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支持廢死的司改會用陪審制偷渡實質廢死?
如題,恐龍法官判太輕所以要引進人民的力量來判刑可以理解,希望判重一點
但是要如何在「人權保障」和「民意」間取得平衡,
太人權保障就像歐洲一樣廢死了,太偏民意就直接人民網路投票判死刑就可以了。
長期推動「廢除死刑的民間司改會」,這次大力主張要採陪審制而不要參審
細節可能在陪審制下需要「全體陪審員一致決」下才會通過,這下要判死刑幾乎
不可能阿...
有人會說美國也是陪審制阿,但是美國只有「6%」的案件適用陪審制,
其餘「94%」的案件都是職業法官判決或者被告和檢察官認罪協商處理掉的,
因為不用認罪協商的話處理不掉那麼多的案件,
又和解後成功認罪協商的機率大增,有人說美國這是用金錢買正義、出賣正義,
某方面也是「有錢判生」,窮人犯罪哪有錢和被害人和解??有錢人和解容易多了。
但換方面想,對於被害人來說,如果你有沒有賠錢和解都判一樣重的話,
那誰要賠償被害人阿....???
參審制是「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和量刑」都是人民+法官,某方面來說法官可以不用
揹黑鍋了,換個方式的「陪審制」則是需要所有人民的陪審員全部通過才可以判死刑,
則這樣法官更不用背鍋了,還不用寫判決。
我如果是法官,一定支持陪審制阿XD 只要看戲就好,不用背鍋、不用寫判決還可以
領錢。但以人民的角度而言,會不會以後更不可能出現死刑判決了??
改來改去,無論參審或陪審最後得利的是,終於不用再揹鍋的法官愈來愈爽...
然後檢察官愈來愈辛苦,因為判重刑率愈來愈低...律師也蠻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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