成立殺人罪 說的精準些,這司機實際侵害的是病人延誤就醫的這9分鐘,雖說不成立殺人,但確實是 侵害了病人的身體生命權,但是受害者要舉證這9分鐘的民事賠償也不容易 有沒有讀刑法的來發表一下高見,因為這個案子在我看來因果關係那邊有點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207.1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5893239.A.C9E.html

07/28 07:42, 3年前 , 1F
本來就有病 XDDD
07/28 07:42, 1F

07/28 07:43, 3年前 , 2F
完全看不懂再寫甚麼,你如果當時讓他過了,就算往生了
07/28 07:43, 2F

07/28 07:43, 3年前 , 3F
也不會算到他頭上
07/28 07:43, 3F

07/28 07:44, 3年前 , 4F
歐巴的浪漫
07/28 07:44, 4F

07/28 07:47, 3年前 , 5F
可以由院方判斷延誤就醫是否有影響吧
07/28 07:47, 5F

07/28 07:49, 3年前 , 6F
妨礙公務罪
07/28 07:49, 6F

07/28 07:49, 3年前 , 7F
如果癌末病人被拿刀殺也是一樣嗎? 如果死亡是可預見
07/28 07:49, 7F

07/28 07:49, 3年前 , 8F
,導致對方提早死亡,就不算殺人??
07/28 07:49, 8F

07/28 07:49, 3年前 , 9F
成立殺人罪 難!
07/28 07:49, 9F

07/28 07:52, 3年前 , 10F
在台灣難,韓國不一定
07/28 07:52, 10F

07/28 07:53, 3年前 , 11F
他不是說了人死他負責 所以他願意承擔風險XD
07/28 07:53, 11F

07/28 07:53, 3年前 , 12F
法永遠是最低標準 如果要社會更和諧 只有道德才是王道
07/28 07:53, 12F

07/28 07:57, 3年前 , 13F
但是也可能早就九分鐘,病人可以多活一段時間
07/28 07:57, 13F

07/28 07:57, 3年前 , 14F
而且司機說了,有事他負責
07/28 07:57, 14F

07/28 07:58, 3年前 , 15F
好的 法匠
07/28 07:58, 15F

07/28 08:03, 3年前 , 16F
在講什麼啦 人都死了還在講在些 接地氣一點
07/28 08:03, 16F

07/28 08:05, 3年前 , 17F
這事在社會影響喇 先例一開 有87連火災消防車都敢擋
07/28 08:05, 17F

07/28 08:07, 3年前 , 18F
地氣沒有,濕氣很重
07/28 08:07, 18F

07/28 08:16, 3年前 , 19F
第四期跟沒救是兩回事
07/28 08:16, 19F

07/28 08:16, 3年前 , 20F
人死了他負責 保證人地位成立
07/28 08:16, 20F

07/28 08:17, 3年前 , 21F
照你的推論,反正人都會死,那也就沒有殺人犯的問題了
07/28 08:17, 21F

07/28 08:18, 3年前 , 22F
他會被韓國社會逼死,現在就看能撐多久而已
07/28 08:18, 22F

07/28 08:19, 3年前 , 23F
永遠無法理解法律人一直拘泥源自什麼法系幹嘛
07/28 08:19, 23F

07/28 08:19, 3年前 , 24F
誰說一定死的 腦袋開個洞都能活 不過如果慢個9分那就不一定
07/28 08:19, 24F

07/28 08:23, 3年前 , 25F
不能讓法醫還是醫院來comment嗎 早九分鐘到醫院會有什
07/28 08:23, 25F

07/28 08:23, 3年前 , 26F
麼不同結果
07/28 08:23, 26F

07/28 08:25, 3年前 , 27F
如果早九分鐘到醫院可以讓阿嫲多活三個月,但是每天住院
07/28 08:25, 27F

07/28 08:25, 3年前 , 28F
讓醫生醫他的時候也都慢個九分鐘阿 反正該死都會死不差這9
07/28 08:25, 28F

07/28 08:25, 3年前 , 29F
要花10000塊,那要不要反賠計程車90萬
07/28 08:25, 29F

07/28 08:26, 3年前 , 30F
地表最短屌難怪內心病態下賤
07/28 08:26, 30F

07/28 08:51, 3年前 , 31F
道歉下跪抄心經,再說一句孝子:-D
07/28 08:51, 31F

07/28 08:51, 3年前 , 32F
臺灣法律↑
07/28 08:51, 32F

07/28 08:56, 3年前 , 33F
這樣說的話人都會死...不是嗎
07/28 08:56, 33F

07/28 09:01, 3年前 , 34F
就跟之前撞救護車的一樣..裡面人死了 但重點還是死因
07/28 09:01, 34F

07/28 09:01, 3年前 , 35F
到底是因為病 還是因為你把他撞死
07/28 09:01, 35F

07/28 09:41, 3年前 , 36F
看到菜鳥考生來八卦版寫考卷就噓
07/28 09:41, 36F

07/28 11:54, 3年前 , 37F
補考自己寫啦
07/28 11:54, 37F
文章代碼(AID): #1V7sNtoU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