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民進黨總召柯建銘次子涉運毒 10萬元交保

看板Gossiping作者 (風飄)時間3年前 (2020/07/04 05:32), 3年前編輯推噓614(67561279)
留言1015則, 721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2/11 (看更多)
北檢10萬元交保簡直是笑話 只能說顏色對了什麼都沒問題了 給大家法普一下 從國內買毒,依照最高法院的見解,是屬於運輸毒品的共犯: 運輸毒品罪所謂之運輸,係本於運輸之意思,由一地轉運輸送毒品至另一地而言,祇須基 於 此犯意,一有轉運輸送之行為,犯罪即成立,至其毒品數量之多寡、運輸之動機與方法如 何 、目的意在為己或他人,均非所問。從而為供自己施用之目的,未經許可,「由運輸之共 ( 正)犯自國外以郵寄之方式寄送毒品入境,既已合致共同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即難謂無 私 自運輸毒品之認識與犯意聯絡,自非單純之持有毒品。」最高法院103年台上字第4097號 刑 事判決參照 這個見解雖然一直被律師界和學界批評,但仍沿用至今 又大麻目前是第二級毒品 所以柯公子犯的可是 運輸第二級毒品罪,法定刑是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且他講了一個最爛的抗辯說是朋友講要寄好玩的東西給他,他不知道是大麻。然後手機 遺 失了所以沒辦法證明(???? 笑話! 這種抗辯平常在北檢出現,保證聲押。就算不押至少也是限制住居、限制出海外 加 重保(即使是這樣機率也很低) 結果勒?10萬元交保是瞧不起我們立院龍頭是不是? 今天柯建銘發現自己二兒子沒救了,有可能會為了10萬把自己兒子送進去關嗎? 一定是送去美國永遠不要回來麻,這用膝蓋想都知道。那這10萬有什麼擔保不逃亡不串證 的 可能? 說來也好笑啦,運輸第二級原本是7年以上,所以之前才會有為了救老婆訂大麻,最後不 用 關的新聞 (可自行搜尋新聞:丈夫為救妻子難治病症 與女兒從美國買大麻獲緩刑) 這個案件那可是被告拿出網路農場的截圖證明,真的有看到大麻對癌症有療效的貼文,最 後 法院才相信他,依照毒品危害防治條例17II和刑法59 減刑2次勉強壓到2年以下再給緩刑 但現在柯公子訂大麻是要自己呼自己爽,即使自白加上訂購的量(目前新聞都沒有報導) 真 的是供自己使用。依照毒品17第二項和第三項減刑2次 不好意思也還有2年6個月要蹲。除非法院再依刑法59條減刑 但刑法59條白話文是,因為你的情節很可憐,不應該判那麼重,所以例外減刑(法律用語 叫 其情可憫)。自己買大麻來自己呼有什麼情節可憐之處? 因為他是立法院龍頭的兒子所 以 就很可憐嗎?難以想像 我預測這個案子的結局: 1.地檢署認為不是柯公子訂的所以不起訴。 2.法院認為不是柯公子訂的所以無罪。 3.法院給3次減刑,把刑期從10年壓到2年內,然後給緩刑爽爽不用關。 4.行政機關直接公告大麻不是毒品或是把大麻降級到第3/4級。接著減刑兩次給緩刑爽爽 不 用關。 5.立法院發動修法把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的刑度降回去,再減刑兩次給緩刑爽爽不用關。 6.法院突然大轉彎變更法律見解,說訂購毒品不是運輸。 7.立法院突然修法明訂訂購毒品不是運輸。 8.柯公子想辦法找了一個替死鬼來承認是他寄的,因此獲得供出上游的減刑之後緩刑爽爽 不 用關。或是直接無罪/不起訴。 如果不是以上任何一種結果 並且柯公子進去蹲的話,臺北車站請100片雞排+珍奶 歡迎備份,歡迎確定判決出來以後把這篇文挖出來。 PS 當然身為一個實務工作者,我是期待好好把最高法院那個智障見解改掉啦 我訂熊貓外送一片雞排,所以我的行為是「運輸」這片雞排,這什麼腦殘見解? 不知道最後的PS能不能讓我保留一點臺灣價值,不要被綠蟑螂出征QQ 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244.17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3811974.A.B84.html

07/04 05:33, 3年前 , 1F
顏射對了 什麼都對了
07/04 05:33, 1F

07/04 05:35, 3年前 , 2F
關說都沒事,運毒怎樣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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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5:38, 3年前 , 3F
想吃雞排!可惜你真的寫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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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5:45, 3年前 , 4F
雞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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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5:47, 3年前 , 5F
沒事兒 沒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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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5:47, 3年前 , 6F
別急 馬上修法把大麻膏改成非毒品不就好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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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5:47, 3年前 , 7F
他有付錢或是有簽單要付款嗎?若是沒法證明他沒要付 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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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5:48, 3年前 , 8F
可能法律上脫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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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5:49, 3年前 , 9F
新聞上他的說法是朋友要寄的 所以他應該沒有金錢支付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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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5:49, 3年前 , 10F
件事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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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毒品在「正常」情況下,法院不會管你有沒有付錢,是刷卡還是貨到付款 只要有「運輸」罪名就成立 ※ 編輯: everemember (118.169.244.177 臺灣), 07/04/2020 05:50:54

07/04 05:52, 3年前 , 11F
海外寄送包裹就犯法?我在合法州蓄意寄給隨便人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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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5:52, 3年前 , 12F
膏,就可以讓人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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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5:52, 3年前 , 13F
柯總召這種老爸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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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5:52, 3年前 , 14F
你去寄啊 講屁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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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5:53, 3年前 , 15F
法律就是為有錢有權的人服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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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5:53, 3年前 , 16F
在外國合法州寄到台灣就是不合法啦 然後誰會無聊寄毒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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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5:53, 3年前 , 17F
隨便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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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人覺得美國大麻合法的州,大麻就跟礦泉水一樣好買,我也是佩服 ※ 編輯: everemember (118.169.244.177 臺灣), 07/04/2020 05:55:15

07/04 05:54, 3年前 , 18F
台灣是美國或尼德蘭大麻合法的一部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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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5:56, 3年前 , 19F
一看就知道沒讀過刑法。https://reurl.cc/1xNj8Y
07/04 05:56, 19F
一看就知道不識字 新聞裡面被告有提供臉書截圖證明不知道寄了什麼東西 咱們柯公子的手機可是「不見囉」 ※ 編輯: everemember (118.169.244.177 臺灣), 07/04/2020 05:57:30

07/04 05:57, 3年前 , 20F
台灣很多不起訴原因是在於客體和主體條件是否構成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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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5:57, 3年前 , 21F
法上成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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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檢察官驗尿認定被告沒有呼過麻 咱們柯公子可是自己承認在美國呼過呢,護航可以高端一點嗎 光是看你的用字完全不精確就知道是誰沒念過法律了 ※ 編輯: everemember (118.169.244.177 臺灣), 07/04/2020 05:59:36

07/04 05:58, 3年前 , 22F
推 哪有人手機這麼剛好不見 理由真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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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5:59, 3年前 , 23F
這種還能護航 蟑螂也太奇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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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5:59, 3年前 , 24F
07/04 05:59, 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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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沒有證據您要怎麼證明條件成立?要怎麼認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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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5:59, 3年前 , 26F
成立檢調要如何取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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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如果你不懂,可以不要在這邊假裝討論,然後把「要件」講成「條件」、把「構成 要件」講成「成立條件」 看了頭很痛。想知道自己看幾個判決或翻翻書就好 ※ 編輯: everemember (118.169.244.177 臺灣), 07/04/2020 06:01:57

07/04 06:00, 3年前 , 27F
美國本來就合法大麻,美國朋友不懂法律寄過來,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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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6:00, 3年前 , 28F
麼問題?你怎麼知道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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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觀要件可以用客觀事實去推 你上面新聞自己看清楚一點,裡面寫得很清楚,不要顏色對了就千方百計護航,看了頭痛

07/04 06:01, 3年前 , 29F
沒有證據檢調找他說明幹小?如果今天不是被抓到 大麻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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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6:02, 3年前 , 30F
吸好吸滿順便分享給周邊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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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6:02, 3年前 , 31F
你我不是檢調,多少證據講多少話。我沒說柯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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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veremember (118.169.244.177 臺灣), 07/04/2020 06:03:13

07/04 06:02, 3年前 , 32F
只是覺得你馬上貼標籤重罪,根本是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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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943 則推文
還有 22 段內文
07/04 14:05, 3年前 , 976F
拎北跟20片,記得叫我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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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4:06, 3年前 , 977F
遙想佛地魔抹黑 還差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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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4:18, 3年前 , 978F
百分百沒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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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4:21, 3年前 , 979F
推推
07/04 14:21, 979F

07/04 14:27, 3年前 , 980F
卡雞排 法律服務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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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4:28, 3年前 , 981F
把拔救我!
07/04 14:28, 981F

07/04 14:42, 3年前 , 982F
啊你直接把玩法都講出來 是要人家怎麼喬啦
07/04 14:42, 982F

07/04 14:49, 3年前 , 983F
菸黨呵呵
07/04 14:49, 983F

07/04 14:53, 3年前 , 984F
遲早要原諒的,為什麼不現在就原諒?
07/04 14:53, 984F

07/04 14:58, 3年前 , 985F
那個護航的低能蟑螂怎麼不見了哈哈
07/04 14:58, 985F

07/04 15:01, 3年前 , 986F
推,雖然一定吃不到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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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5:33, 3年前 , 987F
法律要替錢服務又不是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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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5:47, 3年前 , 988F
為了抗中保台吸大麻,還不夠情堪閔恕,根本該無罪,你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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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5:47, 3年前 , 989F
有台灣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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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6:07, 3年前 , 990F
喬王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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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6:08, 3年前 , 991F
誹謗講成毀謗的法盲要備份?LULLLL
07/04 16:08, 991F

07/04 16:27, 3年前 , 992F
#相信黨
07/04 16:27, 992F

07/04 16:52, 3年前 , 993F
想到機場能辦護照那件事
07/04 16:52, 993F

07/04 17:07, 3年前 , 994F
雞排!
07/04 17:07, 994F

07/04 17:32, 3年前 , 995F
某些人是不是不知道有種東西叫馬賽克,可以把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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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7:32, 3年前 , 996F
書個資部分馬掉?笑死,放一個屁人就跑了
07/04 17:32, 996F

07/04 17:36, 3年前 , 997F
眾蟑正在等白柯失言以利救援我紅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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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8:29, 3年前 , 998F
綠共英糞1450吸獨吸到爬袋也不是一天兩天了
07/04 18:29, 998F

07/04 18:36, 3年前 , 99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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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9:12, 3年前 , 1000F
簡單說因為沒確切證據毒是真的寄給他的,海關有夠白痴,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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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9:12, 3年前 , 1001F
該照常遞送,然後才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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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9:17, 3年前 , 1002F
台灣價值
07/04 19:17, 1002F

07/04 19:25, 3年前 , 1003F
07/04 19:25, 1003F

07/04 19:43, 3年前 , 1004F
光是說手機不見就破案囉~跟陳明文300萬開珍奶攤有87啪像
07/04 19:43, 1004F

07/04 20:07, 3年前 , 1005F
有黨證最安心
07/04 20:07, 1005F

07/04 20:43, 3年前 , 1006F
07/04 20:43, 1006F

07/04 22:19, 3年前 , 1007F
這種案件還有人護航,果然顏色對了,什麼都對
07/04 22:19, 1007F

07/04 22:38, 3年前 , 1008F
批評黨的都紀錄起來了!
07/04 22:38, 1008F

07/04 23:04, 3年前 , 1009F
媽的綠共噁心回文
07/04 23:04, 1009F

07/05 05:27, 3年前 , 1010F
補血
07/05 05:27, 1010F

07/05 08:27, 3年前 , 1011F
原來我看誰不爽只要請人從美國寄大麻給他就可以讓他被抓
07/05 08:27, 1011F

07/05 08:27, 3年前 , 1012F
去關了 笑死
07/05 08:27, 1012F

07/05 10:38, 3年前 , 1013F
樓上可以試試看阿 你以為大家不會擋嗎?
07/05 10:38, 1013F

07/07 12:10, 3年前 , 1014F
綠蟑就兩套標準,嚴以待人寬以待己
07/07 12:10, 1014F

07/08 12:35, 3年前 , 1015F
垃圾不分藍綠,票投時力
07/08 12:35, 1015F
文章代碼(AID): #1U_wG6k4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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